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今天正好有空,就跟大家唠唠我之前办的一件挺折腾人的事儿——怎么把我前妻的户口给弄走。
话说离婚这事儿办完,证也拿,按说就该各过各的。但我发现个麻烦事儿,她的户口还在我这儿挂着,就在我的户口本上。这心里就有点不得劲,感觉没彻底利索。以后万一我要买卖房子,或者办点啥别的事儿,这户口本上挂着个前妻的名字,总归是不方便,指不定还惹出啥麻烦。
第一步:试着沟通,碰一鼻子灰
我想着好聚好散,就主动联系她。想着跟她说一下,让她自己找个地方把户口迁走,比如迁回她娘家,或者她现在住的地方也行。结果?人家不怎么搭理,或者就是找各种理由拖着,说没时间,不知道迁哪儿,反正就是不配合。这给我气的,但也只能干着急。
第二步:跑派出所问问
实在没办法,我就自己抽个时间,拿着我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离婚证,去我们这边儿的派出所户籍科。找到管事儿的民警,我把情况一说,问他们我能不能直接把她的户口给注销或者迁走。
结果人家直接告诉我:不行!
民警同志解释得挺明白:
- 户口这东西很严肃,不是你想删就能删的。
- 最好是她本人来办迁出,或者她委托别人拿着她的身份证、委托书什么的来办。
- 如果她已经在别的地方落户,拿着那边的准迁证过来也能办迁出。
- 实在不行,如果她就是不配合,我也可以申请把她的户口从我的户口本里迁出去,暂时挂在派出所的集体户口那儿,这叫“户口托管”或者“空挂户口”。但这也得走流程,不是立刻就能办。
听完我头都大,合着这事儿主要还得她配合才行。但她不配合!
第三步:再沟通,没用,只能走“强制”路线
我又硬着头皮联系她几次,摆事实讲道理,说这对咱俩都不方便,以后各自生活也清净。但还是老样子,油盐不进。这下我明白,只能靠派出所。
我又跑一趟派出所,这回态度坚决点,就是说她不配合,我要求把她的户口迁出我的家庭户,哪怕是挂在派出所都行。我把离婚证又给他们看,证明我们确实已经没关系。
民警看我这情况也挺无奈的,就说可以帮我试试走那个“强制迁出”或者说“户口托管”的流程。需要我提供一些材料:
- 我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 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 可能还需要一份书面申请,说明情况,表明我确实要求她迁出。
他们说,他们会尝试联系我前妻,通知她限期办理迁出。如果她还是不来,或者联系不上,派出所审核材料没问题之后,就可以把她的户口信息从我的户口本上移走,给她单独打印一张户口页,或者直接在系统里备注成“空挂”状态,档案可能就放在派出所保管。
第四步:提交材料,等待处理
我赶紧回家把需要的复印件都准备又手写一份情况说明和申请,签上字,再次交到派出所。工作人员收材料,说要走程序,让我回去等消息。
这一等,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中间我还去问过一次,他们说正在处理,联系对方需要时间,内部也要审批什么的。
总算解决
大概过一个多月,派出所那边打电话给我,让我带着户口本过去一趟。我心里还挺忐忑,不知道啥结果。
到那儿,民警就在我的户口本上做变更,把前妻那一页给撤掉。具体是迁走还是托管,他们没细说,反正结果就是,我的户口本上,终于没有她的名字!
那一刻,感觉心里一块石头落地,虽然过程挺折腾,跑好几趟腿,说不少好话,但总算是把这事儿给办利索。
这事儿给我的经验就是,离婚后处理户口问题,最好一开始就协商写进离婚协议里可能更保险。如果对方不配合,也别自己瞎着急,该找派出所就找派出所,按规矩一步步来,虽然慢点、麻烦点,但最终还是能解决的。就是得多点耐心,把该准备的材料都备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