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成都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我们知道很多农村人对于城市是比较向往的,那么如果在城市买了房子的话就要进行办理落户手续了,如果在成都买房的话落户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呢?下面就由我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成都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1、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原件”)

2、在成都市依参加保险2年及以上连续不间断,依登记并取得2年以上暂住居住的“居住证IC卡”(即2年社保+2年居住证,二者缺一不可)

二、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1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5、一次性购房或是银行还款6个月的证明

6、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需加盖公章

7、社保局打印的2年或以上“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加盖鲜章。

8、提供2年或以上的“居住证IC卡”

9、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所属派出所开具的知名品牌号证明。

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对于在成都买房落户的话首先要有产权证明,这样的话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

成都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流程2022

去公安局的户籍登记处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在这之前要准备齐全证件,所有证件的信息必须一致,不得有涂改,有涂改的必须要出具证明,准备的证件有:

1、物业开的入住证明原件;

2、派出所开的门牌号证明原件;

3、房管局打印的产权档案摘要原件;

4、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原件;

5、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银行按揭公证书(就是合同)原件和复印有还款账号、最后按手印的这两页;

7、户口本原件和复印迁移人的那一页,要同户主印在同一页。

一、户口迁移流程:

1、带着房权证找准备迁入的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2、带着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

3、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二、办理市内户口迁入条件有:

1、夫妻投靠落户: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3、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

4、收养落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成都迁入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户口迁移需要当事人要到原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其次,当事人要持户口本、身份证、户籍证明、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公安局审批;审批过后可以在网上进行户口迁移,也可以带上户口准迁证明到新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最后的户口迁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成都计划外生育新生儿入户需要户口本原件吗

需要

办理条件:计划外出生的子女(包括已婚无计划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入户

(仅适用于在中国大陆出生的新生儿,不适用于在中国香港、澳门、台湾省出生的新生儿)在线查询:成都公安微民政微信微信

成都迁移户口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法律分析:一、成都迁移户口手续流程

第一步:去公安局的户籍登记处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在这之前要准备齐全证件,所有证件的信息必须一致,不得有涂改,有涂改的必须要出具证明 ,准备的证件有:

1、物业开的入住证明原件;

2、派出所开的门牌号证明原件;

3、房管局打印的产权档案摘要原件;

4、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原件;

5、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银行按揭公证书(就是合同)原件 和 复印有还款账号、最后按手印的这两页;

7、户口本原件 和 复印迁移人的那一页,要同户主印在同一页;

8、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爱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0、两本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11、孩子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12、在办证中心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第二步:回老家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户口本和那张《准予迁入证明》,然后留下《准予迁入证明》的一半,再给半张《户口迁移证》,把户口本上迁走那页盖个“注销”就完事了。 不过,可能每个地方也有不同,先打探清楚了再行动也不迟哈,因为有40天的时间让你办理。

第三步:回到拿《准予迁入证明》的办证中心拿新户口本,需要带上《迁入证明》、《迁移证》、身份证、标准1寸照片一张就可以了,不再需要其他任何证件,现场直接拿新户口本,两分钟不到就能完成。就此,整个户口迁移完毕,办证费用0元。身份证可以重新办理,也可以不办,因为号码是不变的,只是住址会变化。

二、成都迁移户口材料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成都市户口迁入条件和流程最新

流程1:在成都市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流程2:在原户口地准备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流程3:在原户口地注销原籍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流程4:再回成都办理上户手续,领取户口簿。

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要办户口,需要是一个成年的、经济上独立的人;和户主不住在同一个地方,有一套单独的房子,门牌、户籍、证照都要清楚;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设立单一账户的条件是我有产权房,年满十六岁。申请人必须独立居住,并有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二是逐户建账。一个人住比一个人住两个房间更自然。单位建筑的分割仅限于离婚,管楼的分割按小屋处理。自建房屋等违法建筑不得分户。

要带的资料:

1、确认申领对象持有迁入地发给的《准予迁入证明》(收原件)

2、本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办理准予迁入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但你应当备齐所有需要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要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二、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代办人应为原籍户内成员中的成年人才可以,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留存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后,开具户口迁移证;

三、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最好本人前往,因为入户时打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需要你对其中的项目内容进行确认签字,现场采集本人人像照片录入系统,别人代替不了。此环节需携带准予迁入证明(迁入地留存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拟入户居民户口簿(新立户的不需要)。

办理户口迁出除了本人亲自办理外,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办理户口迁移流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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