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孩子上户口这事儿,我估计不少刚当爹妈的都迷糊过。网上说法也多,有的说必须跟妈,有的说跟谁都行,还有的说得看情况。正我家娃当时上户口,我自个儿跑前跑后办的,这事儿我熟。
我的实践过程
孩子出生前,我跟孩子妈就讨论过这事儿。我俩户口不在一个地儿,我的在老家,她在现在我们生活的这个城市。当时就琢磨,孩子户口落在哪儿更方便以后上学生活?初步想法是,最好能落在我们现在住的这个城市,也就是孩子妈的户头上。
等孩子出生,拿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这事儿就提上日程。我先是问身边有经验的朋友,他们说法不一,有的说随父随母都行,带着证件去派出所就行。有的说好像有规定,具体得问派出所。
为搞清楚,我专门跑一趟我们小区归属的那个派出所户籍科去问。窗口的警察同志态度挺很耐心地给我解释。他说,原则上,现在的政策确实是孩子可以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只要父母双方协商好就行。不存在必须跟谁这一说,除非是些特殊情况,比如父母一方是集体户口,另一方是家庭户口,那通常会优先落在家庭户口上。但对我们这种都是家庭户口的来说,就是二选一。
他强调,关键是材料要带齐。需要的东西主要有:
- 《出生医学证明》(这个是重中之重,医院给的那个)
- 父母双方的户口本
- 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 结婚证(证明父母关系)
他还提醒我,要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去办理落户,虽然晚点也能办,但早办早省心。而且在哪边落户,就得去哪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听完解释,我心里就有底。我们俩商量一下,还是决定落在孩子妈这边,毕竟我们长期在这生活,孩子以后上学也方便。
接下来就是实际操作。我把上面说的所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都准备好(派出所一般都要留复印件,多备几份没错)。然后,在一个工作日,我就拿着所有材料,去孩子妈户口所在地的那个派出所。
到那儿,取号,排队。轮到我,把材料递给窗口的警察同志。他核对原件,收复印件,然后给我一张《婴儿出生登记申请表》让我填写。表格内容不复杂,就是孩子姓名、民族、出生日期、父母信息、落户地址这些基本信息。
我填好表格交回去,警察同志再次核对信息无误后,就在电脑上进行操作录入。他在我老婆的户口本上,加新的一页,上面打印我们家娃的名字、身份证号(当场生成的)、关系等等信息。整个过程挺顺利的,大概半个多小时就搞定。
所以你看,根据我的亲身经历,小孩户口不是说“必须”跟父亲或者“必须”跟母亲。大多数情况下,是父母商量着来,想跟谁就跟谁,只要手续齐全,去对应的派出所办理就行。我说的是普遍情况,至于说啥集体户口、或者更复杂的情况比如未婚生育、父母一方是军人等等,那估计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最好还是直接去派出所咨询最准。
这事儿,确实是得跟父母其中一个,不能随便挂在爷爷奶奶或者别的亲戚名下(除非有极其特殊的收养或监护关系变更,那另说),但具体跟谁,咱自己还是能说算的,选择空间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