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户新政策
法律分析:一、适用范围
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申请入户的。
二、办理原则
申请规则:办理户籍业务应本人到场申请,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出具申请人填写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可委托办理。办理回国定居、刑满释放、持毕业证和准迁证入户必须本人到场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双方到场申请;继子(女)投靠继父(母)由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到场申请。
基本材料: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所有材料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入户地点:原则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公共集体户顺序办理入户。
办理地点: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天府新区、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也可到市局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材料齐全)
法律依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执行国家层面规定23项政策:调动、安置、招录,军队安置、家属随军,直系亲属投靠,国(境)外来蓉定居,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刑满释放回原籍等可以申请入户。
第二条是符合成都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4项政策: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可以申请入户。
成都落户政策
落户手续:
1.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3.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你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4.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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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 成都
户口留在成都了?是什么形式?是单位集体户口呢,还是人才挂靠户口?
如果是单位集体户口是可以签到房地产所在区,如果不是就不能办的。
成都落户在哪办理,落户方式有哪些
成都落户政策实行双轨并行
方案要求,成都市要进一步放宽外来人口落户指标控制,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依据,实行居住证积分入户和条件准入双轨并行的落户政策。
同时,成都要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功能定位,合理引导人口向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等重点区域转移,并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和已经购买房屋(含二手房)的外地户籍人员的落户问题,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其他城镇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就业年限、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不得采取积分落户方式。
目前成都落户政策如何执行?记者从市政府网站了解到,目前,成都有购房入户,学历、职称、职业资格入户,投靠入户和回国人员入户等多种最常用的、涉及面较广的落户政策。此外,积分落户政策目前尚未正式出台。
2014年6月1日前,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成都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27.82平方米/人)。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在成都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学历、职称类入户
在成都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其余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并在成都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可按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先落户后择业。
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入户、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在校大中专学生和父母随迁入户、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投靠亲属入户、收养子女入户这6种情况都属于投靠入户。
其中,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指市外无职业人员与本市人员结婚,夫妻任一方在本市有稳定收入且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外无职业人员与本市人员结婚,夫妻任一方在本市有稳定收入且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入户。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是指本市户籍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市外未成年子女投靠,可申请入户。
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指非本市户籍的退(离)休人员或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本人或子女有稳定收入来源,且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入户。
回国人员入户
国外取得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入户,回国人员恢复户口,华侨、外国国籍人员来蓉定居入户等情况都属于回国人员入户。
其中,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留学回国人员;或在国内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学士及其以上学位,并在海外学习或进修1年以上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到我市工作的回国人员,可按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
其他入户方式
新生儿入户、居住期满入户、离退休人员入户、军队人员入户、其他人员入户(包括纳税入户、投资入户、调动招录人员入户)等
具体条件可登录成都市政府官方网站查看,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