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区外高资质企业落户

支持企业晋升资质

积极开拓区外市场

真金白银激励突出贡献人员

加大建筑业企业技术升级

……

建筑业企业注意

这是一条重磅利好消息!

最高奖励600万

张亦弛 摄

最高奖励600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府新区建设发展的系列指示精神,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要机遇,强化政策引导,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建设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特制定《支持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试行)》。

符合(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条件的企业可于申报年份次年5月1日前向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提出奖励申请(发送规范申报资料到邮箱:416206430@qq.com)

具体内容有那些呢?

快来详细查看~

《支持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试行)》

01

积极引进优势企业

鼓励区外高资质企业落户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以下简称直管区),2021年1月1日起,具备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外地企业,在直管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公司,分别给予6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自迁入之日起第一年内产值不低于6亿元,同时拥有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按从高不重复原则进行奖励);

吸引建筑服务类企业聚集,对落户直管区的甲级勘察、设计等服务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奖励200万元)。

同时,为入驻企业在工商注册、公司运营、资质晋升等方面提供便利,在产业用地上给予政策支持,企业员工享受新区住房和子女入学等相关优惠政策。

02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开展建筑业龙头骨干优秀企业评选活动,凡注册地在直管区且年产值突破3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企业,由行政主管部门授予建筑业龙头、骨干、优秀企业称号,承接直管区工程建设项目(总包)时可免交民工保证金;

建筑企业年度产值达2亿元以上且不低于上年度产值的,以上年度产值为基数,依法缴清税收并入统,按照年度产值增量部分的0.2%予以奖励。

03

支持企业晋升资质

注册地在直管区的建筑企业,新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同时当年产值分别达到2亿元、1亿元以上且不低于上年度产值的,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注册地在直管区的建筑服务类企业,新晋升为甲级勘察、设计等服务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奖励200万元)。

04

鼓励企业入库入统

区内政府性投资项目应结合建设工程实际,合理划分标段、设置入围条件,不得设置过高门槛限制、排斥本地建筑业企业。区内社会投资(含房地产)项目在直管区纳税并入统,且建筑业产值贡献达2000万元以上的,按其工程建安费的0.3%计取奖励投资建设单位,奖励金额不得超过该项目建筑业产值在直管区所对应实际贡献的50%。

05

积极开拓区外市场

支持本地企业积极拓展区外建筑市场,通过区外项目在直管区入统年度产值超过20亿、10亿、5亿元且不低于上年度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20万一次性奖励;

通过区外项目对直管区实际贡献达1000万以上且不低于上年度的,按其实际财政贡献的2%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产值奖励与实际贡献奖励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施行)

06

激励突出贡献人员

建筑企业年产值达5亿元以上且不低于上年度产值,依法缴清税收并入统,其高管人员(在直管区年度实际贡献5万元/人以上,不超过10人)按其直管区年度实际贡献的80%给予奖励;

符合《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天府英才计划”实施办法》有关条件的,享受相应的激励政策。

07

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加大建筑业企业技术升级,对新认定获批国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分别给予企业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落户直管区后主导制定并获批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企业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08

推进行业转型升级

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新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大力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BIM技术运用,通过土地出让条件和设计方案审查明确绿色建筑星级标准和装配率指标要求,在招投标活动中推行BIM技术,畅通全生命周期的评价流程,努力创建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区。引导企业推进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运用,新建工程项目全面推行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商场、酒店、医院、办公、科研等高耗能建筑推广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鼓励直管区建筑工程创优夺杯,建设精品建筑,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符合成都市建筑施工企业市场信用考核加分标准的,积极支持申请信用加分。

附则

01

本措施适用范围为在直管区内登记注册,税收解缴、统计关系在直管区且依法缴清税费、纳入直管区 “四上”企业统计库的企业(本措施第四条奖励对象可为外地企业)。

02

企业所得奖金可全部用于奖励企业经营管理团队、突出贡献团体或者个人。

03

本措施各项指标的计算以直管区相关部门的认定数据为准,企业享受的各类奖金总和不得超过企业对直管区实际贡献的50%(本措施第一条奖励除外)。

04

财政金融局负责将所需经费纳入年度产业发展资金预算,为顺利实施各项政策提供资金保障。

05

企业在直管区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取消企业当年度政策享受资格。

06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本措施第一条、第三条中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分别对应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

07

本措施由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试行期2年,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部门出台新规,则按新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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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申报材料及申报程序相关资料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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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600万

附件:

奖项申报

材料及程序

最高奖励600万

附件1:

直管区建筑业

企业奖励申报表

最高奖励600万

附件2:

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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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郑晓凤

封面摄影:王振甲

编辑: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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