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西藏政策及高考优势

政策解读

1)摘自:2018年西藏户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第四条: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促进入口合理、有序流动。

(一)实行户口随房走的政策。为减少人户分离的现象,凡在我区城市(城镇)购买商品房或自建房,但户口在异地的,只要居住房屋手续完备并有稳定生活来源的,购(建)房者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在该城市(城镇)落户。

2)摘自: 2018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来源:西藏教育考试院)

第二条: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指高中、中专、中职,下同)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户籍在藏,同时符合《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规定》(藏政办发〔2006〕13号)的规定,可以申请报名参加2018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1)我区干部、职工(含援藏干部、职工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

(二)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时须交验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本、卡)原件和复印件、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或就读学校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学历证明)或同等学力证明、学籍(或人事)档案等材料(以下简称“报考材料”)。

3、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现场确认的方式报名。考生上网填报信息前,须下载填写《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户籍审查表》。

5、在区外高中学校就读的其他考生的报名信息由本人上网填报,按规定时间到所在市地招生办确认信息。

6、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必须接受二代身份证鉴别仪(识别仪)进行身份认证。

7、2018年我区在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西藏民族大学(陕西咸阳)、格尔木办事处、成都设立考区。

借考:因特殊原因在成都、西藏民族大学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填写 《西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借考生情况登记表》(简称“借考表”),在确认信息时向本人户籍所在市地招生办申请借考。市地招生办须对借考生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将初审合格的考生汇总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批。

落户西藏政策及高考优势

项目优势

1)西藏独享国家支持政策,购买西藏房产即可落户西藏,考生在第一年12月份前落户西藏即可参加来年高考,享受西藏高考政策;

2)学生可不转学籍、不入读西藏高中、不需在西藏参加高考,享受原户籍优质教育同时又享受了西藏低分数线的高考政策;

3)西藏高考采用全国二类卷,试卷相对容易,对比全国一类试卷学生分数可以提高60分左右;

4)高考人数全国最少,每年只有2万多考生,竞争压力小并且重点本科录取线比河北、河南、山东等省均低50—110分左右,同样的高考成绩能上更好的大学;

5)所有重点大学在西藏均有招生计划,学生填报平行志愿,无报考落空可能,内地学生专科成绩在西藏可以上本科大学,二本线成绩的学生在西藏能上一本、211大学,一本成绩的学生可以上985名牌大学;

6)购房投资低,最低只需30余万,并且投资购房属于援藏,搭乘国家政策,安全稳妥有保障,孩子在享受政策带来的高考红利后高考结束即可转让房产收回资金;

7)全程办理购房、落户、高考报名及借考手续,不成功退还全部房款和手续费。

落户西藏政策及高考优势

落户西藏政策及高考优势

落户西藏政策及高考优势

2018年西藏一分一段数据统计:卷面成绩最高分656分,600分以上40人,550分以上143人,500分以上27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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