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怎么落户武汉

一、出生登记

新出生的婴儿,应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父母一方提出申请,并出相关证件到新生儿父亲或母亲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派出所会当场办理。

需要说明的是小孩父母亲有一方的户口不在本辖区,属外市县的户口的,还需要父母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小孩未上户口证明。

现在,非婚生和超生婴儿均可正常上户口。

二、毕业生就业落户

毕业生就业落户分为两种,所需条件不同:

1、毕业2年内

专科生——对普通高等专业学校大专学历的毕业生,在2年择业期内被武汉市用人单位接收,经市毕办核准后,可转户口。

中专生——对武汉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属武汉市急需专业的,在2年择业期内,被武汉市用人单位接收,经市毕办核准后,可转户口。

自考自学、成人教育毕业生———对武汉地区高校自考自学、成人教育未就业应届毕业生,属武汉市急需专业,被武汉市用人单位接收,经市毕办核准后,可转户口;

以上情况一般为单位集体户口。

如果想转为居民户口还需要买房,取得完全产权(新房需“两证”齐备,二手房除需房屋“两证”齐备外,还需确认原户主已将户籍迁出该房屋所在地)。房子没有面积和价格限制,既可以是商品房也可以是二手房。

2、毕业2年以上

毕业超过2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不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电视大学、函授大学、非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生。)以及经教育部认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在武汉落户:

(一)本科学历年龄在岁以内、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

(二)在汉有合法固定住所。本人自有房屋、亲友房屋、租住房屋、单位集体宿舍,不包括已拆迁或拟拆迁房屋、空挂地址房屋、生产经营仓储等商业用途房屋、办公用房。

(三)在武汉企事业单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1年的社会保险或者自主创业且本人为法定代表人。“就业”指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五险齐全,由单位按规定比例缴纳,不包括在流动人员窗口缴纳的人员。“创业”指自主创业本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企业正常经营半年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成都留学生落户武汉(成都留学生落户武汉条件)

海外留学生成都落户政策有哪些

1、对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自贸区或全创改区工作的外籍华人,全面取消工作单位类别、年限、停居留时间限制,可直接申请永久居留。

2、对具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可以凭我国高校毕业证书申请2至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进行毕业实习及创新创业活动。期间,被有关单位聘雇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

3、外国留学生具有在川创新创业意愿的,提交创业意向证明或拟创办企业的证明材料、我国全日制高等院校(含港澳地区的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可以申请2到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

在自贸区、全创改区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期间,被有关单位聘雇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

扩展资料:

2017年7月20日,成都市正式实施“人才新政12条”。新政实施近2年时间,在来蓉人才的落户、出入境和停居留等方面,成都市公安局创新推出多项便民服务。

截至2019年5月,成都市全市累计落户人才28.26万人,其中,青年人才28.07万人,占99.33%;技能人才0.19万人,占0.67%;

成都市全市取得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人数量已远超新政实施前13年的总量,现成都市共有取得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226人次。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成都出入境“十五条”新政公布

留学生集体户口流程是怎么样的

现在回国留学生落集体户口有两种,一是刚毕业的应届生,另一种是已经在美国工作了一段时间且毕业已经超过两年的海归,那留学生落集体户口的过程是如何的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留学生落集体户口流程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用处!

留学生回国落户流程

1、应届毕业生

一、应届毕业生申请回国落户基本条件

1、 在国外留学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2、 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0天);

4、 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且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按要求把所有申请材料递交至留服处受理;

5、 申请到其他省市省会城市(不包括上海 、深圳 ) 落户的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注:回国赴上海、深圳工作的留学人员,需咨询当地人事局(引智办)办理就业报到和落户手续。

二、留学生回国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访问进修的证明材料。必办,一般在留学国的中国大使馆或教育部办理。

三、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必办)

查询中国留学网 , “学历认证”专栏。

四、存档 (如果出国前已经存档的,此步可忽略)

1、存档对象:留学回国人员(指:回国就业后,其在京落户手续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的留学回国人员)

2、办理流程

在线申请:请登录中国留学网 ,进入”留学存档”栏目,点击”在线申请”

五、在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注册,填写基本信息, 申请人登陆系统

六、在京工作申请备案,材料提交后50个工作日,等待邮件通知领取结果

1、申请在京落户的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需将申请材料交由聘用单位统一办理,留服不受理个人申请。

2、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在京就业,需本人到中心递送申请材料。

七、办理落户介绍信和就业报到证

八、调档,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办理《准迁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户口迁移证》

九、交材料到人才,开介绍信

十、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

2、毕业多年—— 留学人员引进

一、留学人员引进回国落户基本要

中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出国前已具有高级职称;

3、国内已获博士学位,出国后进行博士后研究或进修。

二、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材料;

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调动和落户手续。

留学生落集体一线城市户口流程

北京

1. 申请人工作单位必须在留学生服务中心立户,并提供留学生落户北京相应指标

2. 在国内高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的人员,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工作的;或者出国前已经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 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

4.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体参照护照出入境时间,累计境外停留时间要满360天)

5. 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就业并提出申请。具体时间参照学业、进修、境外工作结束时间、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的学业结束时间以及护照出入境记录。学习结束后在国、境外工作者还另需提供国、境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6. 在京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个人所需准备材料:

1. 《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目录》

2. 《在京用人单位申请就业落户预约单》

3.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4. 硕士以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 所有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6. 《单位接收函(需落户)》(盖章原件)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章、A4纸复印),公立大专院校及在京国家科研单位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7. 单位公函和聘用(劳动)合同

8. 社保局出具的单位已为所聘非事业编制留学人员缴纳最近3个月以上(含)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

9. 由用人单位或在用人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

10. 户口本复印件或者是户籍证明的复印。

上海

申请单位要求:

申请单位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事务所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个人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见附件1)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广州

1、获得《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的留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2、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入户年龄要求:

1、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2、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3、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办理流程:

(一)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留学人员信息系统注册,提交回国人员户口转入申请,上传所需材料后送审

(二)到广州留学生服务中心现场提交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审核

(四)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五)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到公安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及《入户指标卡》

(六)申请人领取入户材料

所需材料

(一)《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留学人员登记表》

(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如需将户口落入公司集体户口,需提供公司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同意迁入证明”,以上材料可到员工服务中心领取

(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计划生育证明

(六)单位工作证明

(七)《广州市留学人员归国工作审批表》

(八)《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近期婚育状况调查表》

(九)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留学生落集体户口免税购车方式

免税购车优惠具体有两方面:

购车时享受免除进口零部件海关关税的优惠购车价格。

上牌落户时免缴车辆购置税(税额计算方法:市场零售价÷11.7)。

申请免税购车条件为:

1、以学习和进修为目的,在国外(及香港、澳门地区)正规大学、学院、科研机构求学、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时限不短于一学年

2、完成学业或进修结束后

两年内回国定居工作

3、毕业或进修结束后首次入境未超过一年

4、购免税车计一件免税指标 (在学期间连续在外满180天有一件指标,中途回国停留不超过30天的可视为连续在外,并可计入购车免税指标天数,若停留时间超过30天则不能连续计算。)

留学生如何落户

留学生落户条件如下:

1、在国外留学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

2、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0天);

3、回国未满两年。

留学生落户流程如下:

1、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

3、把档案转移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4、自己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网站上注册个人信息,公司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网站上预约提交资料;

5、准备落户地址证明等材料并于规定日期内将资料递交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6、等待50个工作日后在规定的日期前当地的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领取结果。

留学生指正在或曾在外国学习的学生。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相关法律“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我上大学时把户口迁到了武汉,上班的时候我迁到了成都人才中心,我现在想迁回原籍青海,需要哪些手续流程

迁回原籍只需要你原籍户口所属单位开一个接收证明,然后拿到你原籍所属派出所签章同意迁入并开出准迁证就可以将户口迁回原籍,当然,为保险起见,你最好先在成都人才中心户口所属派出所开一份你现在的户籍证明,有些地方派出所需要这个户籍证明才同意迁入。

原单位在成都,06年辞职。现在想把户口转到武汉,请教有人知道具体详细步骤吗?

武汉如果是你原户籍所在地 也就是你的家乡 你就可以到你户籍地所属的公安机关办理接收 然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如果武汉是你下一个要去的城市 那么你要在武汉有工作单位接收落成集体户口 或者外地人购房政策才能落户武汉

社保的转移接续要自己提出申请 如果是迁往户籍地的需要户口证明 身份证 非户籍地的需要有迁往地的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接收证明才能办理

公积金不能转 离职后凭离职证明 身份证 户口本 公积金卡到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户籍地是你的家乡 不是武汉

你需要在武汉有正式工作才能转社保 转不转户口都可以

离职是可以提取的 而且要两个月后才能提取 各地具体规定不同 但是离职提取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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