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这事儿,真是折腾好一阵子。当初结婚是入赘到女方家,户口也就跟着迁过去。过不下去,离。离婚证拿到手,人是自由,可这户口还挂在人家那儿,总不是个事儿。
我就寻思着得赶紧把户口迁回我老家去。一开始真有点懵,不知道从哪儿下手。问几个朋友,说法也乱七八糟的。后来自己琢磨,加上到处打听,才算摸着点门道。
第一步:先回老家派出所探路
我第一件事儿,就是拿着我的身份证、离婚证,还有我自己的户口本那一页(当时迁出的时候留个底,没有的话估计得去调),先跑回我老家那边的派出所。
跟人家户籍警说明情况,说我离婚,原来是入赘的,现在想把户口迁回来。人家就问我一些基本情况,看我的材料,主要是看我老家这边还有没有地方落户。幸好我爹妈还在老家,户口能落在他们那个户口本上。
那边警察看材料没问题,符合条件,就给我开个东西,叫“准予迁入证明”,就是同意我把户口迁回来的一个文件,一式两份的那种。
第二步:去现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迁出
拿到这个“准迁证”,我马不停蹄又赶回之前待的那个城市,也就是我前妻家户口所在的那个派出所。
这回去,底气足点。我把身份证、我的户口页(还在前妻家那个户口本上)、离婚证,还有最重要的,就是老家派出所开的那个“准予迁入证明”,一起交给那边的户籍警。
跟他们说,我要办理户口迁出。他们核对材料,特别是那个“准迁证”,确认没问题。然后就在我的户口那一页盖迁出章,并且在我从老家拿来的那个“准迁证”上也盖章,同时开一张“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拿着迁移证回老家派出所落户
这下手续又转回我老家这边。
我拿着盖好章的“准予迁入证明”回执联,还有那张“户口迁移证”,再加上我的身份证,又回到老家的派出所。
把这些材料交给户籍警,他们审核一遍,就把我的信息录入系统,然后在我家那个户口本上,添上我的名字,重新打印我的那一页。到这一步,这户口才算是真正迁回来。
整个过程就是来回跑,准备的材料主要是这几样:
- 身份证
- 离婚证
- 你自己的户口本页(或者能证明你原户籍的信息)
- 老家派出所开的“准予迁入证明”
- 现户籍地派出所开的“户口迁移证”
关键就是要先去你想落户的地方申请,拿到“准迁证”,再去现在户口所在地办迁出,再拿着“迁移证”回落户地办理落户。顺序不能错,材料得带齐。虽然跑几趟腿,但总算是把这事儿给办妥,心里踏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