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集体户准确地址是什么啊?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附2号。

集体户口是“双重”管理的“户籍”。例如:“学生宿舍”“工厂集体宿舍”等,是由单位和派出所共同管理的。 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单独立户必须具有固定的住所。

如果你到外地的单位工作,各地城市为了方便管理外籍人口而专门设置集体户口,介于本地居民和外地人之间。

集体户口分为三大类:

一、高考放榜后,录取你的高校会要求你把户口迁过去,这就是学校的集体户口;

二、毕业后,如果做公务员或在事业单位上班,户口就直接迁移到用人单位,这是单位的集体户口;

三、如果在非政府单位上班,那么就要把户口挂靠到人才服务中心,这是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

成都高新区落户在哪(成都市高新区落户需要什么手续)

成都高新区户口办理地点在哪?

高新公安办证中心:天府一街1008号(高新七中对面)

电话:028-85141216

扩展资料:

办理成都市户口迁移证指南:

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1、条件:

市外人员迁入,实行条件准入制。对于符合入户条件的人员,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可在我市居住地落户,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根据材料说明中相对应要求随迁。

2、办理流程:

(1)根据材料说明中所需相关材料递交到办证窗口

(2)窗口民警对办证手续进行审核 3(合格)、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3)由主办人告知原因(不合格)

3、收费:

准予迁入证明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4元/张)。

二、《户口迁移证》核发

1、条件:

取得非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被大中专院校录取、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需迁出户口的。

2、收费:

户口迁移证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4元/张)。

3、申请材料:

取得非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被大中专院校录取、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需迁出户口的,可办理迁出户口。

1、迁出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

2、《准予迁入证明》(取得准迁证的提供)(原件);

3、《录取通知书》)(被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报到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代办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参考资料:成都市公安局-全市公安办证中心地址

参考资料:成都市公安局网上政务大厅-《户口迁移证》核发

参考资料:成都市公安局网上政务大厅-《准予迁入证明》核发

成都高新区人才落户在哪个区

高新南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688号。

高新西区:成都高新区天目路2号。

高新东区:四川成都市高新区新民乡迎宾大道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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