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婚迁户口新政策具体是怎样的?

结婚后迁户口办理程序:结婚迁户口流程,拿夫妻双方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把婚姻状况那一览改为“已婚”,然后开具“户籍证明”。拿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还有女方的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到公安局审批。

结婚迁户口流程

1、结婚迁户口的概念

结婚后迁户口并不是法律要求强制实施的,夫妻双方一般根据自身的意愿考虑将户口迁入或迁出,尽量考虑到未来生活及子女的生活,是综合多方面因素决定的。

结婚后迁户口是指户口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把户口迁到男(女)方所在地。先是由男(女)方户口所在地开具迁入证明,然后在男(女)方户口所在地开具迁出证明。

2、结婚后迁户口条件

如果夫妻双方两地分居,或者一方为农业户口,另一方是非农业户口的,可以申请夫妻投靠入户。

3、结婚后迁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申请入户一方原户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还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或者下岗证明(这主要是指非农业户口人员)。还要有村委接收证,这个是一式两份。

4、结婚后迁户口办理程序

结婚迁户口流程,拿夫妻双方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把婚姻状况那一览改为“已婚”,然后开具“户籍证明”。

拿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还有女方的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到公安局审批。审批后,可以在网上迁户口,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5、女方户口迁好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6、拿男方户口簿,女方的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就可以了。

7、结婚后迁户口(市内户口迁出)

结婚迁户口流程,市内户口迁出要提供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如果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8、结婚后迁户口(迁往外省市)

提供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还有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出的户口准迁证,因结婚后迁户口等原因的相关证明。

通过上面的详细介绍,相信大家对婚迁户口新政策有一定的了解了。婚后迁移户口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需要各种证明材料,也要经过许多程序。是否迁移户口也是一个慎重的决定,但希望夫妻双方能根据自身条件做出合理选择。另外,希望上述对大家有所帮助。

成都落户最新政策2023

2023年成都买房落户政策如下: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办理落户的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

5、2014年6月1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缴纳满1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

6、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7、《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2023年结婚迁户口流程怎么走

结婚后都会涉及到要将自己的户口迁到男方家,那么结婚后迁户口的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呢?我为大家整理关于结婚迁户口流程怎么走的文章,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和参考,欢迎浏览。

结婚迁户口流程怎么走

(一)结婚户口迁移(夫妻户口不同省)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迁户口现场

(二)结婚户口迁移(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成都2023年落户政策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立足提升超大城市竞争力和全国创新人才高地的定位,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相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申请入户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引进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到本市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本市工作的。

3.本省、市老干部工作部门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

4.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离退休人员。

5.在蓉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就读的学生。

6.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在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

8.博士后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9.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1.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

2.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退役士兵。

3.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随军家属。

4.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

(三)投靠、收养人员

1.与本市人员结婚满3年的。

2.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

4.被本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

5.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因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父母原户籍地由本市直系亲属抚养的。投靠、收养申请入户的,应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1.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回国恢复户口的原本市户籍人员。

2.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的华侨。

3.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的港、澳地区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4.外国人取得中国国籍的。

(五)原户籍在本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第四条 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经相关部门认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迁入本市;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迁入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含境外取得同等学历的人员)

(二)“蓉城人才绿卡”持卡人。

(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2年以上的技能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

(四)其他符合我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

第五条 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相关规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第六条 市公安局负责统筹协调户籍迁入服务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实施细则。

组织部门负责深入实施人才引进发展战略,制定引进人才方向及实施规范。

市人社局负责办理高校毕业生学历入户、技能、专业技术人才的入户和认证工作,配合做好户籍迁入相关工作。

其他涉及部门(市退役军人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政府侨办等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审核及服务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 申请人不得伪造、编造或者使用伪造、编造、虚假的申请材料,不得做出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当次申请资格;已办理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原有户籍迁入登记管理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2023年最新双女户政策

2022年农村双女户补助标准具体是每人每年960元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但想要领取的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

2、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标准生育。

3、现存两个女孩。

4、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2年年满60周岁。

5、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此外,还可享受新农合补贴、教育补贴、养老保险补贴等。

一、2022年国家对双女户有什么补贴?

1、父母从60周岁起由各地人民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奖励扶助金。由于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不一样,补贴标准会稍有差异,例如浙江地区按每人每年96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 止。

2、此外,对于农村双女户的教育补助,有些省市设置了专项补助资金,有些省市则没有,详情请咨询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3、有些地区对双女户家庭的年满60的父母实行免缴的优惠。

二、城市双女户有补贴吗?

没有。该补贴政策是仅针对于特定时期,即放开二孩政策之前的家庭的。

三、办理双女户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如下:

1、二寸全家照片一张;

2、户口簿或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

3、各级计生部门出具的结扎证明、皮埋证明、放环证明或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出具的不需要及不适宜落实长效节育措施证明人;

4、符合领证条件的单亲家庭需提供离婚证、丧偶证明、领养证并签订个人承诺书等相关证明。

最后,“双女户”补贴为2022年发布的,目前河南、浙江等地区出台了双女户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各地区不一,政策内双女户家庭每人每年可领取900多元奖励扶助金。

法律依据:

《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

第二条

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是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奖励扶助,探索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试验工作。奖励扶助标准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夫妻,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该政策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奖励扶助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确定合理比例共同负担,纳入专项资金预算。

2023年结婚新政策

想要合法结婚最重要的就是结婚双方必须满足结婚年龄,其中女性结婚合法年龄是二十周岁,男性结婚合法年龄是二十二周岁,且男女双方应自愿结婚登记,最后准备好材料申请办理即可。

一、合法结婚有什么规定?

结婚证办理新规法律规定是女方20岁,男方22岁可以领取结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婚后双方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二、婚姻关系的成立有三个基本的法律特征

1、结婚的主体是男女两性。

2、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否则,婚姻关系不产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须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则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3、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权利、义务。这种已确立的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任何单位、个人或夫妻双方都无权解除夫妻关系。

4、结婚的必备条件:一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二是必须达到法定年龄,三是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5、结婚的禁止条件:一是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综上所述,情侣双方想要合法结婚,首先情侣双方都需要满足一定的合适的年龄,在办理结婚的时候,还需要拿好双方的复印件和带有自己的证明的户口本就可以,去民政局申请办理了。

四川婚姻法2023年新规定

领结婚证年龄:我国规定的男女结婚法定年龄是,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这是现行法律规定的结婚要满足的最低年龄。

另外,2023年已经没有什么《婚姻法》了,《婚姻法》两年前就已经失效作废,被《民法典》全面取代了。结婚年龄从四十多年前一直都是这样的规定,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这个规定年龄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改变过,谈不上什么“新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__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__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__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__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__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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