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申请集体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成都市申请集体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人类进入信息时代后,人们自由活动的范围更加广泛、相互交往更加频繁,户口管理所提供的住户人口基本信息也就日益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社会服务管理、国家行政司法都不可或缺的信息基础,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成都市申请集体户口需要什么材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成都市申请集体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卡(已婚的还需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有子女的还需子女的户口本,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件各一份)。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房产证在银行抵押,那要带上复印件,银行按揭合同及近一个月的水电费单(银行按揭合同和水电费单只验不收)。

3、一寸白底彩色相片两张。

4、加盖公司公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一份。

5、如须更换身份证的需准备身份证照相回执单。

二、集体户口办理条件

1、在部分街道(镇)设立公共集体户口并逐步全面推广(试点及推广方案另行制定印发)。以实际居住、工作地登记入户为原则,做好辖区内就业、租住、空挂人员的入户及管理工作。街(镇)应安排人员专职负责公共集体户口管理(户管员),做好公共集体户口的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并协助、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公共集体户口的管理。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准予设立单位职工集体户口:

(1)属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部队的,单位办公场所、宿舍的.产权为本单位拥有或合法租用(使用),有20人以上(驻穗办集体户除外)的本市户籍在职人员,并设有专职集体户口管理人员。

(2)属社会保险纳入我市行政区域内社保部门管理的依法登记的企业、非企业单位(包括社会组织,不包括个体工商户)的,单位办公场所、宿舍的产权为本单位拥有,有20人以上的本市户籍在职人员,并设有专职集体户口管理人员。

3、经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的省、市、区公共人力资源机构,单位办公场所的产权为本单位拥有的,准予设立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口。

4、大中专院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设立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1)经教育部或省、市政府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及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中等院校。

(2)设有专职集体户口管理人员。

5、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外地党政机关驻穗办事机构,并有专职集体户口管理人员的,准予设立驻穗办集体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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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集体户口落户流程

法律分析:1、向迁入地 派出所户籍提出迁入申请 ,得到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迁入 ;

2、向现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同意迁出,并开据户籍证明 ,无违法、违纪证明 ;

3、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你的迁入理由,如;父母、夫妻投靠 等)前往 同意迁入市(县)级公安局 户政科或派出所(户籍科)办理 迁入;

4、迁入地 公安局 派出所户籍 户政科(户籍科)依据相关证明材料为你签发《准迁证》;

5、持《准迁证》回现户口 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 并开《迁移证》 ;

6、持迁移证、身份证 去需迁入地派出所入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成都的集体户口怎么领

法律主观:

法律客观:

《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成都落集体户怎么拿到户口本

法律分析:成都集体户没有户口本,是户口卡,但是户口卡和户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只需要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无房证明、教育部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证明(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2份)在受理的派出所就可以提取户口卡。

四种方式落集体户口:

1、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往届都可以);

2、应届专科生;

3、技能人才入户;

4、积分入户。

但是有一个前提,落集体户口的不能在成都有自己的房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怎样落户成都

一.成都落户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四川省户籍人员办理入户,必须提供户口本原件;

(2)办理户籍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入户在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3)因购房、投资、纳税、引资、居住期满入户本市5年以上的,放可申请市外老年父母投靠。

二.购房入户

(一)条件

(1)情形一:2014年6月1日(含)—2017年12月31日(含)在成都购买建筑面积>90平米的新盘或二手住宅的市外人员,缴纳至少1年成都市社保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新盘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最早者为准,二手房时间以成都市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2)情形二:2014年6月1日前,在我市购买建筑面积>70平米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需≥上年度成都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二)所需资料

《入户申请表》、产权人及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情形一还需提供产权人至少1年的社保缴存明细(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若缴纳的是省社保还需要提供劳动合同)、配偶随迁提供结婚证,未成年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居住证明(派出所出具)/权属证明。

同一套住房,若未发生权属变更,则只能办理一次购房入户。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落户

(一)条件

在成都市就业的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可在取得毕业证次年的12月31日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二)所需备件

《入户申请表》;市/区(市)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联系函;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提供户口本,户口迁入成都学校的提供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毕业证;迁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居所证明,迁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和入户地户口本;户口本,!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片1张、迁入集体户口的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四、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落户

(一)条件

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小于45周岁)可持毕业证落户。本人有合法住所的,可落户本人住所,本人无但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直系亲属住所,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落户。

(二)所需备件

(1)落户合法稳定住所:《入户申请表》、毕业证书/毕业证明、申请人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落户地户口本、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证明。

(2)落户集体户:《入户申请表》、毕业证书/毕业证明、申请人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集体户首页及空白内页。本人到场办理。

五、居住证积分落户

(一)条件

符合《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取得入户资格的市外人员,按照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申请积分时提交的居住证所在地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申请人应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入户名单后规定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二)所需备件

《入户申请表》、申请人的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居住证、迁入本人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迁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迁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和入户地户口本,迁入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首页、空白内页及无房证明。

成都集体户口怎么落户

根据《四川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八条〔立户原则〕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所的常住人口应立为一户

第九条〔户籍分类〕本规定所称户包括家庭户、集体户

集体户包括单位集体户、学生集体户、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特殊集体户等

第十条〔户籍地址规范〕户籍地址按照省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居(村)委会、街路巷(小区)、建筑物、建筑物单元房屋层级进行规范填写

其中省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居(村)委会必须登记;户籍地址中有街路巷(小区)的,必须填写街路巷(小区),街路巷(小区)名称原则上与标准地址中的街路巷(小区)名称一致;建筑物、建筑物单元房屋按照标准地址中门(楼)牌号规范填写

户籍地址应尽量与标准地址对应

新登记的户籍地址原则上按照标准地址规范要求填写

已登记的非标准户籍地址原则上在办理户籍业务中逐步规范

省市县(区)、乡镇(街道)的新增、更名、启用、停用

如何落户成都?

成都户口新政策如下:

1、申请人必须满足这两个条件:

(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2、选择落户地

(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岁瞎理;

(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3)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有工作单位,可颂毁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

(4)申请人没有住房且没有工作单位,可在区县人才交流中心乎樱空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成都落户方式如下:

1、学历入户

入户中心城区,需达到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师直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入户郊区市县,须达到中专学历或初级技术职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

2、购房入户

购买7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和二手房便可入户,但人均住房面积不得低于上一年人均住房面积标准。

3、针对学历偏低、收入偏低的人群,有居住期满入户政策。办理居住证满两年,购买社保满两年,同时拥有人居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便可入户;

4、投资入户政策

中心城区投资达到50万元、县城投资达到30万元及建制镇投资达到15万元的投资人员,经营时间为1年,且拥有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便可入户;

5、纳税入户政策

两年纳税达到3万元或一年纳税达到2万元的人口,在拥有人居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米的住房后可入户;

6、投靠入户

投靠入户政策包括3类方式,即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投靠父母,夫妻关系投靠,已办理退休或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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