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户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企业落户的手续为:1、申请人携带迁入地的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出证明》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到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迁入地派出所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颁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持《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1、向落户地办证中心申请,如实填写《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
2、民警受理审核,呈报办证中心审核,再报海口市公安局户政处审批。
3、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备注:属农村派出所辖区的,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将审批材料转给派出所,由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成都本科人才落户流程
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入户。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3、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市人社局指定网站申请)
4、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入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博士后成都落户指南
博士后成都落户指南
据甲骨文记载,商朝已开始实行人口登记制度,有“登人”或“登众”,即临时征集兵员的记载。《尚书·多士》篇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可见当时已有了人头统计。这可以视为我国户籍登记制度的萌芽。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博士后成都落户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办事规程:
1、被申请人自愿到我市落户
2、被申请人符合我市入户政策
3、具备与申请理由相对应的申报材料
前置条件:
非成都市户籍博士后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博士后证书(含电子证书)或部、省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4、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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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落户办理流程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步骤2:准备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步骤3:注销原籍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步骤4:回成都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再次提醒,成都各区县间户口迁移、外来人口入户。购房落户、人才落户等成都户口所有业务都可以直接在手机微信上申请办理。
成都技能人才落户办理资料是如何的
(一)申请人有效 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 (二)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或《四川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最近24个月)。 (1)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若申请人现单位是为其缴纳《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的,可不用提交; (2)若申报人现单位是为其缴纳《四川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的,则需提交。 (四)《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 注:如需代办人来办理落户手续,代办人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