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子女落户面积限制
成都新落户购房政策
成都房市5月份全是大新闻,基本隔几天一个。朋友圈比春熙路还热闹,不过今天出的这个政策“补丁”才是掀起了轩然大波。
坚持看下去,有彩蛋!!
先说补丁前奏:
6天前,据新华网报道,住建部负责人就房地产市场调控问题约谈了成都.太原两个城市政府负责同事,约谈强调,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当地产市场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发放松,落实地方调控主体责任,因城因地制宜,精准施错,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这个消息透露出几点信息:
① “约谈”,约谈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压力非常大,尤其是住建部,如果被约谈了,就证明你这个城市受到上级“重视”,而你所在城市的市长或书记也会倍感压力,责任重大,兴许会影响仕途;
② “四个意识”,各级官民要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总之一句话,跟着党走。要求你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结果你城市天天爆新闻,7万人抢400套房子,一房难求哟,市场火热哟这种新闻,总之,太“高调”了,后来,不也是要求自媒体根据客观事实发布信息么?据说,有位非常出名的自媒体大佬被跨省问话;
③ “调控目标不动摇”,坚定决心,不准造次;
④ “落实地方调控主体责任”,这条可以说对地方政府有相当大的压力啊
⑤ “因地制宜”,这四个字,真正含义是:所有城市一定要符合国家调控大基调,稳定房价,
接着,朋友圈就陆续流出疑似补丁版本,第二版官方相似度90%……
最后,终于等到你,“新补丁“。
成都市房管局发布官方新政策
具体内容→切实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努力做到职住平衡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成都出台《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
政策原文如下:
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调控要求,切实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努力做到职住平衡,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成都市借鉴其他城市成熟经验,对原有调控政策进行了完善,今(15)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条件
第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第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由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解读:非常严格,第一条,就是落户无用,必须当地社保12月以上,户籍享受缩短1年福利;第二条,如果你在成都有1套房或者没有,才能在天府新区和高新区购买房子,同时满足第一条条件。天府新区以及高新区的房子感觉卖不出去了!!
二· 11主城区购房条件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第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解读:与天府新区·高新区南区购房条件一样苛刻,就是要求社保以及只有1套房子及以下的家庭才有购房资格,双重要求!!真的太严格了。在郊县买房也必须市本市户口以或社保12月。
三·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以及离异家庭购房限制
《通知》规定,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四.一手二手房均限售三年
此外,《通知》对住房限售时限也做出了延长。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新政政策问答————
来源于:市房管局
1.新政实施后,住房限购对象有何变化?
答:本次住房限购对象由个人调整为家庭。
2. 新政实施后,限购方式有何变化?
答:限购方式由只考虑新购住房套数调整为新购住房时需考量家庭已有住房套数。
3. 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有住房,还能购房吗?
答: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2套以上(含2套)自由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住房,不能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4. 在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有什么条件?
答: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5.怎样才算“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答: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其中至少1人具有我市户籍可认定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6.“两人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含哪些家庭成员?
答: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离异(或丧偶)父(母)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
7.怎样算是“成年单身居民家庭”呢?
答:成年单身居民家庭包括三种情形。
(1)18周岁以上未婚的单身居民;
(2)离异(或丧偶)且无子女的单身居民;
(3)离异(或丧偶)且子女已年满18周岁的单身居民。
8.张三离异不满2年,张三的自有产权住房数量应该只算自己名下的,还是要算离异前全家名下的?
答:按离异前的家庭自有产权住房总套数计算。
9.父母通过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成都的,能单独购房吗?
答:不能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10.新政后新购住房多久可以转让?
答: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11.新政何时开始实施?
答:新政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规定与新政策不一致的按新政策执行。
12. 新政施行之前购买住房的,政策如何界定?
新政施行之前商品住房已在全市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完成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状态之一的;二手住房已在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上完成打印“成都市存量房买卖经纪服务合同”(居间成交)、“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自由成交)的,按原政策执行。
研读完成都这个最新“政策”,得出2个结论,大家看看就好
一· 剩下的幸存者,赶紧摇吧
本次“补丁”政策,预估60%以上购房者将出局。对于微博上说自己昨天刚落户,今天被得知不能买房的朋友,一首《凉凉》哼给自己听吧!/(ㄒoㄒ)/~~
① 落户买房成过去式,唯一福利变为由2年社保缩短为1年社保,对于“人才”,在房市政策上毫无优势。这波要清退一大批刚毕业落户的大学生以及外地落户的“人才”,同时还有想靠着户口可以购房,断缴社保去创业的个体户。
② 清退一批有2-3套房子,其中有1-2套老破小的购房者,以家庭为单位,1套房子的家庭还可以购买,2套就不行,估计这批人也占多数。
前面在天府新区以及高新区买到房子的朋友开心了,楼市验证一句话:早买早开心,不然没得买。
二.限制“需求”,而不提高“供给”,科学吗?
还记得前面佳爷有在文章中提过:
成都第一季度新批准商品住房预售148批次/51108套,预售面积552万平方米,同比增加3.4%。预计最新一月,5月,将推出70余个项目,360万平方米左右的商品住房。
成都预计全年计划供应商品住房类用地面积约9800亩,同比增长4.5%;预计全市计划建设商品住宅31万套,3367万平方米。
这是扩大“供给”表现啊,为什么突然之间变成限制“需求”了,说实话,小编很懵。
以下截图是来源于网络。此次“补丁”出台,“由头”很对:供需不平衡了,有炒房者,成都房子库存少了……
结果居然是:要限制购买群体了!!为什么不是继续扩大供给端,而是压制需求,压制的结果也许会等来下一次的“需求喷发”。我表示很不科学呀~
对此次成都“补丁“,各位有什么看法,留言聊一下呗!
成都政策“补丁”正式出台,落户买房成过去式,成都新落户购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