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这事儿,过程还挺折腾的。当初决定要离,心里乱糟糟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得把家里的户口本找出来。好像潜意识里就觉得这玩意儿顶顶重要,没它办不事儿。
一开始的想法和准备
我记得那段时间,脑子里就跟浆糊似的。我就想着,离婚嘛不就是把关系断,那户口本上肯定得改,所以得带着去。我就翻箱倒柜把我们俩的户口本都找齐,还特意检查下,都在有效期内,没啥问题。
当时还琢磨着,是不是拿着户口本直接去民政局就行?心里还嘀咕,这玩意儿是不是得双方都到场?肯定是得去的。我就先自己把户口本准备好,想着到时候跟对方说一声,一起去办。
真正跑起来才知道的事
真到要去办的时候,我提前打电话问下民政局,想着确认下流程,别白跑一趟。结果人家那边一说,我才知道,光拿户口本去,那纯粹是瞎耽误工夫。
人家工作人员跟我说得清清楚楚,协议离婚的话,需要的东西可不少:
- 双方的身份证原件,这肯定少不。
- 双方的户口本原件,确实要带,而且还得是本人那一页和户主那一页都要。
- 最重要的,还有结婚证!我当时一愣,对,得证明我们是结婚的才能离。幸亏结婚证我收得好好的。
- 还有个关键东西,就是离婚协议书。得提前写或者当场确认上面得说明白孩子归谁、财产怎么分、债务怎么处理这些。得双方都签字同意才行。
- 好像还得带上两张近期的免冠照片,红底还是蓝底我记不太清,反正去再说或者提前问清楚。
听完我就有点麻爪,原来不是拿着户口本就能搞定的事儿。得亏我提前问,不然直接拿着户口本去,肯定得被人家“请”回来准备齐再说。
户口本这玩意儿的细节
说到户口本,还有个小插曲。我看下我的户口本,婚姻状况那一栏还是“未婚”,当年领证后就没去派出所更新过。民政局的人提醒说,最好是先去户籍地派出所把婚姻状况改成“已婚”,不然到时候他们系统里信息对不上,也可能办不。得,又多一步,赶紧抽空去派出所跑一趟,把这事儿给办。
户口本确实是离婚手续里需要的一个文件,但它绝对不是唯一的文件,更不是说只靠它就能办成事。它只是证明你户籍信息的一个环节。
办完事儿
后来我们俩把所有材料都准备齐,包括身份证、两个红本本(结婚证)、签好字的离婚协议书、更新过信息的户口本、还有照片,然后才一起去的民政局。到那边,工作人员核对材料、确认意愿,然后就是等着那个传说中的“冷静期”过去。时间到再去一趟,才最终把离婚证拿到手。
整个过程跑下来,感觉就是,想办成一件事,尤其是这种法律上的事儿,千万不能想提前做好功课,把该准备的东西都弄明白、准备齐,才能少走弯路,省得一趟趟跑,心里也累。
你要问我离婚用户口本这事儿,我的实践经验就是:户口本是要用的,但它只是拼图里的一块,你得把整个拼图凑齐,才能最终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