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今天就跟大家唠唠我前段时间捣鼓孩子户口这事儿。情况就是,娃的户口之前一直跟着他妈,现在因为一些原因,主要是考虑后面上学方便点,就想着把户口迁到我这边来。
我也没头绪,就在网上瞎搜搜,看别人说的流程,感觉挺麻烦的。后来琢磨着,这事儿还得去派出所问才靠谱。
第一步:先摸情况,问问我这边派出所
我就先去我户口所在地的那个派出所,找户籍窗口的同志问。我说我想把孩子的户口从他妈那边迁过来,需要啥手续。窗口那大姐还挺耐心,给我列个单子,说得先在我这儿申请个“准迁证”。需要的材料大概是这些:
- 我跟孩子妈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 我俩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 结婚证,证明我俩是两口子。
- 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得带着原件。
- 还得写个申请书,说明为啥要迁,我跟孩子妈都得签字同意。
她还特意嘱咐,我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得是“已婚”,如果不是,得先变更。幸好我这个之前弄好。
第二步:准备材料,申请“准迁证”
回家我就跟孩子妈说,把需要的证件都找出来,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明,复印件也弄好几份,怕到时候不够用。申请书我俩也写好,签上字。
材料准备齐,我又跑一趟我这边的派出所,把东西都交上去。窗口的同志检查一遍,说材料齐,让我回去等通知,大概需要几天审批。
等差不多一个礼拜,接到电话,说“准迁证”批下来,让去取。心里一块石头落地。
第三步:去孩子妈那边派出所办“迁出”
拿到热乎的“准迁证”,接下来就得去孩子妈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迁出。这个就得孩子妈或者我俩一起去。我俩就带着我的“准迁证”,还有她那边的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明也带着备用。
到那边派出所,把“准迁证”和相关材料递上去,说明来意。那边的工作人员核对一下,就在孩子妈的户口本上把孩子的名字给注销,然后开一张“户口迁移证”给我。
拿到这个“迁移证”,就意味着孩子在他妈那边的户口正式迁出来。
第四步:回到我这边派出所,最终落户
一步,就是拿着这张“户口迁移证”,还有我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再回到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把“迁移证”交给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就开始办理落户手续。看着工作人员在我的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那页,把孩子的信息给打印上去,这心里才算踏实。
拿到更新后的户口本,上面清清楚楚地添孩子这一页。整个过程算是彻底跑完。
总的感觉,这事儿说复杂也不算特别复杂,就是得跑几个地方,准备的材料一定得齐全,别落下去之前最好先打个电话或者亲自去窗口问清楚,省得白跑。我这前前后后加起来,真正跑腿的时间不算多,但加上准备材料和等待审批的时间,也折腾小半个月。总算是弄利索,心里也舒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