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硕士生落户购房政策

研究生等人才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租满5年后可按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划重点:是按5年前的房价购买;研究生不会限购房。目前成都不对本地户籍人群限购,其可以凭借成都户口购买二套房。但是也要满足其它的一些条件。目前成都不对本地户籍人群限购,其可以凭借成都户口购买二套房。但是也要满足其它的一些条件,比如:

1、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2、除高新南区、天府新区延续去年政策外,其余市区 近郊范围符合户籍或连续缴纳社保条件均可交叉购买。

一、人才落户的条件:

1、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2、取得三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

3、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4、留学归国的毕业生;

二、人才落户所需材料: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学历证书;

2、在当地就业的劳动合同;

3、三个月的当地社保证明;

4、由当地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成都研究生买房优惠政策是怎样的

一、成都研究生 买房 优惠政策是怎样的 研究生等人才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租满5年后可按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划重点:是按5年前的房价购买);研究生不会限 购房

二、是成都户口就能在成都买房吗 目前成都不对本地户籍人群限购,其可以凭借成都户口购买二套房

但是也要满足其它的一些条件,比如: 1、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 社会保险 24个月以上; 2、除高新南区、天府新区延续去年政策外,其余市区 近郊范围符合户籍或连续缴纳 社保 条件均可交叉购买

具体而言: (1)购房者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买住房,应具有该区域户籍或在该区域稳定就业,且在该区域无自有产权住房; (2)购房者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买住房,应具有该区域户籍或在该区域稳定就业,且在该区域无自有产权住房; (3)购房者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购买住房,应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

3、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但所购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载入 不动产登记 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三、外地人在成都买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购房家庭需要提供在 成都市 两年以上纳税证明或者社保缴纳政策

2、具有合法有效的 身份证 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5、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

四、二套房怎么认定 二套房的具体认定情形有哪些 1、贷款买过一套房, 商业贷款 已结清,再 贷款买房 ——算首套

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 公积金贷款 ,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

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 贷款利率 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

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形: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成都的研究生在成都市买房是有着一些优惠政策的,成都市政府为了留下一些高校的人才,作为建设城市的中枢力量,如一些限购等政策,对他们是没有任何影响的

而且对于一些租房子的研究生,还有着住满5年即可按照当时租用时的市价购买该房

四川温江公寓房能带户口吗?

不能。

按照成都目前的政策,购买公寓或者住宅都是不能直接落户的。目前主要落户方式有以下几种:1.本科生凭学历直接落户。2.应届专科生凭学历直接落户。3.积分落户,按照相应积分政策进行积分,积分达到落户条件可落户。4.技能型人才落户。5.“蓉城人才绿卡”落户。

研究生在成都买房有什么优惠政策

研究生等人才可以申请租用人才公寓。租满5年后,他们可以按入住时的市场价格购买。研究生不限购房。目前,成都对本地户籍人员不限购,可以凭成都户籍购买第二套住房。但还需满足其他条件,如: 1. 购房者必须为限区内户籍,或在限区内有稳定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除政策外,其余城郊地区符合户籍或连续缴纳社保条件的,均可交叉购买。具体来说:(一)在成都高新区南园购房的购房者,应在该地区有户籍或在该地区有稳定就业,在该地区无自有住房;在管理区域内购房,应当在区域内有户籍或有稳定就业,在区域内无自有住房;、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购房,应具有限购区户籍或在限购区稳定就业。3.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高端人才。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而提供的补贴。将单位原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批(如按月)或一次性发放给职工。在住房市场上,人们可以通过购买或租赁来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2009年11月,国家就享受住房补贴的个税问题作出规定: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或按月计入职工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户的住房补贴,不受个人影响暂时的所得税。

杭州公寓落户口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根据政策,在杭州可以通过购买住宅申请落户,但是不能通过购买公寓申请落户。公寓地块属性是40年产权的商业用地,只不过被开发商改成了带居住功能的公寓产品。其中取消父母投靠落户年龄限制,与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以投靠落户(杭州市城区除外)。放开直系亲属、配偶或配偶父母间投靠落户限制。允许在直系亲属所有的房屋产权内落户。省内户口迁移不再使用迁移证件,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入、迁出学校等除外。持孵化器、众创空间、特色小镇等设立集体户,取消集体宿舍的条件限制,允许人才公寓、酒店式公寓设立集体户,推行设立社区(村)公共集体户。简化户口登记事项申报材料,实行次要材料容缺受理,政务共享信息等同纸质材料,不要求提交材料复印件。

法律依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四十五条 达到杭州市城区积分落户分值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实际居住生活在宁波、温州市城区的,可以凭合法稳定就业凭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凭证、房屋权属证明(含租赁房屋证明)、《浙江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等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实际居住生活在本省城镇地区的,可以凭房屋权属证明(含租赁房屋证明)、《浙江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等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2023年南昌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各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或者让当地大学毕业生直接留下来发展,相继发布了人才补贴政策。那么2021年南昌人才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有哪些?以下是我整理的2020年南昌人才补贴最新政策相关内容。

南昌“人才10条” 政策

1.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

大学毕业生(含驻昌院校在校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含集体户口,下同),每人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

2.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就业

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驻昌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硕士及高级技师(一级),本科及技师(二级),大专及高级工(三级),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未落户南昌的,首次在昌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可按以上标准申领生活补贴。

3.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昌创业

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在昌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等经济实体,除按前款条件和标准可申请落户奖励和生活补贴外,还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人员数量较多的,执行最高200万元贷款额度;大学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6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的大学毕业生、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创办的优质创业项目,贷款额度100万元以内的,可免除反担保。

4.支持来昌留昌创业就业人才安居乐业

在昌工作的重点产业企业人才、研发机构人才以及我市引进的人才,不受落户限制,均可在本市辖区内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对在昌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昌就业且与企业(不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昌缴纳社保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高级技师),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购买产权型人才住房的,不能同时享受本购房补贴政策。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满5年后,所购住房方可进行产权转让。重点产业企业名录和研发机构名录由相关主管部门分别建立,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有关人才范围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予以明确、作出解释。

5.支持“985”高校毕业生来昌创业就业

对来昌创业就业的“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按照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标准和条件,给予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

6.支持驻昌企业提供就业岗位

凡引进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昌落户且与本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昌为其缴纳社保满1年的,按照全日制本科(技师)以上3000元/人、全日制大专(高级工)1000元/标准,给予该企业提供就业岗位补贴。

7.支持驻昌院校设立创业就业指导中心

在驻昌院校设立一批大学生创业就业指导中心,引导鼓励在校大学生落户南昌、毕业后留昌创业就业。对工作成效突出的指导中心,分别给予每年10万元-50万元工作经费补贴。

8.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人才服务工作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利用市场化手段,积极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人才服务平台建设,有效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政策宣传、信息发布、求职招聘、人才交流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和作用,努力为来昌留昌创业就业人才提供贴心服务。

9.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发建设人才公寓

支持县区(开发区)积极盘活现有存量公寓,并按照统筹规划、多点布局思路,结合人才需求,择址建设一批集居住消费、社交文娱、就学就医等配套功能的租赁型人才公寓,面向“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人才”建设一批产权型人才住房。同时,大力支持企事业单位按照政策规定自建人才公寓。落户南昌且在昌创业就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技师(二级)以上人才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最长可租住3年,人才公寓出现供不应求时应通过摇号进行定向配租。

10.支持兑现人才政策“一网通办”

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搭建政府服务平台一一南昌市人才“港、网、窗”一体化服务平台,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对人才政策可以“一网查询”,申报审核兑现政策可以“一网通办”。来昌留昌创业就业人才可以在“港网窗”平台申请兑现落户奖励、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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