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成都有什么方式呢?

2018年后,落户成都有以下几种方式:

1、积分落户

2、国内本科落户;

3、国(境)本科及以上学历落户;

4、技能落户;

5、“蓉城人才绿卡”人员落户;

6、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学生入户;

7、应届大专生落户;

8、办理夫妻投靠落户;

9、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10、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11、办理离退休颁干部入户;

12、办理离退休人员入户;

13、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安置入户;

14、2017年12月31日之前购房入户;

15、本市户口平移。

请问2018成都落户条件是什么?

2018成都人才落户条件是本科以上往届或应届大学生,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先确定是否满足人才落户对学历跟年龄的要求

人才落户首先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第二步准备好所需材料

有房子人才落户所需材料:1、毕业证书(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毕业证明);2、户口簿+身份证(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3、《房屋所有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4、落户地居民户口簿(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5、亲属关系证明(落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

没房子人才落户所需材料:1、毕业证书(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毕业证明);2、户口簿+身份证(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3、申请人本市无房证明(个人或家庭房屋信息记录);4、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内页。

第三步带好材料到天府新区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自2018年1月22日起(含1月22日),撤销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入户办证点,该项业务纳入天府新区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扩展资料:

2018成都落户政策如果不满足人才落户的条件,可选择积分入户办理,具体细则如下:

积分入户:

成都户口新政,12项加减指标,积满100分即可申请入户。

积分指标包括: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居住、教育背景、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急需紧缺工种、个人贡献、鼓励创新创业、年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个人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指标。

加分指标:

1.缴纳社保指标:按月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每年+10分、半年+5分

2.合法稳定居住指标:自有住房+10分;租赁住房+1分;连续居住按每年+1分累计。

3.教育背景指标: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10分

4.引导人口合理布局指标:东进区域:每年+20分,包括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

南拓区域:每年+20分,包括天府新区鹿溪智谷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服务功能区、天府新区天府中心总部经济功能区、天府新区天府中心国际会展功能区、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

北改区域:每年+10分,包括青白江先进材料产业园、青白江区国际铁路临港服务业集聚区、新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彭州市成都航空动力产业园。

5.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指标:五城区及高新南区(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年+5分;就业地和居住地均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年+10分。

6.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属于成都市年度急需紧缺工种(职业)目录范围的,每年+10分。

7.个人贡献指标:

获得表彰: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工匠;国家级+25分 省级+20分 市级+15分

个税:上年度个税缴纳达到1万 +2分;超过1万 每0.1万+0.2分累计 最高不超过10分。

参与社会服务:志愿者服务,慈善捐赠,无偿献血;每次+2分 最高不超过10分。

8.鼓励创新创业指标:参加创业大赛,获国家级+15分;省级+10分;市级+5分。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10分。在本市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达到一定条件,+10分。

9.年龄指标:不超过45周岁,+10分。

扣分指标:

1.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近三年存在不良记录,每条-10分。

2.个人违法犯罪记录指标:受行政拘留-20分;强制戒毒-20分;受刑事处罚-50分;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50分。

3.违反计划生育指标:-50分。

申请条件:

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00分,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持有本市居住证(有效期内)。

2. 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3.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的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5年以上。

4. 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

积分申报时间:

年度积分申报时间是6月1日-7月31日

积分办理地点:

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武侯区政务服务中心

审核公布:

入户指标计划经市政府审定后发布。自公布积分结果10日内,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根据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入户申请,按照积分高低顺序排位,积分相同的按照参保年限、居住年限等依次进行排名,并在网上公布。

积分入户名单公布当年11月30日前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届毕业生入户办事指南

成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积分入户申报指南

018成都落户对策(成都落户政策)"

成都落户政策是怎么样的?

目前成都可通过人才落户(本科以上学历落户)积分落户(积分达到落户条件可落户)投靠落户(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

怎么才能拥有成都户口

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的。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本市工作的。

3.本省、市老干部管理局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

4.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离退休人员。

5.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的学生。

6.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在本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1.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未参加工作的子女。

2.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退役士兵。

3.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随军家属。

4.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

(三)投靠、收养人员

1.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的。

2.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需投靠成年子女的。

4.被本市户籍人员收养的未成年人,且办理了合法收养手续的。

5.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等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因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父母原户籍地由本市直系亲属抚养的。 通过投靠、收养申请入户的,投靠人、被投靠人、收养人、被收养人及其直系亲属,其中一方应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1.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回国恢复户口的原本市户籍人员。

2.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的华侨。

3.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的港、澳地区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4.取得中国国籍的外国人。

(五)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六)博士后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七)原户籍在本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第四条 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二)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社部门认定的。 (四)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规定申请入户。

第五条 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拥有的合法产权住房、租赁的国有直管公房、职工居住的本单位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

本办法所称直系亲属是指:本人的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原有户籍迁入登记管理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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