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区随迁子女入学统筹政策2023
一、适用对象
在锦江区居住,且在“5+2”区域就业的来蓉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人员,其随迁子女申请在锦江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须知。
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简称“5+2”区域。
(同一区域内不相互办理)
二、申请方式
(一)积分申请
1.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2023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并办结(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锦江区合法稳定住所,在锦江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且申请人居住房屋用途为“住宅”);
2.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3. 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4. 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二)材料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锦江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 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3. 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 自2023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 自2023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锦江区合法连续居住满半年的相关材料(房屋用途为“住宅”)。
①自购房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以及直系亲属关系材料
③租住房屋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的集体宿舍房产证明及该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申请非毕业年级转学及初中入学,还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
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重要提示: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申请时间
申请人于2023年4月1日至4月30日,登录“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四、结果告知
4月10日至5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锦江区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对申请人的上传资料、联网资料(《四川省居住证》及积分、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等信息)进行审核,并通过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1. 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2023年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
2. 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申请人根据平台提示补足相关材料。
3. 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
五、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安排学校确认学位,并按学校入学时间到校报到。若逾期未确认学位视为自动放弃。
六、温馨提示
1.已在“5+2”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同一学段不办理“5+2”区域内转学,请将此次所取得的《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于2023年6月6日前交回现就读学校继续就读,直至完成该学段学习。
2.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并按照2023年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校相关政策安排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现居住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其随迁子女在锦江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学位紧张的片区,将跨片区统筹安排入(转)学。
4.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小学咨询电话:028-84557352(锦江区教育局小教科)
初中咨询电话:028-84557357(锦江区教育局中教科)
2023年上小学新规定
2023年上小学新规定如下:
学区内已购房并落户的新生入学不受两年购买住宅并落户的时间限制;2023年3月1日之后,在本校学区内购房并落户的新生入学执行提前两年购买住宅并落户的时间限制政策。
1、居住证:适龄儿童入小学、初中,须法定监护人(父母)持有城区有效居住证。暂住登记凭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2、其他材料:购房居民须提供城区房产合法权属证明,且地址与居住证一致;务工随迁人员须有与居住证同一辖区的劳务合同及同一辖区连续半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外来经商人员须有与居住证后一辖区的三个月以上营业执照。
以上相关材料有时长要求,办理也需要一定时间,请有入学需求的家长提前准备,以免影响孩子入学。
2023年小学入学年龄区间
2023年小学入学年龄最新政策如下:幼升小入学年龄要求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22年和2023年幼升小家长可对照上述年龄要求查看孩子入学年份,提前准备相关材料,提前了解入学要求,提早筹备幼升小。
插班生转学怎么办理2023新规定
插班生转学办理2023新规定具体如下:
1、家长先与转出学校沟通并同意后, 填写《转学申请表》,需要孩子家庭户口本,孩子的学籍号码,全国中小学转学联系单;
2、家长向转入学校提供户口本、转学原因 及有关证件(如父母工作调令、转业证、房产证等);
3、转入学校与对方学校沟通并同意后, 在网上学籍管理系统办理上报并审核;
4、转入学校向学生家长开据《转学办理通知单》,并告知家长与转出学校及主管教育局联系办理网上审核(同意)及调转学籍档案手续;
5、孩子家庭户口本,孩子的学籍号码,全国中小学转学联系单,一年的打工合同证明,购房合同,或一年的租房子合同。
转学申请时限:申请转学手续一般为新学期开学前5个工作日内提出,或学期结束前5个工作日,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5个工作日。
转学所需材料:
1、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
2、学生成长记录册;
3、学生健康卡、预防接种卡;
4、原学籍证明(电子学生证)等。
需要注意的事项:
1、转学手续应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一周;
2、除了基本材料,高中学生转学还需提供初中毕业档案材料、高一新生录取通知(原件)、高中学籍卡(加盖校章的复印件)、健康卡。
综上所述,插班生与其他一样的没有任何区别学校按照学历和学习程度把转来的学生编入适当的班级,插入到适当的班级上课学习招生针对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