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才补贴2023新政策
1.租赁补贴的受理、标准和享受期限按照本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的相关规定执行,即:本科、硕士、博士补贴标准仍然为每月600元、800元和2000元,补贴期限由5年调整为累计36个月。
2.相较于2017年版,新《办法》对人才名单公示日期、违规处理方式等进行了调整。市人才安居办相关人士介绍,人才安居工作是多部门并联审核,审核工作会延至每季度月末,考虑到审核数据的完整性及工作时效,公示时间由原每季度末调整为每季度首月,将上季度人才安居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3.明确给人才的实物配置中,包括共有产权住房、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三类房源,删除了公租房。
4.对于违规处理,新《办法》结合《江苏省社会信用管理条例》《南京市社会信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将相关表述修改为符合社会信用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依法纳入征信系统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2023年2月12日起实施的《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相比2017年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的通知》,有以下变化:
(一)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和雨花台区。江北新区和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本辖区人才安居办法。
(二)享受期限
享受期有微调,人才安居申请的政策享受期为5年,新增F类人才除外。
F类人才补贴期限:F类人才安居租赁补贴统一纳入市人社的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租赁补贴的受理、标准和享受期限按照本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的相关规定执行,即:本科、硕士、博士补贴标准仍然为每月600元、800元和2000元,补贴期限由5年调整为累计36个月。
(三)补贴份额
删除各区补贴份额,具体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A、B、C类人才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D、E、F类人才租赁补贴由市、区政府(管委会)财政各承担50%。
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由市财政补贴30%。
(四)实物配置
给人才的实物配置中,包括共有产权住房、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三类房源,删除了公租房。
注:本办法自2023年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2月11日。南京市人民政府2017年4月24日发布的《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宁政发〔2017〕99号)同时废止。
法律依据
《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
第六条本市成立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审议、决策和部署本市人才安居工作有关重大事项。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房产部门设立办公室,承担人才安居日常管理工作。
各有关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机构成立相应的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的人才安居具体工作。第六条本市成立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审议、决策和部署本市人才安居工作有关重大事项。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房产部门设立办公室,承担人才安居日常管理工作。
各有关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机构成立相应的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的人才安居具体工作。
第二十四条人才安居房源包括下列筹集渠道:
(一)政府投资新建、购买、租赁;
(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机构、其他产业载体等投资新建、购买、租赁;
(三)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
(四)企业事业单位新建、改建。
第三十条购房补贴按照年度发放,发放时间为每年的12月。购房当年发放购房补贴总额的40%,第2至5年各发放补贴总额的15%。
申请购房补贴前已经在本市领取过租赁补贴的,应当从购房补贴中相应扣减;申请共有产权住房前已经在本市领取过租赁补贴的,应当退回已领取的租赁补贴,人才进阶的除外。
租赁补贴实行按月补助、按季发放,每个季度的首月将上个季度租赁补贴发放至个人账户。
海南人才落户政策2023
海南省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落户、硕士以上学位人才落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才落户、高收入人才落户、重点产业创业人才落户、“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落户、获得创新创业奖项人才落户、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技师、高级工)人才落户、创新创业人才落户、应届高校和职校毕业生或海外留学归国的本科以上毕业生落户、创办企业、连续经营5年以上的公友带司法定代表人落户、互联网产业人才落户、组织(人事)部门引进人才落户、离校三年以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人才落户。
(1)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落户
户口在省外,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可办理落户。
(2)入股、注册资本创新人才落户轮告咐:
户口在省外,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的,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有企业以技术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 150 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 10%的)。
提交材料:《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营业执照》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年龄在55周岁以下,按本省有关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
落户就可以买房这个说法是对的
如今在海南购房,一定是针对本地户籍人口的。不过,这里所说的购房,是指购买商品房住宅。购买商业性房产,并不在限制范围之内。
腊纯如何理解这个问题呢?从三个方面说,一是楼市保价稳供,目的在于保持自贸港建设经济环境的稳定性,避免楼市大起大落;二是在限价政策之下的房源供应具有一定福利性,目的在于减轻本地人购房经济压力;三是在限购政策之下的购房资格具有一定的引导性,目的在于吸引外地人到海南落户就业。
拿到户口本后,是否可直接购房网签备案?
购房网签备案需提供新身份证(海南籍身份证)才可办理,新身份证是在办理落户拿到户口本的同时办理,现场会有指纹采集和图像采集,约20个工作日的审核期。(实际情况一般是2-3周)
海南人才引进的4种落户要求和年龄限制:
1·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级落户
即12级以上的职业资格,或者执业资格的人才落户,年龄限制:海口55周岁以下,包含55周岁,三亚40周岁以下包含40周岁。
2·特殊性人才落户
获得创新创业奖项,人才40周岁以下;市县紧缺,急需特殊才能的人才,在同一单位工作满1年,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各类人才,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方可具有购房资格?
答:身份证复印件、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学信报告、劳动合同(劳动协议)及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用人单位承诺书、申请人家庭成员个人所得税或社保证明(非申请人本人,请提供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或户口本等),其家庭成员在海南无住房、无购房记录的,本人可在海口市购买1套住房。
海口落户新政后,跟之前对比,最明显的变化有哪些?
答:自从918新政出来之后,现在各办证中心已经没有往日的排队景象,从这段时间外地朋友咨询的问题来看,大家主要是解决不了劳务合同的问题。
落户新政最大的一个改变就是学历:
如果你们不是985、211院校毕业的都是40岁以下,要求有海口的劳务合同;
如果是985、211院校毕业的本科以上的学历,要求是55岁以下,同时也要有海口的劳务合同。
一、外省户籍
1、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海口只能购买1套住房。
2、自2018年3月30日后购买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3、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实行限购政策的区域购买住房,需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五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海口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七成。
5、限购范围包括普通住宅、高档公寓、低层住宅和酒店式公寓,以及产权式酒店和二手住房。
6、暂停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出售商品住宅(经批准的企业人才周转房除外)。
7、2018年4月22日20:00后户籍迁入海南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商品住宅(引进人才落户购房除外)。
二、本省户籍
1、对在我省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省户籍和常住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停止向其销售安居型商品住房和市场化商品住房。
2、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海口购买第2套商品住宅,没有购房贷款记录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40%;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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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昌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各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或者让当地大学毕业生直接留下来发展,相继发布了人才补贴政策。那么2021年南昌人才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有哪些?以下是我整理的2020年南昌人才补贴最新政策相关内容。
南昌“人才10条” 政策
1.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
大学毕业生(含驻昌院校在校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含集体户口,下同),每人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
2.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就业
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驻昌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硕士及高级技师(一级),本科及技师(二级),大专及高级工(三级),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未落户南昌的,首次在昌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可按以上标准申领生活补贴。
3.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昌创业
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在昌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等经济实体,除按前款条件和标准可申请落户奖励和生活补贴外,还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人员数量较多的,执行最高200万元贷款额度;大学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6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的大学毕业生、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创办的优质创业项目,贷款额度100万元以内的,可免除反担保。
4.支持来昌留昌创业就业人才安居乐业
在昌工作的重点产业企业人才、研发机构人才以及我市引进的人才,不受落户限制,均可在本市辖区内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对在昌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昌就业且与企业(不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昌缴纳社保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高级技师),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购买产权型人才住房的,不能同时享受本购房补贴政策。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满5年后,所购住房方可进行产权转让。重点产业企业名录和研发机构名录由相关主管部门分别建立,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有关人才范围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予以明确、作出解释。
5.支持“985”高校毕业生来昌创业就业
对来昌创业就业的“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按照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标准和条件,给予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
6.支持驻昌企业提供就业岗位
凡引进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昌落户且与本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昌为其缴纳社保满1年的,按照全日制本科(技师)以上3000元/人、全日制大专(高级工)1000元/标准,给予该企业提供就业岗位补贴。
7.支持驻昌院校设立创业就业指导中心
在驻昌院校设立一批大学生创业就业指导中心,引导鼓励在校大学生落户南昌、毕业后留昌创业就业。对工作成效突出的指导中心,分别给予每年10万元-50万元工作经费补贴。
8.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人才服务工作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利用市场化手段,积极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人才服务平台建设,有效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政策宣传、信息发布、求职招聘、人才交流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和作用,努力为来昌留昌创业就业人才提供贴心服务。
9.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发建设人才公寓
支持县区(开发区)积极盘活现有存量公寓,并按照统筹规划、多点布局思路,结合人才需求,择址建设一批集居住消费、社交文娱、就学就医等配套功能的租赁型人才公寓,面向“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人才”建设一批产权型人才住房。同时,大力支持企事业单位按照政策规定自建人才公寓。落户南昌且在昌创业就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技师(二级)以上人才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最长可租住3年,人才公寓出现供不应求时应通过摇号进行定向配租。
10.支持兑现人才政策“一网通办”
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搭建政府服务平台一一南昌市人才“港、网、窗”一体化服务平台,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对人才政策可以“一网查询”,申报审核兑现政策可以“一网通办”。来昌留昌创业就业人才可以在“港网窗”平台申请兑现落户奖励、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
2023年上海人才公寓申请条件是什么?
2023年上海人才公寓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一、未同时申请、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二、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区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并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三、区重点企业引进的紧缺人才。主要包括引领区域产业发展的百强企业、区重点扶持的高科技成长性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业企业和区优先引进的重点企业中的紧缺人才。
四、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公共事业领域引进的高素质人才。
五、对上海发展做出贡献的辖区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人员。
六、经市人才租房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其他优秀人才。
上海人才公寓申请流程
1、单位提出申请:应填写提供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单位简介、营业执照、税收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产业园区内用人单位(不含各园区管委会)的申请人员由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进行复审,其他用人单位(含各园区管委会)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复审。
3、受理入住,受理办公室接受申请后,按要求对单位和申请人入住条件进行审核,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4、对符合要求和条件的申请人确定租住房屋、开具看房通知书,申请人确定租住房屋后开具入住通知书,并对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人员给予解释。
5、申请单位和个人接到入住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办理相关入住手续,逾期为自动放弃;对由于申请人原因造成通知未果情况,按序号给予七个工作日预留期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特殊情况上报管委会。
成都高新区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法律主观:
法律客观:
《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
第十九条
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安家补贴提交以下材料:
1.成都市企业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和奖励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引进人才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成就认定材料、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武汉人才公寓申请条件2023
人才公寓申请条件必须符合本市限购政策
在本市市区范围内的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已建立市级公积金账户,与单位签订五年以上工作合同,并已开始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本人或配偶在本市无任何房产
人才公寓是指专门用于人才就业的生活配套租赁公寓,是人才在某地创业的短期租赁和过渡周转房
人才公寓按照“政府引导、资金支持、市场化运作、社会化管理”、“市场定价、明确补贴、明确期限”和“待租、合同管理、只租不售”的原则进行租赁管理,辅以社会闲置房源
通常租赁期限有限,高级人才靠政府补贴入住
公寓和房子的区别:不同公寓的使用寿命比普通房子短很多
根据相关规定,普通住宅的使用年限可以达到70年,但公寓的使用年限只能达到四五十年
所以购房者如果买的是公寓而不是普通住宅,20年以上的居住时间就少了,要考虑产权到期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