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才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⒈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⒉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申请人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告知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成都技能人才落户要求

首先,申请人必须满足这三个条件:

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

单位推荐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办理流程及材料

三个步骤落户

(一)选择落户地

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

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3、申请人没有住房,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

(二)办理落户

经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四号人才资源社会保障大厦一楼)认证,取得《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后,再带上材料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办理。

成都公安局新措施:

1、流程进一步优化

落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的市外人员,不再前往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领取集体户首页及空白内页。持相关材料可直接到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办理。

哪些职业满足成都人才落户(哪些职业满足成都人才落户要求)

成都技能人才落户条件

(1)下载并填写申请表。下载《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二)单位签署意见。签署《成都市技能型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工作单位意见栏意见,留下单位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3)材料的准备。除单位签署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外,还必须准备: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3、《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或《四川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最近24个月)除身份证原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退还本人外,其留存。(4)现场审核。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拟入户人员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5)开具联系函。经审核,如果拟入户人员完全符合入户成都的条件,工作人员将向成都市公安局出具《成都市技能型人才联系函》。(理入户手续。拟入户人员持《成都市技能人才联系函》到现单位所在地区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和入户手续。

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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