如果您是城外户籍到成都就业或城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就业,关心随行子女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请仔细阅读并按以下方式处理。
申请方式一
积分申请入学
一、处理对象:
市外户籍来蓉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可以按居住证积分办理子女入学申请。特别是工作场所与居住地不一致的,建议按积分办理子女入学申请。
二、办理流程:
(1)申报积分。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办发〔2017〕51 号码)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和跨行政区域居住农民工子女中小学实施办法的通知》(成立函〔2018〕168号)相关要求,申请人应在居住证签发地区(市)县政府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报积分。
特别提示:
入学前一年在入学前一年申报。具体办理事宜请咨询区(市)县政府服务中心积分受理窗口。
特别提示:
入学前一年在入学前一年申报。具体办理事宜请咨询区(市)县政府服务中心积分受理窗口。
网站链接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共服务平台:https://rkb.chengdu.gov.cn/mobileTerminalShow/。
2021年拟申请入学的,请按积分管理要求及时办理。
(2)申请学习。
积分11分以上(申请人缴纳城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在区(市)县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但未进入居住证持有人,其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请于5月工作日到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请出具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明等);
3.申请人居住证积分信息。
申请方式二
材料申请入学
一、处理对象:
市外户籍与就业人员或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合法稳定 2区域视为区域)就业人员。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申请入学。请出示以下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明等);3、申请人在有效期内与本地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包括纳税或免税相关材料);
4.截止申请当年5月1日前,申请人已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2个月
清单(申请入学当月持续缴纳);5.截止申请当年
5月1日
在此之前,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如申请人租备案证、房产证等)。
特别提示:
符合条件的子女,由居住证持有人或者本市跨行政区域就业人员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特别提示:符合条件的子女,由居住证持有人或者本市跨行政区域就业人员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申请当年7月第三周在工作日内,登记点公布了通过考试的随迁子女安排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