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落户政策2023
一、福州落户政策:
(一)实行高校录取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院校”)设有集体户的,应确定一名校领导分管户籍管理工作,一名工作人员担任户籍协管员,负责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对本校集体户口、暂住户口进行登记管理。院校、公安派出所应协调配合,采取校园网通知、张贴公告等多种方式,公布户口办理指南、联系方式等,做好入学新生户口落户、毕业生户口迁移等有关工作。
(二)院校录取的新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凭《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将户口迁往院校学生集体户。其中:属省外院校录取的,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办《户口迁移证》;属省内院校录取的,向院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公安机关户籍窗口申办户口迁移。以上由受理窗口直接办理。
(三)院校学生毕业(结业、肄业或退学)离校时,公安派出所应当向院校收集汇总学生毕业情况,将已毕业(结业、肄业或退学)学生户口迁出学生集体户。其中:已落实就业创业单位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或者迁入就业创业地;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将户口迁回原籍。
(四)全面放开在我市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技术工人落户限制。按照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就业单位集体户、就业所在地乡(镇、街道)公共地址的顺序,将本人户口迁入就业创业地落户。
二、2022年福州市户口迁移落户的准入条件有:
(一)符合直系亲属投靠规定的;
(二)符合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规定的;
(三)被大中专院校录取需要将户口迁往院校集体户的;
(四)录(聘)用调动的;
(五)符合随军条件的;
(六)符合本省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规定的;
(七)符合福州市人民政府的购建房、投资兴业、引进人才等落户规定的。
法律依据
《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办法》
第四十八条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报户口迁移:
(一)符合直系亲属投靠规定的;
(二)符合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规定的;
(三)被大中专院校录取需要将户口迁往院校集体户的;
(四)录(聘)用调动的;
(五)符合随军条件的;
(六)符合本省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规定的;
(七)符合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购建房、投资兴业、引进人才等落户规定的。
2023年福州户口政策的准入条件是什么?
福州户口政策的准入条件是:符合直系亲属投靠规定的;符合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规定的;被大中专院校录取需要将户口迁往院校集体户的;录(聘)用调动的;符合随军条件的;符合本省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规定的以及符合购建房、投资兴业、引进人才等落户规定的。
(一)符合直系亲属投靠规定的;
(二)符合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规定的;
(三)被大中专院校录取需要将户口迁往院校集体户的;
(四)录(聘)用调动的;
(五)符合随军条件的;
(六)符合本省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规定的;
(七)符合福州市人民政府的购建房、投资兴业、引进人才等落户规定的。
《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办法》
第四十八条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报户口迁移:
(一)符合直系亲属投靠规定的;
(二)符合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规定的;
(三)被大中专院校录取需要将户口迁往院校集体户的;
(四)录(聘)用调动的;
(五)符合随军条件的;
(六)符合本省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规定的;
(七)符合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购建房、投资兴业、引进人才等落户规定的。
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
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是遇到了相关的需要户口迁移的情况的时候,一定要及时的注意相关的户口迁移以及变更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福州人才引进政策202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及以上毕业生,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三个月以上并落户福州的,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申报渠道:登录“榕e社保卡”APP→“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贴”。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来榕工作,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一年后给予硕士每人3万元、本科每人1.5万元人才奖励。
申报渠道:
1.登录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s://www.fzrsrc.com/)→“高层次人才网上申报平台”进行申报。
2.所属县(市)区人社局申报。
福州申请租房补贴流程和材料2023最新政策规定
房租补贴是为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福州租房补贴申请指南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福州申请租房补贴流程和材料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2、毕业2年内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
3、在本市户籍住房困难或非本市户籍在西安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
申请手续
1、大学生就业企业向所在地劳动就业管理局受理申请并初审;
2、人社行政部门审核;
3、财政部门抽查后,将租赁住房补贴资金拨付到劳动就业管理局设立的“就业专项资金支出户”;
4、劳动就业管理局拨付到大学生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二、福州毕业生租房补贴政策福州目前已经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现落户“零门槛”,不设学历、年龄、就业创业限制,外省市人员均可申请在福州市落户,六县(市)、长乐区人员均可申请在五城区落户。
如有意愿落户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集体户,具体可联系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窗口服务科。
一次性租房补贴
非福州生源、在我市无自由住房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及以上毕业生,在我市企业事业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三个月以上并落户福州的,可申请福州市人才住房保障“*”,未纳入“*”的,给予六个月合计3000元一次性租房补贴。
申报渠道:毕业生可按照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申请人才住房保障“*”,未纳入“*”的,由受理审核部门将毕业生申请信息转市人社部门,经市人事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符合条件的,将3000元租房补贴一次性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闽侯购房补贴
就读闽侯县域内本科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大学生,可获得三次分阶段的购房补助,分别为:
首次在闽侯县购买一手商品住宅并办理产权证且落户的,可领取首笔购房补助1万元; 毕业后在闽侯县连续工作满6个月领取第二笔购房补助2万元;
在闽侯县连续工作满3年再领取第三笔购房补助7万元—12万元(本科生7万元,研究生12万元)。
2021年1月1日后入职闽侯县企事业单位或自主创业连续满3年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首次在闽侯县购买一手商品住宅并办理产权证且落户的,可一次性领取购房补助10万元—15万元(本科生10万元,研究生15万元)。
福州户口迁入条件2022
福州落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3、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4、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的生活来源;
5、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6、购房3年内不得交易;
7、所购房产时间应为政策出台后的时间。
需要的资料:
1、落户申请和材料真实性声明书;
2、迁移人《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本人(或近亲属)合法稳定住所权属凭证。近亲属权属凭证的,另需提交与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的近亲属关系证明。夫妻一方所有权(或使用权)可视为夫妻双方共有,双方近亲属均可申请迁入;
4、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近亲属随迁的,提交与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的近亲属关系证明;
5、全部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落户的声明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福州积分落户细则
福州积分落户细则
福州没有实施积分落户政策,也就没有所谓的福州积分落户细则。至于福州落户细则,具体如下:
1、已在榕就业或有意向来榕就业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学历(含研究生学历)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留学生,拥有自主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的人员,以及35周岁以下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可以申办落户手续,其配偶或未成年的子女(指18岁以下,含已超过18周岁的普通中专、高中在校学生)可以随迁。
2、已在榕落实接收单位的35周岁以下、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和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大专以上毕业生,可以申请在榕落户。
3、自2001年11月23日起,凡在福州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房改房),已实际入住并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产权人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人均建筑面积达到25平方米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居住地。
4、凡在县(市)城镇购买成套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房改房),或经批准自建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公民及直系亲属,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该城镇住房所在地。
5、凡在我市市区达80万元人民币的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及市外企业的者,可为本人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外资企业者可为亲友)或企业经营骨干申请办理2个常住户口,每增加50万元人民币增加1个常住户口。
成都落户最新政策2023
2023年成都买房落户政策如下: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办理落户的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
5、2014年6月1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缴纳满1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
6、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7、《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