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买二手房的条件是什么?
成都的房源在不断下降,但是对于房子需求的人却没有减少,所以成都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来平衡这个局面,那么在成都买二手房的条件是什么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成都本地户口,且落户满2年。
2、 落户满一年+公司性质社保连续不间满一年。
3、 公司性质社保连续不间断满两年。
以上就是我给大家介绍的在成都买二手房条件,有需要的小伙伴可以了解一下的,希望能帮到大家。
成都二手房政策
对于户籍迁入成都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2、在成都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成都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2套以上(含2套)自由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住房,不能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成都二手房买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具有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南区、高新西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上述13个区域内的户籍的;
2、具有在上述13个区域稳定就业并缴纳连续不间断24个月社保的(最近网传半年内社保可以补缴拿到购房资格的传言纯属谣言);
3、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再满足后面这些条件即可购房:去年10月1日后未在成都限购区内购房的自然人;申办学历、职称入户认证,以及在人才中心挂靠集体户、开具调档函的,需提供当事人在成都最近3个月社保缴费
4、针对高新南区或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内买房,其购房资格更加严格,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购房者名下在高新南区或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域内不能有房。
扩展资料:
成都买房的流程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或门牌号证明;
5、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信息摘要。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成都实行买房落户新政:70平米升为90平米–财经
成都二手房交易新政策2022
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
该通知优化了购房条件,在本市中心城区(青白江区、新津区除外,下同)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户籍,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但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2.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3.在本市近郊区(市)县(含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下同)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就业。
成都目前购买二手房需要什么条件?
购房条件:
1、拥有2年或以上成都户口有购房资格;
2、连续2年或以上缴纳成都社保,且稳定就业有购房资格;
3、落户不满2年,但在成都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也具备成都购房资格。
购买套数的限制:
1、户籍在大成都范围内的2人或以上的家庭,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2套房。
2、户籍不在成都的家庭(不论人数),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1套房。
3、户籍在成都的成年单身青年(1个人脱离父母自立门户),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1套房。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3、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4、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其中至少1人具有我市户籍可认定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5、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离异(或丧偶)父(母)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
6、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包括18周岁以上未婚的单身居民、离异(或丧偶)且无子女的单身居民、离异(或丧偶)且子女已年满18周岁的单身居民。
参考资料:咸宁日报-成都落户条件2020新规,社保购房资格新规定
成都二手房交易政策
1、户籍迁入成都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2、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3、成都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2套以上(含2套)自由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住房,不能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法律依据:
《四川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条 在四川省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交易活动,实施房地产交易管理,均应遵守本办法。 在四川省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交易活动,实施房地产交易管理,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房地产交易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时,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抵押。
第五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市(州)、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能范围内,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 房地产交易信息实行交易数据和综合分析数据定期发布制度。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加强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发布的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配合做好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发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