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落户政策2023
2022年长春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如下:
1、“三投靠”人员“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2、工作调动人员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
3、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
4、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被大、中专学校录取的新生,或高校毕业生,均可落户长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2023年户籍最新政策是什么
2023年户籍最新政策是如下:
1、全日制大专将不能再直接落户,需要考取中级职称。
2、核准要求,全日制本科35岁以下,全日制硕士40岁以下,全日制博士45岁以下渣饥。
3、随迁,2年为5年;父母投靠,8年为15年。
4、留学生开始有和年龄要求,要求跟国内一致。
5、取消对计划生育的审核,需无刑事犯罪记录的审核要求。
《意见征集稿》政策解读
高化:大专入户取消,中级职业资格从中专到大专。化:核准类入户化,影的是本科45岁改35岁,大专入户直接取消,卡掉了大量潜在入户人群,其他都有不同程度的年龄收减。新政实施后,深圳的入户门槛进一步化。
随迁和父母投靠大幅收紧,尤其是父母投靠,从8年改为15年,还增设了各类条件,说明深圳并不欢迎太多老年人来深养老。深圳高校直接入户,目的是吸引外地考生来深圳高校就读。
成都落户最新政策2023
2023年成都买房落户政策如下: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办理落户的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
5、2014年6月1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缴纳满1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
6、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7、《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长春落户政策细则
长春落户政策细则
1、出生落户
婚生婴儿落户按照随父或随母自愿原则申报户口,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户口簿、结婚证(户口簿体现夫妻关系的可不予提供),到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夫妻投靠落户
办理夫妻投靠户口不受年龄和婚龄的限制,凭结婚证、夫妻双方户口簿、投靠方身份证,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报区公安分局审批办理。
3、老人投靠子女落户
父母投靠子女不受年龄限制,凭原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等能够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材料、投靠双方户口簿及投靠方身份证,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报区公安分局审批办理。
4、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法定婚龄以下的子女投靠父母的,凭原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等能够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材料以及父母《结婚证》或离婚的凭法院判决书或抚养权归属材料、投靠双方的户口簿、投靠方身份证,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报区公安分局审批办理。
5、购房落户
凭《房屋所有权证》或备案的购房合同、契税或购房(收据)、户口簿、身份证办理迁移手续。
6、招工落户
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毕业证》、《报到证》及接收单位落户介绍信、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
以上是为大家介绍的怎样才可以落户长春,落户长春的条件2040,长春落户政策细则,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2023年户口迁移政策
2023年户口迁移政策
户籍迁移分为许多情况,包括省际迁移,城市内迁移和城市外迁移。
政策体现在:
1、取消农业户口,全部统称为城乡居民户口,这意味着城镇和农村居民身份平等;
2、迁不迁户口,孩子都可以上学;
3、买房迁户口也更加的方便。
户口迁移的政策涉及到几个方面:
1、取消了农村户口,全部更改为城乡居民户口,对户籍没有任何的影响。城乡一体化的建设相对应着农村原有的特殊福利将会取消;
2、孩子不论是在本地还是异地上学户口的迁移可以跟随父母;
3、买房后可按照房屋水灾的地区进行迁移户口。
(一)迁不迁户口,孩子都可以上学,如果当事人想让子女就读当地的学区房,那可以选择买房落户子女随迁。否则孩子只能是借读(需转学籍)。
(二)买房迁户口的一般流程:
(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城乡一体化是未来发展的大趋势,以后再也不分农业户口以及非农业户口了,即将取消农业户口,全部统称为城乡居民户口,户口簿全部都会重换。这意味着城镇和农村居民身份平等,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这样改革之后,首先对于想要迁出农村的人来说,没有了限制之后可以随意迁出。但是,迁出后有些权利也会出现变更。
其实,现在所谓取消农业户口的提法,只是将农业户口的性质做了变更,本质上没有太大的变化,农民依然享有集体分配的一些权利,享受相应的土地整改等补贴。但是如果户口迁出农村之后,会出现以下三种情况:
(1)父母在农村,但是子女已经把户口迁出:此类家庭的宅基地在父母有生之年子女还有权利,但等到老人百年之后,因为子女户口不在农村,就不是集体所有者,也不享有集体宅基地的使用权利,这样的情况宅基地就会回归集体。
(2)父母承包的土地,理论上迁出农村户口的子女也不享有继承权,但也不是绝对的。如果经全体村民表决,票数高于三分之二后可以暂时不收回土地,仍由子女继承。
(3)集体分红。农村的分红一般都是按人头计算,既然子女户口迁出不是村里的集体成员,相应的分红也就没有了资格。
政策的变动对身处异地的务工人员是一件利好的事,但是对农村的户口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毕竟户口是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没有必须迁户口的要求的话,还是不要轻易迁移户口。
长春人才落户政策2019
长春人才落户政策2019
长春人才落户政策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在不断的变化和改进,下面具体看下2019长春人才落户政策发生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切实做好《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的若干意见》中划定的国内外人才(A类)、领军人才(B类)、部级领军人才(C类)、省级领军人才(D类)、基础实用人才(E类)等五类重点人才服务工作,积极营造清朗创新服务环境,实现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目标。
2、人才落户不受购房、就业等条件限制,凭相关证书或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即可到工作地、居住地县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申请登记常住户口。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申请落户的,凭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户籍信息系统中能够证明夫妻、亲属关系的不再提供证明材料)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3、简化落户手续,以往技术技能人才和大学生申请落户的,需提供技能证书、劳动合同、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各类人才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办理户口随迁的,需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六条措施》第1条对人才落户手续进行了进一步简化,规定人才申请落户的,凭相关证书或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即可办理。人才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的,户籍信息系统中能够证明夫妻、亲属关系的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4、优化落户审批流程,过去办理人才引进落户需先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经县区公安分局签发准迁手续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为尽可能减少办事人才往返奔波和等候时间,实现人才落户“一窗受理、只跑一次”,无需再到派出所提交申请。
户籍改革新政策2023年
户籍改革方案出台,地区放宽落户条件有哪些
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在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但对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在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城市,要适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较严格的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大城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
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达到规定分值的流动人口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二、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四)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五)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在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但对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六)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在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城市,要适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较严格的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大城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
(七)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达到规定分值的流动人口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八)有效解决户口迁移中的重点问题。认真落实优先解决存量的要求,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
三、创新人口管理
(九)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十)建立居住证制度。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履行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
(十一)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加强和完善人口统计调查,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建设和完善覆盖全国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为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信息支持,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