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户最新政策2023
2023年成都买房落户政策如下: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办理落户的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
5、2014年6月1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缴纳满1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
6、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7、《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2023落户成都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主观:
近来有许多人都对 成都 市上 户口 需要什么条件是什么比较感兴趣,但其实大多数人对成都市上户口需要什么条件是什么都不太了解,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基础指标及分值 1、合法稳定就业。持 证人 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 试用期 除外),或持有登记地址在蓉的工商 营业执照 连续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 纳税 的,积10分。 2、合法稳定住所。持证人在蓉实际居住,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按照面积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40分;租赁住房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5分。 3、参加社会保险。凡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持证人在我市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月缴费的,每年最高积12分。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 医疗保险 满6个月的分别积3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6分。 4、连续居住年限。 居住证 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居住且办理居住证证件 签注 的,每满一年积5分。 二、导向指标 1、区域导向指标。持证人在本市中心 城区 (包含 锦江区 、 青羊区 、 成华区 、 武侯区 、 金牛区 、 高新区 )以外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10分。其中,在重点发展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20分。 2、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指标。持证人符合本市年度公布的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的,加20分。 三、积分规则及标准分值 积分规则 持证人的任一项基础指标分值不能为0,否则取消积分资格。 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指标和导向指标积分之和。 标准分值 标准分值为12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相信大家看完以上小编整理的有关成都市上户口需要什么条件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对这一问题也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的话,也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和证件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成都迁入户口新政策2023
法律主观:
法律客观:
《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
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2023年成都最新落户政策
法律主观:
成都入户新政策主要如下: 在成都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 二手房 并实际居住,在蓉工作并缴纳 社保 1年以上的也能入户。 人才引进入户政策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以上,并增加45周岁以下的年龄限制(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现在,在成都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在蓉工作并缴纳社保3年以上的可入户成都。拥有成都户籍的农民,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租房地入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锦江区随迁子女入学统筹政策2023
一、适用对象
在锦江区居住,且在“5+2”区域就业的来蓉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人员,其随迁子女申请在锦江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须知。
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简称“5+2”区域。
(同一区域内不相互办理)
二、申请方式
(一)积分申请
1.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2023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并办结(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锦江区合法稳定住所,在锦江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且申请人居住房屋用途为“住宅”);
2.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3. 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4. 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二)材料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锦江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 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3. 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 自2023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 自2023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锦江区合法连续居住满半年的相关材料(房屋用途为“住宅”)。
①自购房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以及直系亲属关系材料
③租住房屋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的集体宿舍房产证明及该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申请非毕业年级转学及初中入学,还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
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重要提示: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申请时间
申请人于2023年4月1日至4月30日,登录“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四、结果告知
4月10日至5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锦江区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对申请人的上传资料、联网资料(《四川省居住证》及积分、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等信息)进行审核,并通过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1. 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2023年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
2. 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申请人根据平台提示补足相关材料。
3. 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
五、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安排学校确认学位,并按学校入学时间到校报到。若逾期未确认学位视为自动放弃。
六、温馨提示
1.已在“5+2”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同一学段不办理“5+2”区域内转学,请将此次所取得的《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于2023年6月6日前交回现就读学校继续就读,直至完成该学段学习。
2.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并按照2023年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校相关政策安排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现居住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其随迁子女在锦江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学位紧张的片区,将跨片区统筹安排入(转)学。
4.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小学咨询电话:028-84557352(锦江区教育局小教科)
初中咨询电话:028-84557357(锦江区教育局中教科)
成都落户最新政策2023
成都户口新政策如下:
1、申请人必须满足这两个条件:
(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2、选择落户地
(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岁瞎理;
(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3)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有工作单位,可颂毁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
(4)申请人没有住房且没有工作单位,可在区县人才交流中心乎樱空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成都落户方式如下:
1、学历入户
入户中心城区,需达到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师直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入户郊区市县,须达到中专学历或初级技术职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
2、购房入户
购买7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和二手房便可入户,但人均住房面积不得低于上一年人均住房面积标准。
3、针对学历偏低、收入偏低的人群,有居住期满入户政策。办理居住证满两年,购买社保满两年,同时拥有人居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便可入户;
4、投资入户政策
中心城区投资达到50万元、县城投资达到30万元及建制镇投资达到15万元的投资人员,经营时间为1年,且拥有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便可入户;
5、纳税入户政策
两年纳税达到3万元或一年纳税达到2万元的人口,在拥有人居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米的住房后可入户;
6、投靠入户
投靠入户政策包括3类方式,即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投靠父母,夫妻关系投靠,已办理退休或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成都买房落户政策2023
具体政策如下:
法律分析:成都购房条件2023年新规必须要有购房所在区的户口。如果户口迁入了想要购买房子所在的区没有满二十四个月的,应该在想要购买房字的区稳定就业并且已经连续缴纳了社保十二个月以上,或者是户口不在想要购买房子的区但是在当地已经稳定就业并且已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二十四个月以上。2023成都买房落户政策需要哪些条件以及注意事项1、买房落户需满足的条件成都市买房落户要求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有购买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二手住房,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依法缴纳满1年的社会保险,才能申请落户,而且仅限2018年1月1日前买的房2、买房落户所需材料①由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也可网上下载)②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需要原件和复印件)④入住证明(由入户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需要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