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户口满几年可以有购房资格

落户满24个月,或者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有成都户口可以买房吗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为了抑制炒房现象,各地纷纷推出房产政策,其中就包括成都。那有成都户口可以买房吗?许多购房者对这个话题比较关注,接着就通过下面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有成都户口可以买房,但在成都市区,本地户口家庭限购两套住房,暂时无法购置第三套房产。而外地户口家庭在成都买房,必须名下在市区无房产,并且能提供连续缴满十三个月的社保或个税凭证。

在成都市区,限购区域大致被划分成四个等级,其中A、B、C级别,获得购房资格,有以下三种方式:一是在该区域内,已经落户满两年;二是在群入户不到两年,但已连续缴纳满一年的社会保险,其中最后一个月在该区缴费;三是户口不属于该区,但已持续缴纳二十四个月的社保,最后一个月也在该区缴纳。

D级别相比前三者,更加容易获得购房资格,可通过下面两种方式获得:一是持有成都本地户口;二是外地户口,但已连续缴纳满十三个月的社保。总的来说,想在成都买房,购房者的户口最好属于购买房产的区域内。

另外在成都其他区域买房的话,无论新房还是二手房,购房者最好持有本地户籍,当然外地人也可买房,只是条件更严苛些,必须持续缴满一年以上的社保,并且名下无房,才能购置一套房。另外成都不仅实行限购,还执行限售政策,所有的房产,必须取得产权证满三年以上的时间,才能合法上市交易买卖。

而本市户口家庭的认定标准,主要是看购房者是否有本地户口来界定,若是夫妻共同购置,则应其中一方,持有成都本地户籍,不然无法按照本地户口来买房。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成都落户能马上买房(成都落户了就能买房吗)

户口迁入成都多久可以购房

一、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成都只要本科学历,落户后就可以买房吗?

落户是落户,购房是购房,属于不同部门的政策。

本科学历可以落户,但无法直接购房。

如果需要使用户籍条件在成都购房,需要落户在成都两年以上。在成都以户籍条件购房的,唯一一种可以落户后马上可以购房的,就是退伍军人以退伍、转业的方式落户到成都。

另外,政府认定的高端人才,由政府出具证明后,购房不受户籍和社保的限制。

成都落户多久可以买房?

成都有实施限购政策,不同的区域购房条件不同。

如果仅仅以户籍条件购房,在高新区、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郫都区、温江区、双流区购房,落户时间需要满2年。在青白江区、新津区、东部新区、都江堰市、崇州市、邛崃市、简阳市、彭州市、大邑县、金堂县、蒲江县购房,落户至成都马上可以购房。

大学生在成都落户后就可以买房了吗?

大学生在成都落户后是可以买房的。只要户籍在限购区域内的户籍即可,非本地户籍需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根据成都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第二条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第三条 加强购房资格审核。非本区域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房管、人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购房资格审核,确保住房限购措施落到实处。

扩展资料:

《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第四条 深化因区施策,强化限购限贷。

1、进一步加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等热点区域住房限购措施,促进职住平衡,减少交通拥堵。自即日起,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户籍居民或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其他地区户籍居民;

在本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2016年10月1日后尚未在成办发〔2016〕37号文件规定的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的,可在本区域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不得在上述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2、经人行成都分行会同四川银监局,指导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充分酝酿并做出决议,进一步调整成都市部分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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