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户最新政策2023

2023年成都买房落户政策如下: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办理落户的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

5、2014年6月1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缴纳满1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

6、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7、《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家长速读!2023年四川成都蒲江县中小学随迁子女入学问题答疑公布

【 #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四川成都蒲江县中小学随迁子女入学问题答疑公布,为了方便家长的查阅,下面 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一、政策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规自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八部门联合印发的《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

二、适用对象有哪些?

申请在蒲接受义务教育的蒲江县居住就业(非蒲江县户籍)人员随迁子女。

三、申请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积分申请和材料申请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不同,分别如下:

(一)积分申请

持有在蒲江县公安部门办理的《四川省居住证》申请人,在子女入学当年的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蒲江县合法稳定住所,并在蒲江县连续居住满半年,得分不低于5分),其随迁子女在本县接受义务教育,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材料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四川省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蒲江县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在蒲江县公安部门办理的《四川省居住证》(成都市非蒲江县户籍到蒲居住就业的人员只提供身份证);

2.申请人与蒲江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蒲江县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4.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蒲江县连续居住满半年。

符合上述条件的,其随迁子女在本县接受义务教育,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办理积分?

申请人应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1日至4月30日,到蒲江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积分窗口申请积分。

五、哪些材料可以证明申请人在蒲连续居住满半年?

下列任何一种材料均可证明申请人在蒲江县居住满半年。

(一)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在蒲江县办理且已满半年的《四川省居住证》;

(二)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在蒲江县公安部门登记且已满半年的《居住登记回执》;

(三)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在蒲江县的使用性质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含《房产证》或房屋备案信息登记表)以及同一房产的水、电、气缴纳满半年的证明;

(四)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在蒲江县住建局备案满半年的房屋租赁凭证。

六、不能提供和蒲江县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蒲江县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如何申请随迁子女入学?

通过积分方式申请随迁子女入学。

七、如何进行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和结果查询?

(一)入学申请

申请入学当年7月的第三周,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点击学位结果查询图标,系统显示学位学校、入学注意事项、《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如需要可自行打印)。

八、随迁子女入学安排原则是什么?

按照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随迁子女入学。鹤山街道、寿安街道等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街道,根据学位余缺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其他镇原则上安排到居住地对应的公办学校就读。

九、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申请材料作假,或者隐瞒相关事项怎么处理?

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相关事项,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

十、已在本县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是否需要重新提交申请?

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已在蒲江县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毕业年级不受理转学申请。

十一、小学一年级的入学年龄是多少?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入学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十二、居住就业人员与其随迁子女不在同一户籍的,能否申请接受义务教育?

能,需提供能够证明申请人与随迁子女具有法定监护关系的材料,如户口簿、结婚证或孩子的出生证明等。

十三、家长在办理过程中有疑问应该向哪里咨询?

蒲江户口迁入成都

法律主观:一、迁入成都户口的条件(一)条件入户第一是属于执行国家层面规定23项政策:调动、安置、招录,军队安置、家属随军,直系亲属投靠,国(境)外来蓉定居,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刑满释放回原籍等可以申请入户;第二是符合成都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4项政策: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可以申请入户

(二)积分落户符合以下12项积分指标,积分满100分就可落户成都

1、缴纳社会保险,每年+10分,半年+5分;2、合法稳定居住,自有住房+10分,租赁住房+1分,连续居住按每年+1分累积;3、教育背景,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10分;4、引导人口合理布局,申请人就业所在区域属于“东进”和“南拓”区域的将可按照每年20分进行累积计算;5、引导人口梯度转移,由“五城区”及高新南区(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5分,就业地和居住地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10分;6、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加10分;7、个人贡献,获国省市表彰(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工匠)分别+25、+20、+15分,上年度个税缴纳达到一万+2分,超过一万每0

1万+0

2分,最高不超过+10分;8、鼓励创新创业,参加创业大赛获国省市奖项+15分、+10分、+5分,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10分,在本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达到一定条件+10分;9、年龄不超过45岁+10分;10、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存在不良记录每一条-10分;11、个人违法犯罪记录,受刑事处罚、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每条-50分,受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每条-20分;1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50分

二、成都市单独立户有什么条件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

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

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成都积分落户需要多少积分

经成都市政府批准,2020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为140分,有效期至2021年8月27日。如果积分不同,按照积分高低顺序排位,如果积分相同则按照参保年限、居住年限等依次进行排位。入户名单确定后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公示,公示期5日。

但这只是够资格申请,具体分数要看当年的名额,因为规则是分高者得

一;积分的获取规则

1. 稳定职业指标:

按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每年积10分 半年积5分

最近连续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等于或高于四川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2.5倍(含2.5倍)的、高于2.5倍低于3倍(含3倍)

——分别加10分、加20分

2. 居住引导指标:

自有住房、租赁住房

——连续居住每年积5分

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居住

——每年加2分 最高不超过10分

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居住

——每年加4分 最高不超过20分

3. 就业引导指标:

在66个产业功能区就业

——每年积10分

成都高新航空经济区、简州新城、淮州新城等东进区域和成都科学城、天府总部商务区、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等南拓区域就业

——每年加4分 最高不超过20分

青臼江欧洲产业城、新都智慧物流产业园等北改区域和中德(蒲江)中小企业合作区、天府中药城等西控区域就业

——每年加2分 最高不超过10分

4. 入户区域引导指标

申请人可在自有住房、居住证地址选择入户区域申请入户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

——加10分

申请入户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加20分

申请入户在成都东部新区

——加30分

5. 技术技能指标

属于66个产业功能区《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范围,紧缺度三颗星、两颗星、一颗星

——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以下3种情况只计最高资格得分

(1)具有高级、中级、初级职称

——分别加40分、30分、20分

(2)具有高级技师、技师资格的

——分别加40分、30分

(3)具有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资格

——分别加30分、20分、10分

6.个人贡献指标

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表彰(创新创业、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

——分别加25分、20分、15分

*同类表彰只计最高荣誉得分

(1)参加志愿者服务、慈善捐赠、无偿献血

——每项达到标准加2分 最高不超过10分

(2)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及以上奖励、二等功、三等功

——分别加25分、20分、15分

7.年龄指标

年龄不超过35周岁——加50分

36周岁至45周岁 ——加40分

46周岁以上 ——不加分

8. 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

近3年在个人信用、市场监管、税务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

——每条减10分

9. 个人违法犯罪记录指标

因刑事犯罪被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每次减100分

被强制戒毒——每次减50分

被行政执法机关处以行政拘留——每次减20分

如何积分入户

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居住证积分达到年度积分入户分值线,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

1、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2、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_家或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0个月以上;

3、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本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

4、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含网上查询打印的缴信息):

5、合法住房证明材料。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提供与积分指标申请项目对应的材料,并在申报时一次提交。

法律依据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

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积分指标、积分申办流流程及管理都进行了详细规定。该办法拟规定,标准分值为100分,居住证总积分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成都人才落户条件

成都人才落户条件如下:

一、学历人才落户

学历人才落户又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成都入户、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入户和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三类。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成都入户

入户条件: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申请入户。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入户

入户条件: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申请入户。近郊区是指: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3、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

入户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在毕业次年12月31日前,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入户。

二、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入户条件: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入户。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中级职称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专业技术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后申请入户。

三、技能人才落户

入户条件:在成都市现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可申请入户。

四、其他符合成都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入户

成都居住证积分入户条件

成都市积分入户的条件如下:

一、基础指标及分值

1、合法稳定就业

持证人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试用期除外),或持有登记地址在蓉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纳税的,积10分。

2、合法稳定住所

持证人在蓉实际居住,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按照面积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40分;

租赁住房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5分。

3、参加社会保险

凡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持证人在我市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月缴费的,每年最高积12分。其中:

(1)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3分;

(2)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6分。

4、连续居住年限——与上面三个不同的地方:可以按年限累计。

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居住且办理居住证证件签注的,每满一年积5分。

二、导向指标

1、区域导向指标。

持证人在本市中心城区(包含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高新区)以外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10分。其中,在重点发展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20分。

2、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指标。

持证人符合本市年度公布的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的,加20分。

法律依据: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第六条

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稳定职业、居住引导、就业引导、入户区域引导、年龄指标、专业技术、个人贡献加分项,以及违法犯罪、个人不良信用等减分项,总积分为各加分项指标之和扣除各减分项所得结果。

(一)稳定职业指标。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月缴费的,分别按10分/年累积计算,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最近连续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等于及高于四川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2.5倍(含)的、高于2.5倍低于3倍(含)的,分别加10分、20分。(解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

1、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不满6个月的,不积分。(解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

2、截止申请日上月起上溯按月连续不间断缴纳的36个月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与对应的3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所使用的省平月工资相比,计算出的36个比值的平均数等于及高于2低于2.5(含)、高于2.5低于3(含)分别加10分、20分。(解读单位:市人社局)

提供材料:①参保关系在成都市的人员,可在成都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成都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自助查询打印《成都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信息》、《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信息》。 ②参保关系在四川省且单位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场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员,可在省社保局经办服务大厅、“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四川e社保”查询打印养老保险缴费信息;在省医保局经办服务大厅和参保单位网上经办系统查询打印医疗保险缴费信息。

(二)居住引导指标。申请人拥有本市合法稳定的住所,连续居住按5分/年累积计算。申请人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居住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居住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在成都东部新区居住按6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30分。(解读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

1、此条 “合法稳定的住所”,是指以下两种情况中的一种:(1)申请人拥有合法自有住房;(2)签订正式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备案的。(解读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自有住房是指在申请日前,在本市范围内登记、备案并交付使用的住房,包括:(1)申请人本人名下单独所有或与配偶共有产权的住房;(2)申请人(包括配偶)与他人共有产权且份额不低于50%的住房;(3)申请人配偶单独所有的住房。(解读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3、住房租赁是指在申请日前,申请人(包括配偶)单独承租或与他人共同承租国有直管公房、职工租住的本单位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及其他合法租赁住房。(解读单位:市住建局)

4、“连续居住”的认定以办理本市居住证时间为准。截止申请日上月底,按5分/年累积计算。(解读单位:市公安局)

5、居住区域的认定以申请人当前办理居住证的地址为准。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连续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中同一区行政范围内居住的,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不满1年不得分;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中同一县(市)行政范围居住的,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不满1年不得分;在成都东部新区居住的,按6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30分,不满1年不得分。(解读单位:市公安局)

提供材料:①自有住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需交付使用);租赁国有直管公房的出具国有直管公房住房租赁合同和国有直管公房租赁信息采集表;职工租赁本单位自管公房的出具单位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及单位分房证明;公租房提供公租房住房租赁合同;安置房提供安置协议;房屋租赁备案凭证。②配偶名下登记的住房,同时提供结婚证。

(三)就业引导指标。按照申请人就业所在地计算分值,在66个产业功能区就业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申请人在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等东进区域和成都科学城、天府总部商务区、天府国际生物城、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等南拓区域就业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在欧洲产业城、新都智慧物流产业园等北改区域和中德(蒲江)中小企业合作区、彭州天府中药城等西控区域就业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解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

1、申请人当前就业单位应在66个产业功能区。从2018年1月1日起至申请日上月底期间,申请人就业单位在66个产业功能区,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分值,不满1年不得分。单位参保人员就业单位以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准;个体参保的就业单位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为准。(解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2、申请人在以下同一产业园区就业的,从2018年1月1日起至申请日上月底期间,可累积按年享受加分。在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等东进区域和成都科学城、天府总部商务区、天府国际生物城、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等南拓区域就业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不满1年不得分;在欧洲产业城、新都智慧物流产业园等北改区域和中德(蒲江)中小企业合作区、彭州天府中药城等西控区域就业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不满1年不得分。(解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提供材料:①参保关系在成都市的人员,可在成都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成都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自助查询打印《成都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信息》。②参保关系在四川省且单位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场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员,可在省社保局经办服务大厅、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和“四川e社保”查询打印养老保险缴费信息。③单位参保人员还需提供劳动合同。④个体参保人员还需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四)入户区域引导指标。按照申请人选择入户区域计算分值,申请入户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加10分,申请入户在远郊新城加20分,申请入户在成都东部新区加30分。(解读单位:市公安局)

选择入户区域是指,申请人可在自有住房、租赁房屋、居住证地址选择入户区域。申请入户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加10分,申请入户在远郊新城加20分,申请入户在成都东部新区加30分。

提供材料:与选择入户区域相符合的自有住房、租赁房屋、居住证的相关证件。

(五)技术技能指标。申请人属于《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范围的,紧缺度三颗星、两颗星、一颗星分别加20、15、10分。具有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分别加40分、30分、20分;具有高级技师、技师资格的,分别加40分、30分,具有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资格的,分别加30分、20分、10分,以上情况只计最高资格得分。(解读单位:市人社局)

1、《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解读:申请人所在企业应在本市66个产业功能区内,且连续为申请人缴纳社保1年以上,符合当年度或上年度《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中重点产业人才开发目录紧缺度三颗星、两颗星、一颗星的人才,可按照得分就高、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按照本人申请、企业审核、产业功能区认定的程序,提出申请认定。(解读单位:市人社局)

提供材料:《成都市产业功能区紧缺人才居住证积分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职称证书解读:申请人具有高级、中级、初级职称(不含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增加对应分值,只计最高资格得分。(解读单位:市人社局)

提供材料:《成都市专业技术人才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评审表》复印件、职称任职文件复印件(四川省外取得的职称证书需官方网上可查询并提交职称查验结果截图)

3.技能等级证书解读:申请人具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分别增加对应分值,只计最高资格得分。可通过登录http://zscx.osta.org.cn(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网站),对个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进行查询验证。(如无法查询,须由《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经办部门作出说明,经相关鉴定部门认证后,方可认证指标。)(解读单位:市人社局)

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证书原件。

(六)个人贡献指标。申请人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表彰的, 分别加25分、20分、15分,包括:创新创业、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同类表彰只计最高荣誉得分。申请人在本市参与社会服务的,在参加志愿者服务、慈善捐赠、无偿献血等方面做出贡献的,每项达到标准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及以上奖励、二等功、三等功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解读单位:市科技局、市总工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市卫健委、市文明办、市民政局、退役军人局)

1、“创新创业”解读:申请人近五年内,获得国家、四川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申请人近五年内,获得国家、四川省、成都市由政府部门主办的科技类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或铜奖)以上奖励。(解读单位:市科技局)

提供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团队成员证明(获奖证书注明了人员姓名的仅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未明确人员姓名的需要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劳动模范”、“工匠”的解读:纳入成都市管理的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含享受劳动模范待遇的)和成都市劳动模范(含享受劳动模范待遇的)、工匠。(解读单位:市总工会)

“省部级及以上劳模”分为四类:全国劳模、享受全国劳模待遇人员、省部级劳模、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人员。其中:全国劳模是指国务院授予的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获得者。享受全国劳模待遇人员以授予该荣誉称号的表彰决定为准;以及其他按相关政策文件应享受全国劳模待遇者。省部级劳动模范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授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获得者。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人员以授予该荣誉称号的表彰决定为准;以及其他按相关政策文件应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者。

“成都市劳动模范”分为两类:成都市劳模、享受成都市劳模待遇人员。其中成都市劳动模范是指全国副省级(含地、厅级)城市政府授予的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获得者。享受成都市劳动模范待遇人员以授予该称号的表彰决定为准;以及其他按相关政策文件应享受成都市劳模待遇者。

成都工匠是指:以成都市命名的市级工匠,以及按相关政策文件认定的成都工匠。

提供材料:提供表彰文件、获奖证书。

3、“道德模范”解读:纳入成都市管理的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四川省道德模范和成都市道德模范,分别加25分、20分、15分。(解读单位:市文明办)

提供材料:表彰文件、获奖证书。

4、“见义勇为模范”解读:获得国家、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解读单位: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提供材料: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颁发的表彰文件或证书

5、“志愿服务”解读:申请人参加志愿服务,在成都志愿者网(APP)实名注册登记并获得志愿服务时长,申请积分自申请日上月月底向上溯计算12个月内志愿服务时长累计满25个小时加2分,达到25个小时后每增加2个小时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解读单位:市文明办)

提供材料:成都志愿者网打印的志愿服务时长凭据。

6、“慈善捐赠”解读:申请人在本市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含红十字会系统)范围内参与慈善捐赠的可加分。申请人近3年内(以申请日上月月底向上溯计算36个月)捐赠资金或物资(折合人民币)按每满0.1万元加2分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解读单位:市民政局)

提供材料: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原件、复印件)

7、“无偿献血”解读:自申请日上月月底向上溯计算12个月内,在我市每捐献200ml全血,加2分,每增加100ml全血加1分;每捐献1个治疗量单采血小板加2分,每增加0.5个治疗量单采血小板加1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解读单位:市卫健委)

提供材料:无偿献血证

8、退役军人立功解读: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含荣誉称号)及以上奖励的加25分,二等功加20分,三等功加15分。(解读单位:市退役军人管理局)

提供材料: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获奖证书证章原件。

(七)年龄指标。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加50分;36—45周岁的,加40分。(解读单位:市公安局)

截止申请日上月底,申请人年龄35周岁以下的,加50分;36周岁至45周岁的,加40分;46周岁以上的,不加分。

提供材料:居民身份证

(八)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申请人近3年在个人信用、市场监管、税务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的,每条减10分。(解读单位:市市场监督局、市税务局、市法院)

此项指标由市市场监督局、市税务局、市法院等部门认证。以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36个月内的记录为准。

(九)个人违法犯罪记录指标。申请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因刑事犯罪被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减100分;被强制戒毒的,每次减50分;被行政执法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每次减20分。(解读单位:市法院、市公安局)

此项指标由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行政执法机关认定。

成都市区落户条件,满足这些条件即可落户成都!抓紧就业?

还不认识朋友

成都有房子,现在不能定居

固定学历

其中自考系目前也无法落户

需要全日制哦

有些朋友认为定居后就可以买房子了

落户1年加成都社保1年哦

还是定居两年了呢~

今天我们再来谈谈学历定居的相关问题

谁有定居成都的学历? 35岁以下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45岁(含45岁)以下普通高中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你属于上述人群吗?

在学历稳定的过程中

对于这样各种各样的人,

定居过程具体具备哪些条件?

值得注意的地方是什么呢?

编辑带着大家详细了解

大学学历固定下来了,

在选择固定学历的人们中,

大学升学专门学校、专门学校、专门学校、专门学校、专门学校、专门学校、

用大学学历在成都定居有多容易,

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了!

如果你是应届毕业生学历且要求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限时毕业次年12月31日前(如果你是2023年大学毕业,限时2022年12月31日前)落户地点在工作所在地申请入户。

如果你过去的大学毕业生学历要求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包括国外学历获得者年龄限制在内的35岁以下定居顺序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定居。

申请人或者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按照相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高龄父母落户。

落户地点符合条件的,可以在成都东部新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落户。

只要满足成都市域内户籍转移政策,就可以进行平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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