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毕业生档案转移及报到如何办理

成都大学毕业生档案转移及报到如何办理

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成都大学毕业生档案转移及报到如何办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成都市大学毕业生档案落户(成都大学生毕业落户政策)

第一步:自查条件

首先应该确认,你的档案应该转往哪里?即档案转往机构怎么填?

已签订三方协议,即;

与机关、国有企事单位签约的,填国有单位(包含临时聘用人员);

与非公企业或社会组织签约的,可填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机关”的同级人才中心、单位《营业执照》“住所”地所属的区(市)县人才中心),也可选择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即;

可填写大学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

可填写大学毕业后,户口转往地的人才中心。

如果你想将档案转到高新人才服务中心,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高新人才服务中心接收档案的三种情况:

1、在高新区非公企业或社会组织就业、在高新区创业的应届毕业生。

2、入学前为高新区户籍且尚未在成都市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拟落户高新区的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非公企业)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单位营业执照“类型”后面写有“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其他情况下,可询问单位,了解单位章程中资金来源是否来自国家投资、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如果没有或投资比例不足50%且未相对控股的即为非公企业。

第二步:提交资料

学校将档案派遣到高新人才服务中心前,需要学生向学校提交相关信息或资料,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一)已就业,学校收取三方协议或就业协议的

1、持已填写相关信息的三方协议或就业协议前往就业单位盖章。

2、持单位盖章的三方协议或就业协议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前往高新区管委会(天府大道北段18号)三楼8号窗口盖章。

3、将盖章的三方协议或就业协议返回学校,学校将按照档案接收信息将档案寄送到人才中心。

(二)已就业,学校收取《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的

1、登录“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http://byfw.usjob.gov.cn/,注册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及就业信息(营业执照登记机关选择营业执照二维码扫描出来的登记机关),打印《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前往就业单位盖章。

2、打开“成都高新”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预约办事——成都高新人才中心——档案户口”,进行预约,然后按照预约提示时间,携带盖章的《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及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前往成都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盖章手续。

3、将盖章的’《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返回学校,学校将按照档案接收信息将档案寄送到人才中心。

(三)未就业,学校收取《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接收函》的

拟在高新区就业但尚未签约的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校收取《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接收函》的:

1、登录“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http://byfw.usjob.gov.cn/,注册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及拟入户信息,打印《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接收函》。

2、打开“成都高新”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预约办事——成都高新人才中心——档案户口”,进行预约,然后按照预约提示时间,携带盖章的《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及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前往成都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盖章手续。

3、将盖章的《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接收函》返回学校,学校将按照档案接收信息将档案寄送到人才中心。

(四)未在成都市就业,派遣回高新区原籍的

入学前为高新区户籍且未在成都市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将高新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接收信息报送给学校,让学校按照档案接收信息将档案直接寄送至高新人才服务中心。

第三步:网上报到

档案到达人才服务中心后,需要小伙伴进行网上报到确认:

1、到档查询,登陆成都人才网“到档查询”(http://s.rc114.com/Doc/Query.aspx)栏目进行确定。

2、确认档案到达后,登录“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http://byfw.usjob.gov.cn/,注册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在“档案户口党组织关系”栏中的“档案转存”申请办理存档手续,完成申请后,系统会提示你报到已完成,无需再前往现场办理。

;

成都大学生毕业落户政策

按照要求,普通全日制大学及以上的青年,凭毕业证及相关身份证件就可以落户成都。应届生、往届生均可。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如果满足“普通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及“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成都每一个区(市)县都欢迎你。你可以在任一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请准备好毕业证书、申请人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本市无房证明、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内页,带上这些材料直接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办理。

一、办理落户所需的相关材料有哪些?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或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省、市、区(市)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原件);

4、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产权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集体户首页、空白集体户口内页及单位同意入户的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9、本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随迁或投靠,所需材料参照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指南提供。

二、投靠方式入户需要哪些资料?

1、新生婴儿入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婴儿父母的结婚证书;准生证或生育证(其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凭证)。

2、夫妻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户或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3、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4、近亲属投靠:出具法定监护(抚养)人丧失抚养能力或病故伤亡证明和与被投靠人确立监护(抚养)关系的公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成都学历入户流程

成都学历入户的具体流程:

前置条件:在成都市区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五大生),在郊县有中专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第一阶段:调档办事部门:成都各个人才中心、原档案管理机构、街办/计生办、派出所办理事项:开具调档函,把人事档案调至成都人才中心。

1、婚育证明:证明你婚姻和生育情况的证明材料。可以在原档案管理机构、户口所在地街道办、民政部门等机构开具。

2、现实表现证明:证明你曾经是否有过违法犯罪记录。可以在原档案管理机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注意事项:各人才中心对档案要求不一:最简单的是锦江区人才中心,只要有封存好的档案即可;最复杂的市人才中心,要求档案完整才会接收。办理费用:120~240,预缴一年存档费。

第二阶段:办理联系函办事部门:成都各个人才中心办理事项:办理联系函,需1~10工作日(各人才中心不尽相同)所需材料: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名字准确,身份证号无误)。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名字准确,出身年月无误)。

4、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版下载]。

5、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6、填写成都市调流动人员登记表[电子版下载]办理费用:0~300元。各人才中心收费不一,其中高新区和武侯区免收人事接收费。特殊情况:如在成都无房产(自己、配偶、父母、子女在成都无房产者),须将户口挂靠在人才中心集体户山上。办理事项:领取人才中心集体户入户资料办理费用:150元

特别推荐:高新区人才中心(办理费用最低,有房产者不需要花钱)锦江区人才中心(档案要求最低,任何档案皆可办理学历入户)

第三阶段:准迁证办理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事项:持联系函及以下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所需材料: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名字准确,身份证号无误)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名字准确,出身年月无误)

4、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6、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

7、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8、集体户入户手续(挂靠人才中心集体户者提供)

9、填写入户申请表[电子版下载][样表下载]持以上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所需费用:4元注:除了房屋所在地区公安局办证中心外,还可以至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限中心城区)小窍门: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对资料审查稍微松一些,如果在区公安局办证中心无法办理,可以尝试在市公安局办理。

如有人随迁,请准备随迁人员关系证明材料:

1、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小孩出生证明或独子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随迁)

3、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失业投靠)

4、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老年人投靠子女)

5、随迁人员的户口薄和身份证。

第四阶段:原籍下户办事部门:户口原籍公安局/派出所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下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小窍门:可以由亲朋好友代办。

最后阶段:上户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事项: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集体户页(挂靠集体户者提供),至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办理费用:6元小窍门:如果办证中心没有要求换身份证,也可由他人代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成都集体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主观:

成都学历入户的具体流程

法律主观: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广泛,其中成都学历入户条件是什么也是人们着重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一、学历入户条件1、本科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含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落户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市外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落户。2、专科往届专科落户已经取消。3、应届生在成都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含户籍仍在学校集体户的往届毕业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工作单位在中心城区:大专学历;2.工作单位在郊(区)市县:大专、中专学历。3.连续三个月社保二、技能人才落户技能人才落户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市外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落户。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如果对成都学历入户条件是什么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阅读生活猫的其他相关文章,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成都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落户指南

成都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落户指南

成都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落户指南,成都户口可以即时办理日常生活中众多的证件证明,避免紧急事务因档案问题浪费时间、错失良机。成都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落户指南。

成都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落户指南1

大中专毕业生入户前置条件

国家普通高校统招应届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并在成都市中心城区落实了工作单位或在成都市郊区(市)县落实了工作单位。

大中专毕业生入户所需资料

① 《入户申请表》

② 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 省人事厅、市人事局或高新区人事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④ 《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

⑤ 《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⑥ 《户口迁移证》(原件)

⑦ 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⑧ 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即在成都有房子,但不限面积,原件和复印件)

步骤:

① 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③ 准备所需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局办证中心户口准迁证

③ 回原籍注销户口,开具户口迁移证(新生婴儿入户除外)

④ 回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并领取户口簿

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顺城大街391号 电话028-86407755

锦江公安办证中心: 大慈寺路48号 电话028-84550103

青羊公安办证中心: 文武路1号4楼 电话028-86647997

金牛公安办证中心: 一品天下大街999号三楼C1区 电话028-87707272

武侯公安办证中心: 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四区 电话96166

高新公安办证中心: 天府一街1008号(高新七中对面)电话028-85141216

成华公安办证中心: 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 电话028-83283612

天府新区办证中心: 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电话028-85633116

青白江公安办证中心: 大弯便民路6号 电话028-83665063

龙泉驿公安办证中心: 北泉路777号 电话028-84882777

新都公安办证中心: 育英路788号 电话028-83964806

温江公安办证中心: 柳城南江路116号 电话028-82740942

彭州公安办证中心: 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 电话028-83888927

崇州公安办证中心: 世纪大道1000号 电话028-82180219

金堂公安办证中心: 赵镇迎宾大道一段388号 电话028-84920660

双流公安办证中心: 洪江路三段65号 电话028-85807202

大邑公安办证中心: 晋原镇大邑大道379号 电话028-88226044

蒲江公安办证中心: 鹤山镇桫椤路上段73号 电话028-88551201

新津公安办证中心: 新津县迎宾大道234号 电话028-82530527

邛崃公安办证中心: 临邛镇凤凰大道688号 电话028-88740680

郫县公安办证中心: 郫筒镇东大街347号 电话028-87913877

都江堰公安办证中心: 蒲阳镇银杏东路(政务中心)电话028-61929034

简阳公安办证中心: 简阳市人民路465号 电话028-27266123

成都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落户指南2

成都收养儿落户材料

1、入户申请表(原件);

2、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县级以上公证机关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3、收养人居民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4、收养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5、被收养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6、16周岁以上人员1寸标准照一张。

成都户口有什么好处

1、对部分需要成都户口的知名外企,涉外机构及国有单位的重要职位(如财务、公务员),将不会再失去机会。

2、无须再长期办理暂住证,杜绝因未办理被处罚的可能。

3、日常生活中众多的证件证明可即时办理,避免紧急事务因档案问题浪费时间、错失良机。

4、可以享受成都市民全部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及单位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福利

5、本市户口购房者能得到更优的按揭比率。

6、长远看将来孩子接受先进的教育无需投入大额的择校寄读费。

7、已工作者如户口尚在学校没转档挂靠,则仍为学生身份,不具备评职称条件,或许会失却许多机会。

8、目前入户成都的门槛越来越高,最好是趁着毕业签约的良机!以免人才政策修订后需交纳相当数额的城市增容费。

成都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落户指南3

海外留学人员落户

海外留学人员入户前置条件

在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人员

海外留学人员入户所需资料

① 《入户申请表》

②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 护照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 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或原籍地户口本(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⑤ 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不论采用哪种方式落户,步骤都是相同的

① 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③ 准备所需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局办证中心户口准迁证

③ 回原籍注销户口,开具户口迁移证(新生婴儿入户除外)

④ 回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成都应届本科毕业生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一、前置条件

1.必须为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入户。

2.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入户。

3.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入户。

4.无合法稳定住所,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入户。

二、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

3.经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国外留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5.其他材料

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选择入户方式,并提交对应的材料:

(1)入合法稳定住所:《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30天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原件和复印件),住房系直系亲属所有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2)入直系亲属户:《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30天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 原件和复印件),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3)入单位集体户或人才中心集体户: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和空白内页(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在单位领取)。

法律依据: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一、给予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扶持

紧扣产业链短板,5年内引进和培育100个顶尖创新创业团队和1000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对诺贝尔奖获得者等国际顶尖人才(团队)来蓉创新创业,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对“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等来蓉创新创业或作出重大贡献的本土创新型企业家、科技人才,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金资助。

二、鼓励青年人才来蓉落户

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

三、保障人才住房

加大人才公寓保障力度,对急需紧缺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赁服务,租住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满5年按其贡献可以不高于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该公寓。在产业新城建设配套租赁住房,由各区(市)县政府根据企业和项目情况,按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提供给产业高技能人才租住。鼓励用人单位按城市规划与土地出让管理有关规定自建人才公寓,提供给本单位基础人才租住。外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来蓉应聘,可提供青年人才驿站,7天内免费入住。

相关新闻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4-0858-9752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