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户口迁入条件2022
一、成都迁户口的条件是什么
1、购房入户
落户条件:
90㎡以上: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以上(房产局备案时间在2014年6月1日后),且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90㎡以下: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以下(房产局备案时间在2014年6月1日之前)需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原件”),且在成都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连续不间断,依法登记并取得2年以上居住证。
2、学历入户
落户条件: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是一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3、毕业入户
落户条件:
非成都生源落户成都前提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 非正常情况(口袋户)落户成都——毕业后未办理上户手续,户口还滞留在学校宿舍者。)
成都生源落户成都前提条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市成都。
4、暂住入户
落户条件:
在我市暂住满2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5、投资入户
落户条件:
在我市中心城区投资5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投资3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投资15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合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6、纳税入户
落户条件:
在我市中心城区兴办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俩年累计纳税达3万元或一年内纳税达2万元,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合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7、经营入户
落户条件:
在成都市一次性购买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外地人员,也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二、成都“最强”人才新政:45岁及以下、本科学历及以上可选任一区域落户
先落户后就业!过去一周,成都发布人才政策,迅速刷爆了整个朋友圈。“新成都人”蜂拥而至,这个以包容开放著称的城市,成为更多年轻人安放梦想的最佳去处。
7月19日,成都市发布《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从吸引人才、尊重人才、善用人才、保障人才等多方面,展现了成都“择天下英才而用之”的气魄。从制度设计看,为充分体现成都“不唯地域、不求所有、不拘一格”的新人才观,行动计划提出了优化人才落户制度、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建立蓉城人才绿卡制度、开展全民技术技能免费培训等12条具体措施,针对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青年人才、高技能人才等不同人才群体构建体系、分类施策。《行动计划》在“鼓励青年人才来蓉落户”的举措中,除了敞开了“学历落户”的大门,更明确了落户政策放宽的另一个群体,技能人才。根据《行动计划》,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7月20日,也就是《行动计划》发布的次日,人才落户的认证申请、落户申请,同步正式开始受理。
成都人才落户政策2022最新
2022年诚如人才落户政策如下:
1、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调整前是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
3、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调整前是高级人员)。
4、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调整前只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
5、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
成都人才落户政策什么时候开始的
2017年7月18日起。
为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强市,不断吸引聚集各类人才来蓉创新创业,打造国际一流的人才汇聚之地、事业发展之地、价值实现之地,让“蓉漂”成为时代风尚,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本计划由市委、市政府负责解释,市人才办和市级有关部门具体承担解释工作。本计划自印发之日(2017年7月18日起)起施行, 有效期5年。
办理条件
1.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入户需属于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引进人员,持有政府人才引进计划文件。
2.博士后人员,可以携带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入户。
3.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可以申请技能人才入户。
4.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
办理材料
一、高层次人才入户需提供: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相关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无房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博士后人才入户需提供: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博士后证书或部、省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无房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技能人才入户需提供: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原件)
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30天内打印的房产信息摘要);(原件和复印件)
5、落户地居民户口簿(落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亲属关系证明(落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
四、持“蓉城人才绿卡”人员入户需提供: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蓉城人才绿卡;(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无房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第一步
准备材料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
第二步
现场办理;
到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
第三步
注销原籍户口
回原籍户籍所在地注销户口,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提交材料以原籍户籍管理机关要求为准。
第四步
回成都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回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办理时限与费用
时限:
资料齐全当场办理 。
费用:
户口准迁证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4元/张)
注意事项
1、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2021年最新的成都人才落户政策是什么?
2021年最新的成都人才落户政策如下:
1、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市外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需为一线工作人员)。
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落户。
2、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成都可以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
《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第二条 鼓励青年人才来蓉落户。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
成都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成都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申请入户;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申请入户;
3、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成都入户,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在毕业次年12月31日前,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入户。
《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
第六条
市公安局负责统筹协调户籍迁入服务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实施细则。
组织部门负责深入实施人才引进发展战略,制定引进人才方向及实施规范。
市人社局负责办理高校毕业生学历入户、技能、专业技术人才的入户和认证工作,配合做好户籍迁入相关工作。
其他涉及部门(市退役军人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政府侨办等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审核及服务管理相关工作。第七条
申请人不得伪造、编造或者使用伪造、编造、虚假的申请材料,不得做出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当次申请资格;已办理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六条
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相关规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