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户政策

1、购房入户

(1)90㎡以上: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以上,且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2)90㎡以下: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以下需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原件”),且在成都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连续不间断,依法登记并取得2年以上居住证(即2年社保2年居住证,二者缺一不可)。

2、学历入户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投资入户

在我市中心城区投资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合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4、纳税入户

在我市中心城区兴办企业,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合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5、无业人员夫妻投靠入户

公民结婚后有固定住房和稳定生活来源,可投靠配偶迁入(含非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投靠农业人口、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户口迁入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人口)。

以上内容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成都落户政策的相关内容,成都落户政策推出的学历落户主要面向的是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我们可以看出来成都想要留住人才的渴望,毕竟成都市四川的省会城市,对于人才的吸引力还是巨大的。

成都落户政策是怎么样的?

目前成都可通过人才落户(本科以上学历落户)积分落户(积分达到落户条件可落户)投靠落户(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

成都本科落户哪一年开始(成都毕业的本科可以在成都落户吗)

成都人才落户政策什么时候开始的

2017年7月18日起。

为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强市,不断吸引聚集各类人才来蓉创新创业,打造国际一流的人才汇聚之地、事业发展之地、价值实现之地,让“蓉漂”成为时代风尚,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本计划由市委、市政府负责解释,市人才办和市级有关部门具体承担解释工作。本计划自印发之日(2017年7月18日起)起施行, 有效期5年。

办理条件

1.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入户需属于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引进人员,持有政府人才引进计划文件。

2.博士后人员,可以携带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入户。

3.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可以申请技能人才入户。

4.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

办理材料

一、高层次人才入户需提供: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相关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无房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博士后人才入户需提供: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博士后证书或部、省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无房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技能人才入户需提供: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原件)

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30天内打印的房产信息摘要);(原件和复印件)

5、落户地居民户口簿(落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亲属关系证明(落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

四、持“蓉城人才绿卡”人员入户需提供: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蓉城人才绿卡;(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无房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第一步

准备材料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

第二步

现场办理;

到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

第三步

注销原籍户口

回原籍户籍所在地注销户口,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提交材料以原籍户籍管理机关要求为准。

第四步

回成都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回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办理时限与费用

时限:

资料齐全当场办理 。

费用:

户口准迁证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4元/张)

注意事项

1、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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