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户最新政策2023
2023年成都买房落户政策如下: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办理落户的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
5、2014年6月1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缴纳满1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
6、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7、《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2023年四川高考政策
2023年四川高考政策如下:
1、从2022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起,计入高考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公布成绩。
2、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最好成绩计入总成绩。
3、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时间安排在当年春季。
4、取消体育特长生等所有鼓励类加分项目。
高考改革目前是不影响高考复读的,而且复读考生仍可选择物化生或政史地组合参加高考。实行新高考之后,就不再区分文理,复读的考生要结合自己实际,选择考试科目。所以新高考下仍然可以复读。
新高考并没有取消复读生政策,只是将复读生从应届生中区分开,将其作为社会考生参加考试。同时各省也出台了针对于复读生的衔接政策,只要符合条件的考生就可以报名2021年新高考。
四川2023年实行新高考3+1+2。本次措施囊括了考试科目、成绩构成、录取方式等多方面的变化。
根据改革方案,2022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5年整体实施,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2023年异地高考政策
其他信息:
目前很多省份公布了异地高考的政策,据往年来看,异地高考的政策应该不会有太大变化,具体政策还要参考各个省份发布的高考相关的公告。一般来说,随迁子女异地参加高考必须满足一定的高中学籍年限,且考生家长需有稳定的住所(含租赁)、稳定的工作且在一定时间内上缴社会保险。 异地高考需要哪些条件 随着大量城市流动人口和外地务工人员在异地工作时间的推移,政策规定其子女可以在异地参加高考。不同省份制定的异地高考政策都是不一样的,异地考生在哪个省份参加高考就可以按照哪个省份指定的异地高考政策来参加高考。 异地高考需要有三大条件: 1、家长的条件是:有稳定工作、稳定住所、稳定收入,缴纳各种保险,并且是常住人口; 2、学生的条件是:要在迁入所在地就读; 3、所在城市的条件是:发展需这个行业群体。异地高考准入条件要有条件准入。首先家长要符合件,学生还要符合条件。 4.基本的材料就是学生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另外学生还需要准备一份亲子关系证明或是公证处提供可以证明亲子关系的有效材料。 最后,参加异地高考的学生家长还需要提供本地合法稳定的职业证明,合法稳定的居住地证明、居住证、以及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等有效材料。 大部分省份对于外来人员子女异地高考的要求,都是需要家长和子女双方都符合要求才可以。家长的基本条件就是需要在本地有稳定的工作,住所和收入,并且缴纳了社会保险等各种保险,在这个城市居住了一定的年份。 而对于外来人员子女的基本条件是在这个城市上学的时间长短,有的学生是从小就在这个城市长大的,在这里上了小学、初中和高中,而有的则是中学阶段才来,有的更是在高中才来。各地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什么样的学生才能与本地考生享受同样的待遇。 异地高考报名政策 可以不回原籍而进行异地高考。 现在高考已经可以不在户籍所在地考试了。国务院办公厅发出文件,要求各地在出台异地高考具体办法,目前很多省份公布了异地高考的政策。 异地高考在不同省份对异地高考报考有不同的要求,一般来说,随迁子女异地参加高考必须满足一定的高中学籍年限,且考生家长需有稳定的住所(含租赁)、稳定的工作且在一定时间内上缴社会保险。 比如北京: 在北京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须符合: 1、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 2、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已满6年。 4、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 只要符合上述4个条件,随迁子女就可以申请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 需要注意的是,随迁子女考生必须通过申请条件审核并参加高考报名后,才可以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未提出申请、未通过申请条件审核或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在京高职考试招生。
四川省2023高考政策解读
四川省2023高考政策解读介绍如下:
新高考改革方案3+1+2。
“3”即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1”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1”指从物理或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首选科目,“2”指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再选科目。
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3门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再选科目按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在招生录取方面,从2025年开始,普通高校考试招生采取“两依据、一参考”模式,即依据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3门选考科目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新政策的优点有:
1、优点是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基本模式。
健全考试与招生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可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 学习成果的人才成长“立交桥”。
2、招生录取制度与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相衔接,将重点改革两方面。
普通高校(本科)逐步 推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使高校招生录 取更加适应各类人才选拔培养规律,更加适合不同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
加快推行职业院校分类招考和注册入学,体现职业教育的特色。一些报考高职院校的学生可不参加高考,学校依据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倾向性测试成绩录取。
成都市区落户条件,满足这些条件即可落户成都!抓紧就业?
还不认识朋友
成都有房子,现在不能定居
固定学历
其中自考系目前也无法落户
需要全日制哦
有些朋友认为定居后就可以买房子了
落户1年加成都社保1年哦
还是定居两年了呢~
今天我们再来谈谈学历定居的相关问题
谁有定居成都的学历? 35岁以下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45岁(含45岁)以下普通高中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你属于上述人群吗?
在学历稳定的过程中
对于这样各种各样的人,
定居过程具体具备哪些条件?
值得注意的地方是什么呢?
编辑带着大家详细了解
大学学历固定下来了,
在选择固定学历的人们中,
大学升学专门学校、专门学校、专门学校、专门学校、专门学校、专门学校、
用大学学历在成都定居有多容易,
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了!
如果你是应届毕业生学历且要求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限时毕业次年12月31日前(如果你是2023年大学毕业,限时2022年12月31日前)落户地点在工作所在地申请入户。
如果你过去的大学毕业生学历要求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包括国外学历获得者年龄限制在内的35岁以下定居顺序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定居。
申请人或者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按照相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高龄父母落户。
落户地点符合条件的,可以在成都东部新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落户。
只要满足成都市域内户籍转移政策,就可以进行平迁。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2023年高考政策新规
2023年高考政策新规如下:
2023高考迎来“大改革”,5类考生不再享受加分
教育部召开发布会,明确取消了5类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大幅减少、严格控制”的高考大方向,从2015年、2019年一直在部署,现明确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品德突出事迹五类高考加分项目取消。
这五项政策对应五类考生,也就是说,从2023年高考开始,这5类高考生不再享受高考加分政策,这是否意味着高考加分将成为过去式
有人对该政策理解不透彻,发出疑问:“难道体育生以后不能降分考大学了,只能和正常学生一样参加高考?那学体育还有啥意义?”
并非如此,只是在正常参加高考的体育生,不再享受高考加分政策,但还是可以作为特招生直接北大学招录,或者考体育专项高校的。
这项新规其实影响最大的是竞赛选手,在高考录取中,经常看到竞赛加分这样的字眼,今后不会再出现了。
这一点也让应届考生高兴不起来,毕竟5分、10分的加分,关乎着竞赛生能否考上清北浙复交名校。
2023户籍改革方案出台,地区放宽落户条件有哪些
户籍改革方案出台,部分地区放宽落户条件有哪些?下面就由我为您整理以下知识,希望能够解答您的疑惑。
户籍改革方案出台,地区放宽落户条件有哪些
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在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但对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在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城市,要适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较严格的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大城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
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达到规定分值的流动人口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二、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四)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五)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在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但对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六)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在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城市,要适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较严格的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大城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
(七)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达到规定分值的流动人口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八)有效解决户口迁移中的重点问题。认真落实优先解决存量的要求,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
三、创新人口管理
(九)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十)建立居住证制度。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履行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
(十一)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加强和完善人口统计调查,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建设和完善覆盖全国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为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信息支持,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