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分:5分/年累积

  加分项:

  申请人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居住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

  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居住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

  在成都东部新区居住按6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30分。

  居住引导指标:

  申请人拥有本市合法稳定的住所,连续居住按5分/年累积计算。申请人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居住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居住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在成都东部新区居住按6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30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落户通】,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积分入户】可查看最新的政策、积分入户分值线、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办事表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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