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成都的落户政策,包括每一项政策所需的条件和资料,目前成都落户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买房入户

(一)条件

①情况一:2014年6月1日(含)-2017年12月31日(含)在成都购买建筑面积>90㎡市外新盘或二手房人员,缴纳至少一年成都社会保障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籍;新时间以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签订系统中记录的订购、制定合同、销售(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时间以成都市房屋租赁交易平台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和房屋销售转让登记时间为准。

②情况二:2014年6月1日前,在我市购买建筑面积>70㎡市外人员可以申请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人均住房建设面积需要≥去年成都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二)所需备件

1.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及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 3.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 4.情况一还需提供业主至少一年的社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表,如果缴纳省级社保,还需提供劳动合同 5.配偶随迁提供结婚证,6.未成年人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7.居住证明(派出所出具)/所有权证明。

同一套房屋,如果没有权属变更,只能办理一次购房。

同一套房屋,如果没有权属变更,只能办理一次购房。

二、投靠类落户

(一)夫妻投靠

(1)条件:

与成都市户籍人员结婚的市外人员,连续三年在本市居住,可申请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居住。在下列情况下,可认定投靠人在我市连续居住3年以上:①连续三年在我市办理居住证;②结婚登记3年,办理居住证;③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3年,办理居住证。时间自申请入户之日起计算。

(2)所需备件:

1.《家庭申请》,2。夫妻户籍证明、身份证、结婚证,3。城市有效期内的居留证,4。社会保障存款明细,5。提供合法稳定的住所证明,提供合法稳定的住所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迁入直系亲属户口的,应当提供合法稳定居住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和户口簿。夫妻双方都需要到场。夫妻双方均需到场。

(二)未成年子女投靠

(1)投靠父(母)

①条件:

外地未成年子女,本人或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申请本市户籍的父母。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应当在有监护权的一方登记户口。

②所需备件

1.本市户籍父(母)户籍簿及身份证,3.结婚证明 4.申请子女户口簿,5.≥16岁儿童身份证, 6.亲属关系证明, 7.入父(母)住房应当提供合法稳定的入户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2)继父(母)

①条件

具有未成年人监护权的父亲(母亲)与本市人员再婚,未成年人或直接监护人或继父(母亲)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申请未成年继子女投靠。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亲)应当同意并当面提交申请。

②所需备件:

1.《户籍申请表》,2.本市户籍继父(母亲)户籍簿及身份证,3.婚姻证明,4.申请子女户籍簿.≥16岁子女身份证,6.亲属关系证明,7.合法稳定居住证明,8.同意投靠声明(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负责抚养的双方签字提交)。

(三)父母投靠

(1)条件

非本市户籍父亲(≥60周岁)或母(≥55岁)且身边无子女,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2)所需备件:

1.《家庭申请表》,2。子女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3。父母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4。亲属关系证明,5。合法稳定的家庭住所证明,6。老年父母和子女对老年父母原籍无子女的书面承诺。

三、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

(一)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毕业生(45岁)可凭毕业证落户。如果我有合法住所,我可以在我的住所定居。如果我的直系亲属没有合法稳定的住所,我可以在直系亲属的住所定居。如果我或直系亲属没有合法稳定的住所,我可以在单位集体家庭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家庭申请定居。

(二)所需备件

①合法稳定居住:1.《入户申请表》、2.毕业证书/毕业证明、3.申请人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4.落户地户口本、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6亲属关系证明。

②落户集体户:1《入户申请表》、2毕业证书/毕业证明、3申请人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4集体户首页及空白内页。

②落户集体户:1《户籍申请表》

四、居住证积分入户

(一)条件

符合《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取得户籍资格的市外人员,应当按照本人或者直系亲属提交的居住证所在地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户籍。申请人应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入户名单后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所需备件

1、户籍申请表、2申请人户籍证明、身份证、3居住证、4户籍证明、5户籍证明、6户籍证明、6户籍证明、迁入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主页、空白内页、无房证明。

五、军队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入户(军队退休干部入户)

(一)条件

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退休干部、配偶、子女,应当在本人或者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二)所需备件

1.《入户申请表》 二、退(离)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退伍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联系信;(原件) 四、军人公民身份证登记表或者原籍地公安机关身份证明; 5.合法稳定居住证明材料(异地安置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配偶、子女户籍簿(省外户籍居民可提供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亲属支持材料等必要证明(配偶子女符合安置条件)。

六、普通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入户

(一)条件

非本市户籍35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包括取得国外学历的人员,可凭毕业证在

成都东部新区、郊区

按照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定居。

郊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二)所需备件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 3.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成都人才服务码;"http://www.rc114.com/申请

) 四、户口簿、身份证; 5.提供本人住房:合法稳定居住证明材料; 提供直系亲属住房: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提供直系亲属户口:合法稳定户口证明材料、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在东部新区、近郊区无房佐证材料。提供人才集体户:我在东部新区和郊区没有房屋支持材料。

7.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入户

(一)条件

在本市实施非本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

应届

(当年取得毕业证的)大学毕业生,可在次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按照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二)所需备件

一、入户申请表; 二、市、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联系信; 3.未迁入学校的户口簿; 4.户口已迁入学校的,应当提供成都户口迁移证明; 五、居民身份证; 6、毕业证; 7.提供进入本人产权住房的证明材料材料; 提供直系亲属住房: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提供直系亲属户口:合法稳定户口证明材料、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单位集体户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证明材料; 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本人无房证明材料。

8.本市(成都)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

(一)条件

1.情况1:本市户籍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无住房的,可以在原迁出地的公共集体户、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申请入户。不受派遣地限制;

2.情形二:本市户籍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户籍一直在高校集体户(含辍学或退学)的,应当在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合法稳定的住所申请入。无住房的,可以申请原迁出地公共集体户、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

3.情况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因学习将户口迁入高校学生集体户,父母户口迁出原籍,一方迁入我市,学生毕业后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

4.情况4:全日制普通大学学生户口未迁入学校,父母户口迁出原籍,一方迁入我市的,学生户口可申请与父母一起迁入我市。

(二)所需备件

1.《入户申请表》 2.迁往地为成都户口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提供辍学证,退学提供学校正式退学文件) 4.提供产权住房: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 提供直系亲属住房: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

九、(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一)条件

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颁发的《外国学位证书》,45岁以下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的非本市户籍回国人员。按照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办理。

(二)所需备件

1.《入户申请表》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外国学位证书》 三、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或户籍簿和居民身份证; 4.提供入住:合法稳定入住证明材料; 提供直系亲属住房: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提供直系亲属户口:合法稳定户口证明材料、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提供进入单位的集体户: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证明材料。 提供进入人才集体户没有房间证明材料。 提供进入人才集体户没有房间证明材料。

十.取得"荣成人才绿卡

(一)条件

取得"荣成人才绿卡;"非本市户籍人员,按本人规定

相关新闻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4-0858-9752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