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这些城市将取消落户限制
据新华社报道,12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以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牵引区域流动。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
进一步明确城市标准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国仕英分析称:“本次《意见》出台的意义有两方面,一方面加快小城市的城镇化率及人口的流入,促进农村人口逐渐向城镇转移,外地人口不断流入,保证城镇人口活力;另一方面,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的落户限制,对于该类城市的房地产市场有一定程度的利好作用,使该类城市的市场预期有所好转。”
事实上,今年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中已提及,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在此前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城区常住人口100万至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今年4月的《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此次《意见》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层次更高,对推进户籍政策改革等有较积极的作用,也符合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发展需要。”
严跃进分析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城市标准。此前往往会出现“Ⅱ型大城市”等类似的划分,此次对城市的划分更显清晰,即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都可以放松落户限制。“这对很多地级市的影响会很大,放松落户能直接刺激购房需求,而且既然提到了全面取消,那么后续约束会减少,劳动力、人口或人才进城落户变得更简单。”
2014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
杭州、苏州、郑州等70城在内
业内开发商人士认为:“以往人口聚集的省会城市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限购、限售政策,如放松落户,可能给房地产市场带来需求,对房地产市场来说是利好。”
根据住建部发布的《2017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显示,城区人口在100万至500万的城市共有近70个,其中300万至500万人口的城市包括西安、沈阳、哈尔滨、昆明、郑州、杭州、济南、青岛、大连、长春、太原等;常住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大城市共计59个,包括石家庄、合肥、福州、南昌、贵阳、兰州、西宁、太原、长沙、海口、乌鲁木齐、合肥、苏州、无锡、南通等。
来自国盛证券的分析报告指出,300万至500万的Ⅰ型大城市,比如京津冀、长三角和粤港澳三大城市群中的杭州,以及三大城市群以外城市群的首位城市郑州、西安,都会是受到上述政策影响的城市。
同时,报告指出,城区常住人口100万至300万的Ⅱ型大城市全面放开户口后,受政策影响将会较大,其中包括京津冀、长三角和粤港澳三大城市群中的无锡、宁波,三大城市群以外城市群的第二、三位城市,如长沙等。
有利于缓解三四线城市库存压力
易居研究院中国百城库存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11月底,三类城市(一线、二线、三四线)、共计100个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库存总量分别为2799万平方米、24157万平方米和20403万平方米,环比增速分别为3.7%、3.1%和0.3%,同比增速分别为3.2%、6.0%和5.7%。
从三类城市数据可以看出,三类城市都已步入库存同比正增长的通道之中。其中一线城市同比正增长持续了18个月,二线城市持续了7个月,三四线城市则持续了13个月。这也说明三类城市都面临了新的库存压力。
严跃进认为:“客观上说,当前房地产市场也面临着购房需求不足等困惑,新库存压力开始增加。对于当前一些三四线城市来说,尤其是人口规模在300万以下的城市,积极去库存很关键。此次政策的出发点是为了促进人口流动,但客观上也会释放新的购房需求,对于2020年房地产市场的活跃有积极作用,房地产市场不会太悲观。”
超大特大城市应精简积分项目
对于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意见》提出,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的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同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常住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稳妥有序探索推进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提升就医费用报销便利程度。进一步发挥城镇化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作用,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推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推动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较多的城镇倾斜。
按照2017年住建部城市建设统计年鉴中的城区人口统计,超大特大城市包括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天津、成都、广州、南京、武汉。
对此,中信证券报告预计,超大特大城市将大幅增加落户规模,完善积分落户政策。这些城市的落户从以限制为主,逐渐转向以鼓励为主,客观上推动限购城市自住需求的释放。
成都人才引进学历入户条件是什么啊?
成都人才引进、学历入户条件是这样的:
学历方面:
第一种: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含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落户
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市外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落户。
解读: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可以,但是像专升本啊、成教啊、函授啊都不行。
2、应届生往届生都可以,但是有年龄限制,45岁。
3、这项政策只有非成都户籍的人才能享受,不管你是金堂彭州还是锦江金牛都不能享受毕业证落户政策。
第二种:
专科:往届专科落户已经取消。
第三种:应届生
在成都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含户籍仍在学校集体户的往届毕业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工作单位在中心城区:大专学历;
2.工作单位在郊(区)市县:大专、中专学历。
3.连续三个月社保
技能方面:
技能人才落户
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市外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
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
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落户。
从4月16日起,落户成都流程将更简洁了此外,也不用再前往房管局打印“无房证明”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都可在公安办证中心直接办理。
主要措施:
流程进一步优化
持相关材料可直接到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办理。
解读:也就是说,原先要跑人才中心的,现在不用去了。
手续进一步简化
不再前往房管局打印“无房证明”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可直接到公安办证中心凭身份证上网查询打印。
怎么实施
2018年4月16日起在全市公安办证中心全面实施。
到底有多方便
简单梳理几种常见落户方式的流程:
比如本科以上学历入户:
直接带上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户口是集体户口的带上户口页)就可以去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比如技能人才落户:
直接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得去营门口社保局先领取)就可以去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2021年最新的成都人才落户政策是什么?
2021年最新的成都人才落户政策如下:
1、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市外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需为一线工作人员)。
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落户。
2、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成都可以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
《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第二条 鼓励青年人才来蓉落户。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
成都人才落户政策2022最新
2022年诚如人才落户政策如下:
1、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调整前是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
3、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调整前是高级人员)。
4、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调整前只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
5、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
成都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成都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申请入户;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申请入户;
3、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成都入户,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在毕业次年12月31日前,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入户。
《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
第六条
市公安局负责统筹协调户籍迁入服务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实施细则。
组织部门负责深入实施人才引进发展战略,制定引进人才方向及实施规范。
市人社局负责办理高校毕业生学历入户、技能、专业技术人才的入户和认证工作,配合做好户籍迁入相关工作。
其他涉及部门(市退役军人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政府侨办等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审核及服务管理相关工作。第七条
申请人不得伪造、编造或者使用伪造、编造、虚假的申请材料,不得做出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当次申请资格;已办理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六条
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相关规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