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才能拥有成都户口

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的。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本市工作的。

3.本省、市老干部管理局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

4.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离退休人员。

5.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的学生。

6.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在本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1.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未参加工作的子女。

2.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退役士兵。

3.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随军家属。

4.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

(三)投靠、收养人员

1.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的。

2.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需投靠成年子女的。

4.被本市户籍人员收养的未成年人,且办理了合法收养手续的。

5.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等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因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父母原户籍地由本市直系亲属抚养的。 通过投靠、收养申请入户的,投靠人、被投靠人、收养人、被收养人及其直系亲属,其中一方应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1.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回国恢复户口的原本市户籍人员。

2.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的华侨。

3.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的港、澳地区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4.取得中国国籍的外国人。

(五)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六)博士后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七)原户籍在本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二)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社部门认定的。 (四)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规定申请入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成都落户的最佳方法(如何成都落户)

最全落户成都的几种方式!

如果打算在成都工作生活的,那么你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落户:

需满足条件:

1、在成都范围内,购买建筑面积≥90㎡商品房或二手房(70年产权的住宅性质,包含公寓型住宅);

2、拿到产权证;

3、连续缴纳成都市社保≥1年(不得断缴);

需提交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一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局打印的≥1年的“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并盖鲜章;

5、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6、一次性购房发票或按揭合同和6个月以上银行按揭还款证明;

7、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加盖公章;

8、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随迁的,还需提供: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子女出生证明。

需注意事项:

1、房子必须是商品住宅(包含住宅型公寓);

2、按揭买房必须在银行还款满6个月才能申请落户;

3、成都购房入户申请时间必须是在交房入住之后;

4、同一套住房,未过户变更产权的情况下,只能申请办理一次购房入户;

5、可以家属随迁,但仅限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而且如果当时不迁,再迁要在5年后;

6、未成年子女不能单独申请户口迁入成都,必须随父或母随迁;

7、2014年6月1日前购房落户政策房屋建筑面积需满70㎡,后经调整为90㎡。在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可以根据“旧的购房入户”规定办理;

8、成都郊县的户口迁移到成都中心城区算平迁,只要你在中心城区买房即可,面积无要求。

需满足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落户成都郊县中专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年龄45周岁以下;

3、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户籍人员。

需提交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的原件;

4、《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

5、《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6、《户口迁移证》的原件;

7、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需注意事项:

1、该方式入的户口为集体户口(与家庭户口无异,可平迁致家庭户口);

2、单位集体户子女不一定能在单位附近的学校读书。

需满足条件:

1、在成都市办理了居住证,居住期满2年;

2、连续缴纳2年社保;

3、有产权住房(人均面积不低于16㎡)。

需提供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近两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综合社会保险)明细表。

需注意事项:

1、居住时间是累积的,可不用连续;

2、社保缴纳必须是连续的;

3、居住证是大成都范围内即可。

有三种形式:

一、夫妻投靠落户

夫妻任一方在本市有稳定收入且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入户;

二、子女投靠父母

本市户籍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市外未成年子女投靠;

三、退休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退(离)休人员或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本人或子女有稳定收入来源,且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入户。

需提供材料:

一:夫妻投靠

1、《入户申请表》;

2、投靠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及被投靠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失业证、待业证、下岗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6、具有稳定生活来源证明(原件)。

二、子女投靠父母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本市户籍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市外未成年子女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1-0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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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落户流程

获取并填写表格: 方法一网上下载后打印或直接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户口窗口领取《入户申请表》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 方法二. 在网上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 提交材料: 方法一.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受理户口窗口提交: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 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 房屋产权证 及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信息摘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 购房合同 、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近期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缴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 6、市或(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定 劳动合同 和缴纳 社会保险 证明》(原件) 方法二.按提交要求网上提交已填好表格获得确认后,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受理户口窗口提交上述1—6项材料。 审核确认: 1.审核不合格由受理窗口民 警告 知不合格原因 2.审核合格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领取户口簿: 一.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户口迁移证 》在入户地的区公安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提交下列手续: 1、《户口迁移证》; 2、《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3、入户地户口簿(新立户除外); 4、16周岁及以上人员应本人前往(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的需提交两张身份证标准照片)。 二.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户口簿 相关备注:市外人员因 购房 、投资、经营、纳税、暂住期满入户进入本市5周年以上的,可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 户籍业务原则上应由本人、直系亲属或 监护人 亲自到场办理。凡代办户籍业务的,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姓名和捺手印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原件后,各区(市)县公安局方可受理相关业务

怎样落户成都

一.成都落户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四川省户籍人员办理入户,必须提供户口本原件;

(2)办理户籍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入户在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3)因购房、投资、纳税、引资、居住期满入户本市5年以上的,放可申请市外老年父母投靠。

二.购房入户

(一)条件

(1)情形一:2014年6月1日(含)—2017年12月31日(含)在成都购买建筑面积>90平米的新盘或二手住宅的市外人员,缴纳至少1年成都市社保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新盘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最早者为准,二手房时间以成都市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2)情形二:2014年6月1日前,在我市购买建筑面积>70平米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需≥上年度成都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二)所需资料

《入户申请表》、产权人及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情形一还需提供产权人至少1年的社保缴存明细(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若缴纳的是省社保还需要提供劳动合同)、配偶随迁提供结婚证,未成年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居住证明(派出所出具)/权属证明。

同一套住房,若未发生权属变更,则只能办理一次购房入户。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落户

(一)条件

在成都市就业的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可在取得毕业证次年的12月31日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二)所需备件

《入户申请表》;市/区(市)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联系函;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提供户口本,户口迁入成都学校的提供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毕业证;迁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居所证明,迁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和入户地户口本;户口本,!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片1张、迁入集体户口的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四、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落户

(一)条件

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小于45周岁)可持毕业证落户。本人有合法住所的,可落户本人住所,本人无但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直系亲属住所,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落户。

(二)所需备件

(1)落户合法稳定住所:《入户申请表》、毕业证书/毕业证明、申请人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落户地户口本、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证明。

(2)落户集体户:《入户申请表》、毕业证书/毕业证明、申请人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集体户首页及空白内页。本人到场办理。

五、居住证积分落户

(一)条件

符合《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取得入户资格的市外人员,按照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申请积分时提交的居住证所在地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申请人应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入户名单后规定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二)所需备件

《入户申请表》、申请人的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居住证、迁入本人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迁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迁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和入户地户口本,迁入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首页、空白内页及无房证明。

有什么办法可以在成都落户?

目前成都的落户方法有两个。

首先是积分落户,具体细则如下:

1、缴纳社会保险指标,每年积10分,半年积5分;

2、合法稳定居住指标。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加10分,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签订正式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

3、教育背景指标。申请人不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条件,但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的,加10分。

4、引导人口合理布局指标。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申请人按照就业所在区域计算分值,其中:属于东进区域(试行范围包括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和南拓区域、天府新区天府中心总部经济功能区、天府新区天府中心国际会展功能区、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按照20分/年累积计算;北改区域(试行范围包括青白江区先进材料产业园、、新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彭州市成都航空动力产业园)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其他区域不加分。

5、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指标。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申请人居住地由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及成都高新南区和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5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10分。

6、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申请人属于本市年度急需紧缺工种(职业)目录范围内的,加10分。

7、个人贡献指标。申请人获得国家、省、市各级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包括: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申请人在本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上一年度年纳税额达到1万元的加2分;多于1万元的,按每0.1万元加0.2分累积计算,10分上限、慈善捐赠、无偿献血等方面做出贡献的,每次加2分,10分。

8、鼓励创新创业指标。申请人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省或本市市级奖项的,分别加15分、10分、5分。申请人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加10分。申请人在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创业的,达到一定条件的,加10分。

9、年龄指标。申请人年龄45周岁以下的,加10分。

其次就是本科学历落户。

希望您可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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