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一下我是大邑县农村户口,在成都买房子不到90平米可以落户在成都五城区吗?谢谢谢谢
可以
大邑县属于大成都范围
所以将户口迁入成都属于同城户口迁移
因此对房子的面积没有要求
但是对房子的性质有要求的
经济适用房等政策福利性房屋或者小产权房等是不能迁户口的
商品房则没有问题
详细的办理流程与需要准备的资料你可以到成都人事代理网上查询
成都市户口迁入条件
法律分析:户口迁入成都条件. (一)条件入户. 第一是属于执行国家层面规定23项政策:调动、安置、招录,军队安置、家属随军,直系亲属投靠,国 (境)外来蓉定居,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刑满释放回原籍等可以申请入户; 第二是符合成都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4项政策: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国 (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 留学 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可以申请入户。(二) 积分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成都落户条件
法律分析: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1.调动、安置、招录人员;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2.投靠、收养人员;
3.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4.博士后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
5.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6.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等。
法律依据:《四川省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 二、落户政策
(三)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籍制度改革配套保障措施,不断增强城镇户籍吸引力,积极引导农村人口有序在城镇落户。完善大中专院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管理制度,方便各类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落户。进一步简化落户程序,缩短审批时限,畅通迁移通道。完善居住证管理办法,鼓励非城镇户籍的居住证持有人落户城镇。(责任单位:公安厅)
(四)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除成都外,全面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失地农民、城中村居民、异地搬迁进城人员、新生代农民工、集中供养自愿转户的农村特困人员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制定细化措施,吸引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和技术工人在工作生活地落户。全面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省内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责任单位:公安厅)
(五)调整完善城镇落户政策。成都市要进一步放宽外来人口落户指标控制,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依据,实行居住证积分入户和条件准入双轨并行的落户政策,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功能定位,合理引导人口向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等重点区域转移,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和已经购买房屋(含二手房)的外地户籍人员的落户问题,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其他城镇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就业年限、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不得采取积分落户方式。(责任单位:公安厅)
四川成都落户条件有哪些
四川成都落户条件如下:
1、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可以落户;
2、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均可迁入本市落户、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可以落户;
3、专业人才落户和技能人才落户;
4、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其法定代表人、员工和个体经营者可迁入本市落户;
5、本市户籍人员,均可申请其直系亲属投靠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在成都落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在成都落户口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1、“三投靠”人员“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2、工作调动人员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
3、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
4、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被大、中专学校录取的新生,或高校毕业生,均可落户成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新都区农村户口迁入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未成年小孩(指16周岁及以下。如属在读初中或高中的,凭学校证明可延至19周岁以下)可申请来市入户。
1、属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父母亲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的,可随父或随母入户;
2、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包括超生、非婚、婚前、间隔不够,下同),父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可随父随母入户;
3、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父亲常住户口在本市,母亲常住户口在市外,随母入户后,可申请来市随父入户;
4、本市部队的军官,具备随军条件的小孩并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部批准的,可随军入户;
5、取得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收养证》的小孩,可随养父或养母入户;
6、父亲原是本市常住户口,因服刑且母亲失踪或改嫁(需派出所出具失踪证明或法院出具判归父亲抚养的判决书),本市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可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入户;
7、父亲原是本市常住户口,因故死亡后,其母又没有再婚,要求来市投靠祖父母或仍居住在其生父生前在本市拥有的合法房屋(包括继承的合法房屋和租赁市房管部门的公房)的,可申请入户;
8、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原是本市常住户口,因双方均往港澳或国外定居生活,其未办理入户手续的未成年小孩的,可申请投靠本市亲属入户。
(二)如果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以上且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以上,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且本市无子女的,可允许一名已成年的非本市常住户口的拟入户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来市入户(此类人员中属于就业入户和须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到我市的,请按照管辖其就业及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职能部门到相关的省、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申办)。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配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申请夫妻投靠入户(此类人员中属于就业入户和须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到我市的,请按照管辖其就业及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职能部门到相关的省、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申办)。
1、配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资格、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且夫妻双方均属达到晚婚年龄结婚的。
2、配偶在本市3年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万元(可追塑到1998年),且夫妻双方均属达到晚婚年龄结婚的。
3、配偶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大专以上学历并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技师资格,夫妻双方均属晚婚且结婚年限满2年的。
4、配偶领有市残联核发的《广州市残疾证》(指一、二级残疾证)或区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市总工会核发的《广州市特困职工证》,夫妻双方均属晚婚且结婚年限满2年的。
5、夫妻双方中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女方年龄超过55周岁的。
6、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方年龄超过55周岁,另一方年龄超过30周岁,结婚年限满1年的。
7、地农业农业户口人员与本市农业户口人员结婚,申请来市投靠配偶入农业户口的。
8、对不符合本条第(1)至第(7)款条件的其他投靠配偶人员,夫妻双方均属晚婚且结婚年限满6年的。
9、原丈夫是本市常住户口,因故死亡后,其本人又没有再婚,要求来市投靠原丈夫的父母或仍居住在原丈夫生前拥有的合法房屋(包括继承的合法房屋和租赁市房管部门的公房)的,且其达到本条第(8)款规定的夫妻投靠入户结婚年限的。
10、上述1至9项中,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其解决入户的结婚年限相应延长5年。
11、凡符合部队规定的家属随军条件的。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本市有合法住所的老人,可申请随子女来市入户。
1、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有一方原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是鳏寡人员,来投靠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子女的。
2、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的非鳏寡人员,身边无子女,所有子女的常住户口均在本市(有子女在境外、国外的除外,不包括有子女在本市,但另有子女在部队服现役的),在本市连续居住的年限满2年的。
(五)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学生,准予其迁入学校的学生非农业集体户口:
1、在本市有合法住所;
2、在本市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招收的属于全日制普通学历教育的非广东省常住户口学生;
3、有本市市级以上计划部门的招生计划;
4、经本市市级以上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
(六)同时具备下列3项条件的驻穗办人员,准予其本人迁入驻穗办非农业集体户口:
1、在本市有合法住所;
2、驻穗办正式工作人员;
3、有市政府批准的驻穗办工作人员入户计划指标。
(七)凡因招聘、调动、政策性安置、特殊政策允许的申请入户人员,并经市级以上组织、人事、劳动等职能部门批准,市公安局(市控人办)验核后,准予其将户口迁入单位或人事劳动部门人才中心设立的集体户,或迁入亲戚朋友家中入户。
(八)凡本市已办蓝印户口人员满5年的,无违法犯罪记录及违反计生政策的,可申请入户。
(九)凡在本市连续居住、就业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达到3年以上,且在3年内个人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万元的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可申请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非农业户口。
(十)原本市常住户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恢复户口:
1、参军复退回本市。
2、到外地就读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退学、休学、转学等回本市。
3、劳改释放、解除劳教或少管后回本市(包括假释、保外就医)。
4、出国、出境后回本市。
5、归国华侨、港澳台同胞回本市定居。
6、持《户口迁移证》或遗失《户口迁移证》在迁入地未入户回本市。
7、凡2004年1月1日之后到国内外其他地方就业、学习、生活后回本市。
成都市落户条件有哪些
成都市入户口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与我们日常的工作或生活息息相关,有着紧密的关联,因此,我们不能只听说过,却不知到它具体是如何,下面我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和大家分享,欢迎大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成都入户口条件
1、在成都市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现已调整为9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2、在成都市一次性付款购买总价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用房、工业用房或其他非住宅用房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3、参与成都市灾毁农房联建或在成都市获取使用流转农用地5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4、在成都市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兴办私营企业的市外人员,向成都市税务部门连续2年累计纳税3万元或1年内纳税2万元,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5、在成都市暂住满2年,已经在成都市以用人单位员工名义或以个体名义不间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二、成都市买房落户条件
1、成都一次性付款购买总价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或其他非住宅用房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2、在成都中心城区一次性资金投入5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一次性资金投入3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或其他农村地区一次性资金投入15万元以上,并经营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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