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随迁子女入学政策2023

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教育局、文体旅局、公共服务局、党群工作部,成都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公园城市建设局、社治保障局,各区(市)县教育局、公安局、人社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民政局,直属(直管)学校(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0〕80 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切实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来蓉居住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成都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为一个区域,其他区(市)县分别作为一个区域。

二、申请方式

(一)积分申请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并办结,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居住证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二)材料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半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

4.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居住证持有人或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三、申请时间

申请人于子女入学当年4月1日至4月30日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提交入学申请。

四、办理流程

(一)提交材料

申请人登录“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提交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3.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该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

(二)网上审核

4月10日至5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区(市)县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登记点)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对申请人上传资料、联网审核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居住证》及积分信息。

2.截止申请当年4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6个月的相关材料(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

3.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

4.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

(三)结果告知

区(市)县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登记点)审核后,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1.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

2.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通知申请人补足相关材料。

3.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并于入学当年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四)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学校安排,出具《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到安排的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五、其他

(一)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

(二)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已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同一区域、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

(三)部分区域公办教育学位不足的,可统筹安排到区(市)县政府在民办学校购买的学位就读。

(四)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加强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宣传解读,积极稳妥做好区域内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

锦江区随迁子女入学统筹政策2023

一、适用对象

在锦江区居住,且在“5+2”区域就业的来蓉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人员,其随迁子女申请在锦江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须知。

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简称“5+2”区域。

(同一区域内不相互办理)

二、申请方式

(一)积分申请

1.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2023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并办结(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锦江区合法稳定住所,在锦江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且申请人居住房屋用途为“住宅”);

2.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3. 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4. 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二)材料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锦江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 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3. 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 自2023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 自2023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锦江区合法连续居住满半年的相关材料(房屋用途为“住宅”)。

①自购房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以及直系亲属关系材料

③租住房屋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的集体宿舍房产证明及该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申请非毕业年级转学及初中入学,还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

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重要提示: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申请时间

申请人于2023年4月1日至4月30日,登录“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四、结果告知

4月10日至5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锦江区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对申请人的上传资料、联网资料(《四川省居住证》及积分、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等信息)进行审核,并通过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1. 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2023年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

2. 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申请人根据平台提示补足相关材料。

3. 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

五、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安排学校确认学位,并按学校入学时间到校报到。若逾期未确认学位视为自动放弃。

六、温馨提示

1.已在“5+2”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同一学段不办理“5+2”区域内转学,请将此次所取得的《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于2023年6月6日前交回现就读学校继续就读,直至完成该学段学习。

2.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并按照2023年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校相关政策安排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现居住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其随迁子女在锦江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学位紧张的片区,将跨片区统筹安排入(转)学。

4.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小学咨询电话:028-84557352(锦江区教育局小教科)

初中咨询电话:028-84557357(锦江区教育局中教科)

成都2023年小学入学最新规定

法律主观:

近来有许多人都对年 成都 读小学需要满足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比较感兴趣,但其实大多数人对年成都读小学需要满足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都不太了解,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本地 户口 入学准备材料及条件 1 、适龄儿童与法定 监护人 同一 户籍 的本区居民户口簿 ( 原件及复印件 ); 2 、该户籍登记点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有效证明原件 ( 即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及全权所有的 房产证 ) 。 如果户籍登记点对应的产权证明不是父母而是祖辈的,需要提供房管局开具的无房登记记录 ; 3 、适龄儿童 出生证明 ( 原件及复印件 ); 4 、儿童预防接种证 ; 5 、父母 身份证 ; 二、入学原则 按照 “ 两个一致 ” 优先的原则,先安排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入学。 三、报名登记方式 2019 年,中心 城区 ( 不含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 ) 公办小学本市户籍的一年级新生入学,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在登记点审核确认的方式 ( 报名网址等将通过《成都市 2019 年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公告》适时公布 ) 。 郊区 新城除暂不实行网上报名外,其余流程与中心城区一致。 成都市中心城区包含:成都 天府新区 、成都 高新区 、 锦江区 、 青羊区 、 金牛区 、 武侯区 、 成华区 、 龙泉驿区 、 青白江区 、 新都区 、 温江区 、 双流区 、 郫都区 。 四、关于入学年龄的要求 根据《 四川 省 教育 厅转发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9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 > 的通知》 ( 川教函〔 2019 〕 113 号 )“ 确保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年满六周岁儿童入学。在此基础上,由各市 ( 州 ) 或县 ( 市、区 ) 根据当地实际具体明确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日期 ” 等相关要求,区 ( 市 ) 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确保 2019 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年满六周岁 (2013 年 8 月 31 日前,含 8 月 31 日出生 ) 儿童入学,在此基础上,根据区域内学校学位情况和适龄儿童数量等,确定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日期,并制定具体入学实施办法。 综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年成都读小学需要满足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的解答,总的来说,对于年成都读小学需要满足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在我国现有的政策规定中就是这样了,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2022年四川成都小一及初一招生的小变化

近日,成都各区陆续发布小一、初一招生政策,统看各区政策,就近入学、免试入学、公民同招等要求不变,但个别区的一些招生“小变化”值得关注。

1、新信号:需提前一年落户

《锦江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提出:2023年起,当年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须于前一年的8月31日(含)前落户。这是锦江区招生政策中提到最重要的一点,也是家长们最值得关注的一点。

《细则》提出: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对服务范围内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小学,在保持“两个一致”不变和“一套房屋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划片入学”不变的前提下,可实行入读该校划片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儿童落户须满一年的调整,即2023年起,当年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须于前一年的8月31日(含)前落户,不满一年的统筹安排入学,并应提前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据悉,锦江区的龙王庙正街小学、成都师范附属小学学道校区、盐道街小学盐道校区在招生入学时要注意该变化。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孩子想在2023年就读这三所学校,那么就须于2022年8月31日(含)前落户。在2022年8月31日后落户的,只有按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除了锦江区,龙泉驿区今年招生也有了这个变化。2023年,天鹅湖小学、青台山小学、向阳桥小学、东山国际小学实行就读该校划片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儿童落户须满一年,即须于2022年8月31日(含)前落户,在2022年8月31日后落户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其他小学和初中学校根据学位供给情况适时启动。

2、新注意:优先满足本区户籍入学

针对以上变化,若读民办学校,“户籍”依然是关键。

比如青羊区、锦江区等区的政策都明确提到:民办学校,应优先满足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经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招收本市户籍及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但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

因成都实行“公民同招”,民办学校公布招生简章需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录取人数和补录计划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统一公布。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民办学校补录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招生。

要提醒大家的是小一、小升初信息采集、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的,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2023年上小学新规定

2023年上小学新规定如下:

学区内已购房并落户的新生入学不受两年购买住宅并落户的时间限制;2023年3月1日之后,在本校学区内购房并落户的新生入学执行提前两年购买住宅并落户的时间限制政策。

1、居住证:适龄儿童入小学、初中,须法定监护人(父母)持有城区有效居住证。暂住登记凭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2、其他材料:购房居民须提供城区房产合法权属证明,且地址与居住证一致;务工随迁人员须有与居住证同一辖区的劳务合同及同一辖区连续半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外来经商人员须有与居住证后一辖区的三个月以上营业执照。

以上相关材料有时长要求,办理也需要一定时间,请有入学需求的家长提前准备,以免影响孩子入学。

2023年小学入学年龄区间

2023年小学入学年龄最新政策如下:幼升小入学年龄要求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22年和2023年幼升小家长可对照上述年龄要求查看孩子入学年份,提前准备相关材料,提前了解入学要求,提早筹备幼升小。

2022年成都落户新政策详细解读

成都2022年,2023年和2024年都是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实行的落户安排,所以了解清楚成都最新的落户文件就相当重要。这一期落户_就与各位一起重新温故成都落户政策,全面认识成都的多种落户方式所对应的落户政策。可以关注“蓉蜀行服务”微信公众号查看__整理在菜单栏的落户资料哦!

成都落户主要政策有哪些?

落户政策文件第三条第一目:调动、安置、招录、引进人员

落户政策文件第三条第二目: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落户政策文件第三条第三目:投靠、收养人员

这一类就是家长们需要注意的,孩子户口转到成都的重要条件,未成年投靠成都户籍的父母所涉及到的落户政策。

落户政策文件第三条第四目: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落户政策文件第三条第五目:原户籍在本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落户政策文件第四条: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经相关部门认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这条政策主要是学历落户,蓉城人才绿卡,技能人才落户和职称落户,以及特殊的人才激励落户(例如运动员、工匠入户)

落户政策文件第五条: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相关规定

落户政策文件第六七八条:是对办理机关的确认和政策有效期的规定

有过成功落户经验的都知道,在入户联系函上会标注符合那一条落户方式,所以在落户时对于政策的要求是十分严格的,能清晰理解和灵活运用落户政策对于普通人来说十分重要!如果是需要在成都落户,但是不会或者不知道怎么入手落户方向的选择,就关注“蓉蜀行服务”微信公众号,在菜单栏查看落户_整理好的落户相关信息,同时提供落户疑难的解决方案以及落户代办,落户全程指导等服务,助力成功落户成都!

2023成都落户新政策2023年有哪些?

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落户条件: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住房落户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一、成都落户新政策有哪些?

成都提出,将大力实施“蓉漂”计划,鼓励大学生来蓉创业、鼓励在蓉大学生留蓉发展。要坚持以更开放、更包容、更便利的理念,改革人才落户制度,推行“先落户后就业”,鼓励青年人才来蓉创业就业,实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凭毕业证落户制度。

对于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进一步放宽落户限制,提高落户便利性,努力打造最开放包容和最具人性化的人才落户制度,让广大“蓉漂”扎根成都、融入成都。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落户条件:

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二、毕业生如何选择落户地?

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

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3、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有工作单位,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

4、申请人没有住房且没有工作单位,可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三、在成都购房入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按揭买房必须在银行还款满6个月;

2、同一套住房,权属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只申请办理一次购房入户;

3、购房迁入成都的人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办理户口随迁。但成年子女和老年父母,必须本人落户成都5年后,才可以按相关政策申请投靠入户。

4、2016年6月1日前购房落户政策房屋建筑面积需满70m2,后经调整为90m2。在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可以根据“旧的购房入户”规定办理。

由此可见,成都落户新政策规定中,最大的变化是放宽了大学毕业生的落户条件,只要年龄在45周岁下,持有本科学历的,都可以直接办理入户手续。申请人有工作没有房子的,可以办理单位集体户口,没有工作也没有房子的,还可以到人才交流中心完成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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