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迁户口新政策
户籍迁移分为许多情况,包括省际迁移,城市内迁移和城市外迁移。政策体现在1、取消农业户口,全部统称为城乡居民户口,这意味着城镇和农村居民身份平等;2、迁不迁户口,孩子都可以上学;3、买房迁户口也更加的方便。
户口迁移的政策涉及到几个方面:
1、取消了农村户口,全部更改为城乡居民户口,对户籍没有任何的影响。城乡一体化的建设相对应着农村原有的特殊福利将会取消;
2、孩子不论是在本地还是异地上学户口的迁移可以跟随父母;
3、买房后可按照房屋水灾的地区进行迁移户口。
(一)迁不迁户口,孩子都可以上学,如果当事人想让子女就读当地的学区房,那可以选择买房落户子女随迁。否则孩子只能是借读(需转学籍)。
(二)买房迁户口的一般流程:
(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城乡一体化是未来发展的大趋势,以后再也不分农业户口以及非农业户口了,即将取消农业户口,全部统称为城乡居民户口,户口簿全部都会重换。这意味着城镇和农村居民身份平等,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这样改革之后,首先对于想要迁出农村的人来说,没有了限制之后可以随意迁出。但是,迁出后有些权利也会出现变更。
其实,现在所谓取消农业户口的提法,只是将农业户口的性质做了变更,本质上没有太大的变化,农民依然享有集体分配的一些权利,享受相应的土地整改等补贴。但是如果户口迁出农村之后,会出现以下三种情况:
(1)父母在农村,但是子女已经把户口迁出:此类家庭的宅基地在父母有生之年子女还有权利,但等到老人百年之后,因为子女户口不在农村,就不是集体所有者,也不享有集体宅基地的使用权利,这样的情况宅基地就会回归集体。
(2)父母承包的土地,理论上迁出农村户口的子女也不享有继承权,但也不是绝对的。如果经全体村民表决,票数高于三分之二后可以暂时不收回土地,仍由子女继承。
(3)集体分红。农村的分红一般都是按人头计算,既然子女户口迁出不是村里的集体成员,相应的分红也就没有了资格。
政策的变动对身处异地的务工人员是一件利好的事,但是对农村的户口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毕竟户口是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没有必须迁户口的要求的话,还是不要轻易迁移户口。
成都落户最新政策2023
2023年成都买房落户政策如下: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办理落户的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
5、2014年6月1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缴纳满1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
6、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7、《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2023户籍改革方案出台,地区放宽落户条件有哪些
户籍改革方案出台,部分地区放宽落户条件有哪些?下面就由我为您整理以下知识,希望能够解答您的疑惑。
户籍改革方案出台,地区放宽落户条件有哪些
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在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但对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在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城市,要适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较严格的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大城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
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达到规定分值的流动人口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二、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四)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五)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在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但对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六)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在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城市,要适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较严格的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大城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
(七)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达到规定分值的流动人口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八)有效解决户口迁移中的重点问题。认真落实优先解决存量的要求,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
三、创新人口管理
(九)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十)建立居住证制度。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履行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
(十一)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加强和完善人口统计调查,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建设和完善覆盖全国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为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信息支持,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
户口迁移新政策2023?
四川省在2019年底已经实施了取消农业户籍制度的政策,这意味着农村人口在户籍制度上与城市人口平等了。但是,取消农业户籍并不意味着非农业人口可以随意迁入农村,仍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和审批。
至于你提到的投靠父母的政策,没有听说过2023年的最新政策,但是在早先的一些政策里确实有类似的规定。如果符合政策要求,可以回到农村。在这种情况下,通常需要村委会同意,因为农村的土地、住房等资源是由集体所有的,需要经过村委会的协商和审批。
最后,如果你成功回到农村并重新注册户籍,你的户籍应该是集体户,具体情况可以向当地政府或户籍管理机构了解。
2023年农转非户口政策介绍
农转非户口政策
1.将户籍制度改革提上公共政策议程,统筹制定户籍制度改革方案
北京市的户籍制度改革尚未引起足够重视。近些年来,全国各地的户籍制度改革快速推进,而北京的户籍制度改革明显滞后,需要制定统筹改革户籍制度的周密计划。当前,北京在户籍制度改革上,对本市户籍农业人口,主要推行“农转非”政策,对征地后的失地农民实行“逢征必转”政策等;在对外来人口户籍改革上,北京提出实行居住证制度。这些户籍政策没有跳出城乡二元结构的框架。北京要真正形成城乡一体化新格局,必须将户籍制度改革提上改革议程,进行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根据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统一制定北京市户籍制度改革方案,有序推进。
2.针对具有北京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户籍改革可以一步到位推进,废除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建立城乡一体的户口登记制度。
在北京的全部常住人口构成中,分为有北京户籍的人口和没有北京户籍的外来流动人口,而拥有北京户籍的人口中,又分为农业户籍的人口和非农业户籍的人口。针对上述人口身份的不同现状,在过渡时期进行分类改革。针对拥有北京市户籍的人口,户籍改革相对比较容易。户籍改革的要点是:
二是原农业户口人员所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集体资产及其收益权、有关农业补贴政策等保持不变,不因户籍改革而变动。但要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和允许农民通过市场机制依法、自愿实行农村产权的交易。
三是征占农民土地应按照公正合理的原则给予财产补偿,不再与户口身份挂钩。新生婴儿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保障其对农村集体产权的继承权等财产权利。
四是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农民与其他所有的职业阶层一样,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户籍改革后,农民只是一种职业,不再保留户籍身份。
3.针对没有北京市户籍的外来人口,户籍改革可以分步有序推进,逐步实现农民工等外来流动人口的市民化。
外来人口已经占到北京市全部常住人口的三分之一以上,是北京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长期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影响,近千万的外来人口工作、生活在北京,是北京的新市民,但因为没有北京市户口而不能名正言顺地成为北京的市民。户籍制度的目标就是要赋予外来人口市民身份,推动农民工等外来人口的市民化,最终实现自由迁徙。在促进和实现外来流动人口市民化进程中,可以分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第一,按照“北京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规定,将长期实行的外来人口暂住证制度改为居住证制度。实行居民证制度后,赋予取得居住证的人员有关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待遇。居住证制度应当覆盖投资移民、知识移民和劳力移民等人群。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的农民工,应当取得居住证。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过渡政策,居住证制度要赋予居住证取得者“准市民”身份和待遇。
第二,凡取得居住证一年或三年以上者,可以办理常住户口手续,从“准市民”身份转为正式市民身份,享受包括社会保障和住房保障在内的市民完全待遇。
第三,居住证持有者在转为常住户口半年或一年后,可以申请办理家属落户手续,以此保护家庭,促进社会和谐。
4.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流动人口户籍改革,需要国家从顶层设计上统筹全国社会保障的统一接续。
在市场化、城市化进程中,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口流动问题,不是一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能够有效解决的,北京也不能单独解决进入北京的全部流动人口问题,因而必须要有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安排。
首先,国家要制定和出台全国统一的户籍法律,保障公民在全国范围内的迁徙自由权。就是说,公民不能因为流动到另一行政区就丧失了公民权。加强公民权建设,确保任何一个公民在全国范围内平等享有公民权利,是现代国家的重大职责,这项工作不能只寄希望于地方政府。
其次,加快推进全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要像党团组织关系在全国顺利接续一样,建立全体公民的社会保障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接续制度,使社会保障跟着公民走,就像党团组织关系跟着当事人走一样顺畅便利。
2023年户口新政:“户口平等”
农业与非农
无区别平等
2023年户口调整:国家将不再划分农业和非农业户口,而是统一改为“居民户口”,此政进一步加快城乡发展,城乡合并,人人平等。不再有农村和城里的界限了。
当年读大学的,响应号召,把农村户口转到学校,在学校落了个集体户口,现在想迁回老家迁不回来了。只能在现在工作的地方落了集体户,现在老家房子确权,户口平等了,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迁回去。
其实,身份证上早就不分农业和非农人口了。都是居民身份证。只是相关的一些政策还没合并,还有城镇人口和农业人口。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已经没什么区别了!
户口制度调整已经成为当下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城里人选择回到农村发展,而在最新的政策中,居民户口政策的实施,将使得城乡之间的户籍差距进一步缩小,让所有人都能再次享受到平等的社会福利和基本公共服务。
城乡合并是好事情,农民可以进城务工,在城里买房,成为城市居民。新政以后,城市居民能否在农村享受宅基地,享受土地的政策,享受惠民政策呢?
说实在的现在工作难干,农村户口成了香饽饽了,有钱可以在城市安家买房子,回村里自己宅基地盖的房子。现在即使在城里打工的,很多也是没有正式单位的,或者刚刚在城市下岗没工作,真心是没房子没地那日子不好过。
户口平等后,是不是城市户口的人也可以根据相关的政策之类的或者可以花钱买一块地,分上口粮田、宅基地?
城市单位分房已经是很早之前的事了,房地产市场化人人平等,城市户口买房不少收一分钱,或许对于农村打工人来说,农村才是最好的归宿。
成都落户最新政策2023
成都户口新政策如下:
1、申请人必须满足这两个条件:
(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2、选择落户地
(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岁瞎理;
(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3)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有工作单位,可颂毁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
(4)申请人没有住房且没有工作单位,可在区县人才交流中心乎樱空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成都落户方式如下:
1、学历入户
入户中心城区,需达到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师直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入户郊区市县,须达到中专学历或初级技术职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
2、购房入户
购买7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和二手房便可入户,但人均住房面积不得低于上一年人均住房面积标准。
3、针对学历偏低、收入偏低的人群,有居住期满入户政策。办理居住证满两年,购买社保满两年,同时拥有人居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便可入户;
4、投资入户政策
中心城区投资达到50万元、县城投资达到30万元及建制镇投资达到15万元的投资人员,经营时间为1年,且拥有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便可入户;
5、纳税入户政策
两年纳税达到3万元或一年纳税达到2万元的人口,在拥有人居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米的住房后可入户;
6、投靠入户
投靠入户政策包括3类方式,即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投靠父母,夫妻关系投靠,已办理退休或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