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入学实行六年一户,那二胎三年之后还可以用吗?
2023年入学实行六年一户,那二胎三年之后还可以用吗?根据有关规定,二胎三年之后应该还是可以用的
2023年新生儿上户口最新规定
孩子在出生之后父母应该立即为他们去上户口,否则以后再去的话,就会很麻烦,所以大家要尽快。那么大家知道新生儿2022年上户口新政策是什么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新生儿上户口新政策
孩上户口有时间限制,新生儿出生后一年内必须上户。如果超过一年,需要审批,操作起来比较麻烦。
1、婴儿母亲的户口卡(已婚但户口卡上婚姻状况未做变更的,还应持本人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加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
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5、提供婴儿父亲的籍贯。
二、户口的规定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2023年生二胎最新政策
一、2023生二胎政策最新消息
国家对于生二胎的补助提现在在生育津贴上面,生育精铁根据个人的工资和各地的补贴政策来定,每个地方是不一样的,就像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每地也是不同的。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国家规定的对职业中的父母因为生育而耽搁了在工作岗位劳动,会给予生活费
生育津贴的伏吵计算方法: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每个地方的缺腊侍产假数目是不同的,查一查自己地区的天数)
2、生育医疗费
(1)生育中需要用到的费用(像检查之类的,并不是所有的能报销,需要咨询当地政策),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生产过程中用到的费用,如果没有超过定额标准按照按实际报销;如果超过了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补助费用;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的补助费用: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别的医院生产的,每人一次性增加补贴300元
5、按照当地政策
以上只是国家政策,但是落实到当地会有所差别,最好直接咨询。
二、产假期间待遇
产假期间,不管一胎还是二胎,依法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当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如果本人工资标准高于社会保险支付标准的,超过部分,仍由用人单位补足。
三、二胎期间的优惠政策
1、没有处罚
生二胎不用再交罚款了,也不会逼迫夫妻二人辞职或是降级什么的了。这对很多想要二胎的家庭来说,应该是非常大的利好吧。
局袜2、准生证变生育登记
二胎政策放开后,国家对生育服务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生育子女前,到户籍所在地计生办申请办理生育登记,就可以合法生育,无需办理准生证。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3生二胎政策最新消息,二胎可以让第一个孩子不孤单。特别是对于80后的一些独生子女爸爸妈妈来说,自己作为独生子女,感觉从小到大总是一个人孤孤单单的,有喜悦有心事也没有人一起分享分担。
四川二胎奖励政策2023
法律主观:
一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对独生子女的原则性界定,依据修改后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结合四川省工作实际,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单独家庭,可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一)夫妻一方是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二)夫妻一方是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其兄弟姐妹均在生育前死亡的。(三)夫妻一方是父母合法收养或由依法设立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的。各地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形,应逐级请示,不得自行放宽或缩紧政策口径。二、优化审批办证程序严格执行本人申请、村(居)证明、乡镇(街道)审查上报、县(区、市)审批发证的工作程序。全面推行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网上预约,实现申请、核查、审批、发证全程网络化。对申请人需提供的结婚证、身份证(现役军人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实行一次性告知,严禁随意增加审批程序和增加申请人提供资料等前置条件。从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受理到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核、批准,应在22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其中,乡镇15个工作日(含5个工作日的公示时间),县级7个工作日。对申请人情况清楚的,乡镇(街道)计生机构不再作调查笔录。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对审批结果,用文件方式告之乡镇和申请人,不再下达”批准/不批准再生育决定书”,对批准对象直接签发《生育证》,并通过网上、邮寄、直接发放等方式发(送)给申请人。《生育证》不规定有效年度,批准对象生育小孩后自动失效。市、县人口计生部门要对本地再生育审批程序和要求进行全面清理,凡与本通知不符合的,一律取消。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妇双方均为我省户籍,或女方是我省户籍的,原则上在女方户籍地申请办理再生育手续。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妇男方为我省户籍、女方为外省(区、市)户籍,且符合我省再生育政策的,经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委托,可在我省申请再生育,办理《生育证》。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妇,应当在领取《生育证》时退回和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从批准次月起,停止享受有关的奖励和优待,此前已经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不再退还。
法律客观:
四川省单独二胎政策自2014年3月20日正式开始实施。根据四川省单独二胎最新消息,四川省有三类单独家庭可以申请生育二孩,包括夫妻一方是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夫妻一方是父母合法收养或由依法设立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等。四川省单独二胎最新政策:一、可申请生育二孩的单独家庭:第一类单独家庭,即“夫妻一方是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的情形,这是四川省“单独两孩”政策主要人群。值得一提的是,父母即使有合法收养子女,也不影响该唯一亲生子女享受“单独两孩”政策。第二类单独家庭,为“夫妻一方是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其兄弟姐妹均在生育前死亡”的情形。这类单独家庭的界定,以死亡的兄弟姐妹是否有生育行为为标准。第三类单独家庭,为“夫妻一方是父母合法收养或由依法设立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的情形。被养父母合法收养的子女,即使养父母有亲生子女,也可享受“单独两孩”政策。在福利机构长大的孩子,也可享受“单独两孩”政策。二、四川可以申请生育二孩的情况:1、病残儿。即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2、独生子女。即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3、残疾军人。即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伤残军人的。4、因公致残。即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5、生育能力。即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6、独生女户。即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7、高寒山区。即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8、婚后不育。即婚后患不育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三、四川二孩认定标准:是否属于“二孩”以孩子出生日期为准,即3月20日出生后的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将被认定为二孩。3月20日起,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现孕夫妇(已孕未生),可按修改后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违法生育,将以修改后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时间,即2014年3月20日为时间界限。“单独两孩”家庭在2014年3月20日前生育二孩的,算违法生育,将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四、四川省网上再生育审批程序:1、网上申请2、审核确认3、公示上报4、审批发证5、动态监测五、推动四川单独二胎政策有效实施的步骤:1、开展调研论证。2013年,对全省18个市、126个县(市、区)的15万育龄群众进行了抽样调查,开展了全省人口发展态势研究。组织开展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政策立法后评估工作,形成了评估报告。2、征求各方意见。开展了育龄群众生育意愿调查,广泛听取了专家学者、市(州)人民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的建议意见。召开了全省市(州)人口计生委主任座谈会,听取了基层对启动完善生育政策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问题及风险防控应对建议意见。3、起草实施方案。从四川省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起草形成了《四川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四川省人口形势及生育水平评估报告》、《四川省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工作基础及政策风险评估报告》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4、省委、省政府审议。2014年2月12日,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四川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及有关备案材料,并经省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后上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审查。3月18日,国家卫计委复函省政府,同意了四川省报备意见。5、省人大审定批准。2014年3月20日,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标志着四川省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实施。
成都落户最新政策2023
2023年成都买房落户政策如下: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办理落户的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
5、2014年6月1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缴纳满1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
6、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7、《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四川生二胎补贴最新政策2023年
四川生二胎补贴最新政策2023年具体如下:
1、奖励优惠。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2、帮扶保证。要树立健全方案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证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心工作机制,维护好方案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3、生育补贴。完善生育休假及保险制度。而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4、生育津贴。根据自己的平均工资计算,生育90天内由公司提交资料至社保局建档可以领取,直接打款至公司,再由公司发放至个人,需要2个月;
5、一次性补贴。难产和多胞胎按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50%的标准进行补助,顺产和流产按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百分之二十五的标准进行补助;
6、医疗费报销。包括产前检查医疗费、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医疗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2023年生娃二胎新政策
法律主观:
对于非农业户口的夫妻要想生二胎,满足一下任意条件即可:(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2)生育的第一个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3)一方经有关部门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影响劳动,生活不能自理的;(4)一方符合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条件的;(5)一方为从事出海捕捞连续五年以上的渔民,现仍从事出海捕捞的;(6)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7)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8)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9)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本市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患有不孕症的夫妻,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农业户口的夫妻在上述9种再生育条件的基础上,增加了3种:(1)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2)女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无兄弟,其姐妹均只生育一个子女,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赡养老人的;(3)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法律客观:
国家对于二胎政策没有统一的规定,那么国家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是什么呢?下面列举广东江西等几个地方的二胎政策为您详解:广东:根据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以下8种情况可生二胎。分别是:(一)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对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计生部门备案。江西:江西省出台《特殊情况的夫妻申请再生育一胎的审批制度和程序》,根据这一制度,符合4大条件的特殊夫妻,可以申请再生一胎。陕西:2009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有特殊贡献人员作出照顾性政策:因保护人民财产安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致残丧失劳动力者,烈士的独生子女,可以生育第二胎子女。吉林:根据吉林现行的《计生条例》规定,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第一个子女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夫妻双方均为一千万以下人口的少数民族;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夫妻一方曾患不孕症,收养子女后又怀孕。夫妻双方为农村村民或者在农、林、牧、副、渔场从事承包经营并不再领取工资的原职工,生育一个子女后,有下列情形之一,也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第一个子女是女孩;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夫妻一方的同胞兄弟姐妹均无子女,并不再生育的;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此外,再婚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也可再生育一个子女:夫妻双方均为农村村民或者在农、林、牧、副、渔场从事承包经营并不再领取工资的原职工,一方无子女;夫妻一方为丧偶,另一方无子女;夫妻一方为离异有两个以下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