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户口迁到杭州的条件是什么,流程又是怎样的?

如果是非本市户籍人员通过购买或赠与,或继承等合法途径,并获得建筑面积80平方米及以上的单套商品住宅房,其中包括二手房。在已办理不动产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情况下,房款全额付清和房屋无查封,并实际入住的。有特殊情形的除外。人才引进积分落户是杭州的落户政策。申请落户者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层次学历,且年满45周岁以下者均可申请积分落户。但近年来,受国家政策的影响,杭州出台限购政策,进一步加深外地人想在杭州买房的难度,

落户杭州怎么办理

一、迁入条件

(一)、人才引进及家属落户

申报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者(45周岁以下);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中级45周岁以下,副高50周岁以下,正高55周岁以下;高级职称必须由省人事厅颁发,中级职称由市地人事局或省级部委办公厅局颁发);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

4、拥有发明专利者(45周岁以下)

5、除硕士以上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其他人员在杭均要有就业单位;

6、引进人才家属子女随迁条件:

(1)博士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可随迁直系亲属;

(2)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当事人来杭身边无子女的,可同时办理一名未婚成年子女进杭;

符合以上引进人才随迁家属条件的人员,如随迁家属,需在杭有自主的合法固定住所。

(二)、各类成人学历教育的应届非在职本、专科毕业生落户

办理对象和条件:取得本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现代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非在职省内生源本专科毕业生,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未婚人员。

二、迁入材料

(一)、人才引进及家属落户

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发明专利证书;

2、需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薄;

3、单位同意接受落户书面证明及其户口本复印件或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或亲友同意接受落户书面证明及其户口本、房产证;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省人事厅(人事局)的干部调动通知;

5、社险办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6、家属子女随迁的,还须提供:

(1)独生子女证或当地计生委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结婚证;

(3)在杭身边无子女证明;

(4)成年子女未婚证明。

(二)、各类成人学历教育的应届非在职本、专科毕业生落户

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毕业证书。

2、省市毕业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

3、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4、《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

5、同意落户证明(落户在人才开发中心的,由人才开发中心出具同意落户证明;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由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落户在亲友家的,由亲友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和提供户口薄、房产证;本人在杭拥有住房的,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6、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7、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证明(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三、办理流程

(一)、人才引进

凡符合市政府杭政[2000]1号文件规定的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全日制专科紧缺专业毕业生、具有地市级以上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职称及以上、拥有发明专利等】,均可凭学历或技术职称证书到市公安局申请办理正式户籍进杭手续,由市公安局负责把关审批(注:落户地在滨江的由滨江公安分局审批,落户地在下沙的由下沙公安分局审批,其他区由杭州市公安局审批)。

(二)、纳税落户

办理程序:当事人持上述材料到市公安局户证办证中心申请,填写《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交市公安局户证中心办理。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意见。

其他类型:杭州各类户口迁入落户手续大全

办理地点

受理机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机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决定机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局

杭州市公安局

地址:华光路35号

电话:(0571)87280114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无

成都高新区落户杭州流程(如何在成都高新区落户)

成都高新区落户条件2021新规

最新的成都落户全攻略

适用范围: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申请入户的。

总的来说,落户成都主要有三种方法:

1、条件入户;

2、积分入户;

3、其他落户;

条件入户

成都市人才引进入户政策

一、本科学历入户条件:

1.全日制

2.年龄45周岁以内,特殊除外

3.不是成都户口(含一圈层二圈层三圈层区域)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

3、经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

4、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5、其他资料: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选择入户方式,并提交对于的材料。

二、国外本科学历入户条件:

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留学回国人员。

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中国护照(已入境)(原件和复印件);

4、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或原籍地居民户口簿(省外户籍人口可提供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入本人住房的提供);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

8、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无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入集体户的提供);

9、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片1张。

三、全日制大专往届毕业生落户

非本市户籍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落户。(近郊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

3、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

4、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

6、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本人在东部新区、近郊区无房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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