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公寓可以落户口吗

为了落户而买房是现在不少人的追求,很多在外工作的人想要在当地落户、让小孩接受更好的教育等,都会考虑买房,而现在可供住的房子不少,有公寓、商品房等等,它们的产权有分40年和70年的,并不是所有的房子都可以落户的,下面就随我一起来了解下40年公寓可以落户口吗?

一、40年公寓可以落户口吗

不管是公寓还是住房,40年产权的都属于商业性质的,一般是不可以落户的,所以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该房产的用地性质。这种40年商业产权性质的公寓,除了不能落户和申请公积金贷款外, 其他 和普通住宅没什么差别,而且大都处于繁华的地段,以精装修为主。

二、40年公寓与70年公寓有什么区别

1、土地性质不同

40年产权的公寓被称之为商业公寓,因为它是商业用地性质的,而70年产权的公寓属于住宅公寓,是居住用地性质。

2、首付比例不同

商业用地性质的40年产权公寓虽然可以选择贷款购买,但是只限于个人商业贷款,其首付比例也大于50%。而70年产权的住宅公寓与普通商品房住宅是没有差别的,既可以用个人商业贷款,又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其首付比例也在30%。

3、贷款年限不同

40年产权公寓贷款年限一般都在十年以内,而70年产权住宅公寓贷款年限可以到30年。

4、贷款利率不同

70年产权住宅公寓一般是按照基准利率来计算的,而40年产权商业公寓会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浮10-15%。

编辑小结:以上就是关于40年公寓可以落户口吗的介绍,40年产权的公寓是不可以落户的,所以在购买的时候千万不要被可以落户的口号吸引了,希望我分享的内容能给大家一些参考。

成都40年公寓落户(成都公寓满40年了怎么办?)

40年产权的房子能落户吗

40年产权的不可以落户。

只有购买70年产权的住宅和居住用地的酒店式公寓才符合落户的标准,其他类型或者产权年限不达标的房屋不能实现落户、上学、划分学区的目的。40年产权属于商业地产,不属于住宅,因此不能落户。

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较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为40年。

扩展资料

房产40年产权和70年产权的区别:

1、土地规划用途不同。

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和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

2、产权是70年的房子,也就是常说的住宅,它可以落户、符合学校划分的条件,但是产权是40年或者50年的房子,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公寓或者是商住两用的,就不能落户,子女也不能享受就近入学,但是同样能够满足居住的需求。

3、生活费用不同。

70年产权的住宅,在水电费上是按照民用的标准收取的,价格相对较低;而非住宅性质的,也就是40年和50年产权的房子,是按照商用的标准收取,费用高很多。

4、贷款条件不同。

购买70年产权住宅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可以按照政策,贷款7成甚至更多,首付比例和利率都更低,贷款周期也长,最长可以达到30年。而40年、50年产权的非住宅,按照南昌目前的行情,只能贷到总房款的5成,且最多贷款10年,利率也更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购房落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买40年公寓能落户上学吗

能。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公共户落户:因房屋产权交易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因离婚后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因离职户口须从原单位集体户迁出,现单位无集体户,且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因房屋交易所有权变更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权变更,现房屋权利人申请将原户内人员迁出的,原户内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迁出的;新生儿亲生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公共户”内,且新生儿无法在本市其他地址申报出生登记的,可在其亲生父母户口所在“公共户”内申报出生登记;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无法办理户口市内迁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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