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落户最新政策2023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30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促进人口集聚、吸引人才落户、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现就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化部分落户政策
一吸引先进模范人物和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落户。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功勋荣誉获得者、国家级表彰奖励获得者、省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在闽工作入选的国家人才(科技)计划、省级人才计划的人才,经认定的省级高层次人才(特级和A类、B类、C类),以及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在本市就业或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本市,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二获区委、区政府授予区级“劳动模范”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可将户口迁入相应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可落户本市,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1.已在本市就业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
3.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4.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四为机关、企事业单位骨干人才和产业技术人才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落户提供便利。经组织、人社、教育等职能部门录用、招调的各类人才,或经工信、科技、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引进的各类人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五优化投靠落户。夫妻投靠的,取消被投靠人来厦落户年限要求,只需夫妻结婚登记时间满1年,夫妻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取消被投靠人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继子女不能单独投靠具有法定抚养责任的继父或继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取消被投靠子女来厦落户年限要求。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发改委、教育局、人社局、工信局、科技局、商务局,市委组织部,各区人民政府)
二、促进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和翔安区就业落户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1.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国家学信网可查询);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
3.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2015年6月以后毕业的技工院校毕业生;
4.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人员,持有效居住证,且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拥有自建住房、集资住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或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
5.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拥有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
二吸引企业骨干员工落户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并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续签劳动合同3年以上的,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2.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外,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人民政府认定符合区位发展需要的企业骨干员工,以及火炬管委会认定的其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下属企业骨干员工,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并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续签劳动合同3年以上的,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公安局、发改委、教育局、统计局、工信局,火炬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三、其他规定
一市人社局负责制定高校毕业生等就业群体落户实施细则,按计划办理人才引进、迁入人员社保审核工作;市统计局负责提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市工信局负责制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落户申请操作指引;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和火炬管委会负责制定所属企业骨干员工落户实施细则并发布企业名单;市教育局负责制定新落户适龄儿童就学统筹办法;市公安局负责办理外来人员落户随迁、投靠落户等审核迁户手续。
二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供的入户申请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负责,且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以及其他违法犯罪的记录。在落户办理过程中,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三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是指依法办理本市就业登记且在厦就业单位连续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满3个月。
四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本市依法拥有自有商品房(含安置房、二手房、限价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商品房、共有产权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自建住房、集资住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通知规定内容与此前本市相关户籍政策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本通知未规定的现行户籍政策保持不变。
厦门人才补贴政策2023
厦门人才补贴政策2023年具体如下:
1、综合补贴
(1)受理范围为:
a、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
b、或已具备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c、或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的人才。
(2)引进时间: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
(3)工作单位:本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
(4)办理条件
2、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我市,引进前已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或已具备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
3、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4、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
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
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职业中介机构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的,按照规定给予补贴。
国家鼓励社会各界为公益性就业服务提供捐赠、资助。
厦门落户政策细则
厦门落户政策细则
厦门落户政策细则具体如下:
1、技能落户
条件(同时满足):
(1)有证书,证书等级为中级或者;
(2)社保:中级证1年社保,证3个月社保;
(3)年龄:男50、女40。
2、外来务工人员落户
条件(同时满足):
(1)持有本市《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满五年;
(2)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五年;
(3)在本市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
3、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要求:
(1)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需子(女)一方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满五周年且父母结婚登记时间满五周年,父母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2)将户口迁入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需子(女)一方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满三周年且父母结婚登记时间满三周年,父母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3)本人或配偶及被投靠子女或配偶在厦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用途为住宅,且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的房产;
(4)父母年龄要求,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5)父(母)年龄满80周岁的,投靠本市户籍子(女)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以上几种都是有房产才能落户岛内的,房产要求:
1、房产持有比例必须大于等于51%,也就是必须过半;落户为配偶的房产,配偶的房产持有比例也要大于等于51%,或两人共同持有大于等于51%。
2、房屋性质必须是成套的“住宅”,也就是不能是单个“客厅”、“卧室”,也不能是其他性质,例如:“商住两用”房或“商用”的店铺。
3、房产所有人必须为自己的或直系亲属的(父母、子女,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产不可以)。
4、房产必须在岛内。
以下面几种落户岛内,不要求房产:
1、干部调动落户
条件(同时满足):
(1)办理过报到手续,档案身份为“干部”具有全日制大专或者以上的学历;
(2)社保:大专:岛外3年,岛内4年;本科:一个月社保;
(3)年龄:大专35以下,本科45以下。
2、毕业生落户
条件(同时满足):
(1)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报到证没用过,档案身份为“学生”;
(2)社保:本科3个月,大专岛内3年,岛外一年;
(3)年龄:大专35以下,本科45以下。
3、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落户
条件(同时满足):
(1)被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为“厦门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工作;
(2)社保:3个月;
(3)收入:大专及以下学历人才年薪(以在厦个人所得税申报明细为凭计算)达到社平工资1.5倍以上;
(4)年龄:本科及以下学历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4、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
夫妻投靠条件:
需要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岛内满5年,岛外满3年,结婚时间:岛内满5年,岛外满3年。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条件:
需要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岛内满5年,岛外满3年。
5、表彰性落户
在厦门获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见义勇为英雄”的荣誉称号、“市十佳()来厦务工青年”、“市十佳()外来女员工”或在厦门获得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科技重大贡献奖”。
注:这些市级荣誉必须是在厦门获得的,或者是全国性的荣誉,在其它城市获得的荣誉称号不能落户厦门;获得上述荣誉称号,除本人外,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能一起落户。
6、落户
企业要求:
在思明区、湖里区兴办企业,从2003年度起年实际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兴办高科技型企业、科学研究单位的年实际纳税额在20万元以上的,可一次性迁入3人户口。年实际纳税额每增加20万元以上的,迁入名额增加1人。
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兴办企业,从2003年度起年实际纳税额在15万元以上,兴办高科技型企业、科学研究单位的年实际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可一次性迁入3人户口。年实际纳税额每增加10万元以上的,迁入名额增加1人。
7、随军家属落户
(1)正连职(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的干部和三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
(2)在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服役的干部和四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
(3)在导弹、卫星试验训练基地从事试验或在战略导弹部队从事装配检验工作的干部,在舰、艇、船(只限执行海上任务)上服役的干部和空勤干部(包括飞行人员和空中战勤人员)。
注: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驻厦部队军人,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办理随军户口迁移。
厦门技能落户新政细则
关于印发《重点群体来厦落户实施细则》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户籍迁移政策的通知》(厦府[2018]257号)要求,现将《重点群体来厦落户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公安局
2018年9月29日
重点群体来厦落户实施细则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户籍迁移政策的通知》(厦府〔2018〕257号)规定,现就“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实施细则明确如下:
一、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要求。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就业创业的,可落户我市。
二、往届高校毕业生落户要求。往届高校毕业生在厦就业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落户本市:
1.在厦合法稳定就业,年龄45周岁以下的本科学历毕业生;
2.连续在厦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年龄35周岁以下的专科学历毕业生,其中落户思明区、湖里区应在思明区、湖里区单位连续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三、技能人才落户要求。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在厦连续缴保满1年的中级工或者在厦合法稳定就业的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可落户本市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
拟落户思明区、湖里区的技能人才要求本人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
四、参加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福建省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或我市A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技术能手称号的,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得地市级以上选拔赛奖项的,可参照技师或高级技师申请落户本市。
五、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师)院校毕业生通过参加职业资格培训,按照技能人才落户我市。
六、积极吸纳各类留学回国人员到我市就业创业,其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落户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办理。
七、高校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当年度的高校毕业生为应届高校毕业生。
已就业高校毕业生变更就业单位的,按照在职人员流动方式办理。
八、高校毕业生申请落户我市,应当出示核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九、通过技能人才申请落户我市的,职业资格证书应当在人社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平台(
十、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是指依法办理我市就业登记且在厦就业单位连续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满3个月。
十一、本实施细则所称社会养老保险专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要求以企事业单位职工名义连续按时足额缴交,以实际缴费月数计算,不含补缴部分。
央属、省属驻厦单位职工由于管理原因未在厦缴交社会养老保险,可用单位为其在厦缴交的其他社会保险险种参照认定。
十二、本实施细则所指年龄均按照周岁计算,精确到日,即应当在达到相应年龄上限之日前申请办理。
十三、通过毕业生接收核准事项申请落户我市的,落户有效期为3年,自办理就业报到手续之日起计算。
本实施细则出台前已在我市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但尚未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前款规定申请落户。
通过技能人才方式申请落户我市的,落户有效期为1年,自我市人社部门审核通过之日起计算,到公安机关办理时应符合落户年龄要求。
十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仍然按照原有规定执行;央属、省属驻厦企事业单位接收各类人员落户的,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十五、根据本实施细则落户我市人员,其配偶、子女投靠落户我市仍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投靠入户政策的通知》(厦府〔2015〕36号)的规定执行。
十六、《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户籍迁移政策的通知》及本实施细则公布执行后,我市原有规定及做法与其不一致的,均以《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户籍迁移政策的通知》及本实施细则为准。
十七、本实施细则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十八、本实施细则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技能人才落户厦门的政策解读
政策规定
技能人才落户要求: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在厦连续缴保满1年的中级工或者在厦合法稳定就业的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可落户本市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
拟落户思明区、湖里区的技能人才要求本人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
参加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福建省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或我市A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技术能手称号的,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得地市级以上选拔赛奖项的,可参照技师或高级技师申请落户本市。
技能人才落户政策解读
1、什么是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
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指申请人持有的职业资格证书为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核发,证书级别分别为中级技能、高级技能、技师和高级技师,持有上述证书,且在国家人社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平台(
目前市人社局已实现职业资格证书在国网、福建省网、厦门市网的联网查询。申请人持有的职业资格证书除人社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平台外,在我省或我市人社部门职业资格证书查询平台可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均可按规定办理技能人才落户。
2、什么是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能手称号?
①对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各职业(工种)决赛获前5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经人社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②对国家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各职业(工种)决赛获前3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经人社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3、什么是福建省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能手称号?
①对在福建省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全省决赛各职业(工种)个人赛决赛获得第1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福建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对获得第2—5名的选手,由竞赛组织委员会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福建省技术能手”。
②对在福建省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各职业(工种)个人赛决赛获得第1名的选手,由竞赛组织委员会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福建省技术能手”。
4、什么是厦门市A类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能手称号?
厦门市A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第一名至第六名,同时,由厦门市政府下发文件表彰的技术状元和厦门市劳动竞赛委员会下发文件表彰的技术能手。
5、哪些是世界技能大赛地市级以上选拔赛的奖项?
地市级以上人社部门选拔赛获得表彰的选手。
6、技能人才落户关于年龄的限制有哪些?
技能人才申请落户,年龄均按照周岁计算,精确到日,即应当在达到相应年龄(男性50周岁、女性40周岁)上限之日前申请办理。
7、技能人才申请落户对缴纳社保有哪些要求?
技能人才申请落户,在实施细则中所称社保专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要求以企事业单位职工名义连续按时足额缴交,以实际缴费月数计算,不含补缴部分。
“在厦连续缴保满1年”指以企事业单位职工名义在厦缴交社保记录中有连续1年的社保缴费记录且申请落户时仍在就业登记状态;“在厦合法稳定就业”指以企事业单位职工名义在厦缴交社保记录中有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且申请落户时仍在就业登记状。
央属、省属驻厦单位职工由于管理原因未在厦缴交社会养老保险,可用单位为其在厦缴交的其他社会保险险种参照认定。
8、技能人才申请落户关于办理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通过技能人才方式申请落户我市的,落户有效期为1年,自我市人社部门审核通过之日起计算,到公安机关办理时应符合落户年龄要求(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
9、技能人才申请落户岛内的规定是什么?
技能人才申请落户思明区、湖里区的,除满足“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在厦连续缴保满1年的中级工或者在厦合法稳定就业的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条件外,还要求技能人才本人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
10、技能人才落户要求中的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是否有紧缺专业的要求?
文件没有规定紧缺专业(工种),按照政策只要国家人社部网站能够查询到的即可办理。
11、技能人才落户条件中有要求在厦连续缴保满1年的中级工,请问这个连续满一年,是要求办理前连续满一年?还是只要之前有连续满一年就可以?如果是要落户在岛外,单位是岛内的会不会有影响?能否由岛内的单位申请?
申请人现在要在厦门单位参保,在厦曾有过连续缴满一年就行。由单位申请,单位岛内岛外不做限制。
厦门大专岛内落户政策
大专落户厦门岛内两种常用方法:
干部调动落户
办理条件
1.坚持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思想作风正派,无政治经济问题。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专科学历毕业且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五年以上,且须在拟调入单位连续缴满3-5年社保(调入到岛内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4年社保;调入到岛外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3年社保)。
6.专科学历毕业的,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且须在拟调入单位连续缴满3-5年社保(调入到岛内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4年社保;调入到岛外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3年社保)。
7.专业及专业工作经历与拟调入单位主营业务对口。
办理材料
?3份《人事关系调动审批表》已盖好调入单位,调出单位,调出单位主管部门章
?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有多个层次学历的须提供全部层次毕业证
注:最高学历属于非普通教育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需2-3周时间);有学位的须同时提供学位证书。
?有职称的应附职称证书原件。其中,属于高级职称的,还须提供职称评定审批表。
?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
?婚姻证明:
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
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配偶病故随迁子女的加附配偶病故证明原件。
?随迁人员材料
随迁人员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集体户人员提供个人页原件和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
随迁人员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办理流程
1、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对公综合服务平台
2、单位账号密码登录(个人账号密码不行)
3、进入系统后,找到【干部调动】-【干部调动申报及审核】
4、点击【干部调动申报管理】,点击【新增】按钮,填写认真准确的填写完相关资料。
注意:工作经历请填写档案经历(档案所在地人事代理时间记录的工作经历)最终人社对的是这个,而非实际工作经历。
5、填写完整后,点击【打印】按钮,将审批表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纸上,打印一式三份。有随迁人员《调动登记表》也需打印。
6、审批表盖章
1、在审批表上盖调入单位意见章:盖申请单位公章(目前就职并且连续缴纳社保单位)
2、在审批表上盖调出单位意见以及调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章:即档案保管的人才市场的章
7、前往厦门/各区人才市场(看自己公司档案在哪里代理就去哪里)
2、前往人才市场,开《调档函》
8、带上《调档函》前往目前档案保管人才市场,人才市场会将档案发往厦门人才中心(公务员局)审批(承诺6天,短信通知)
9、厦门人才中心开具《企事业单位人事关系调动通知》注意通知上的日期提示,切勿超时
10、将《企事业单位人事关系调动通知》给原来档案所在地人才,开《人事关系介绍信》。若《人事关系介绍信》已经取消,则直接前往厦门人才中心
11、厦门市人才中心批件(携带前面所说材料)
12、前往厦门行政服务中心户政处(取号办理)
携带前面所述材料
福建省内户口:网上迁移,三个工作日以后直接去集体户/房子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
外省户口:拿到《准迁证》以后,将其中一联寄回老家,请人去户籍派出所代办。或者自己前往。
毕业生落户
申请条件
在我市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创业、含大专);
在我市连续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往届专科毕业生,其中落户思明区、湖里区应在思明区、湖里区单位连续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办理方式
公司先上人社网申报办理,再到业务窗口完成核准结果确认及后续业务办理。
申请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1、单位接收毕业生办理确认手续(非必要步骤):
《厦门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用人单位可通过网络账户在线打印、单位在相应栏目签章);《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毕业证书》原件;
2、窗口办理就业报到及介绍落户手续:《毕业证书》、《报到证》原件;
3、厦门生源毕业生凭企业劳动合同登记就业,应提供如下材料:《毕业证书》原件、《报到证》原件、《家庭户口本》原件、《劳动合同》原件。
办理程序
1、网上申报:用人单位通过厦门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网厅申报拟接收毕业生信息;
2、网上核准:市人社局通过网络在线核准,核准通过后,用人单位可通过网络在线打印《厦门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单位在相应栏目鉴章,并持《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到窗口办理鉴章手续(非必要步骤);
3、窗口报到:用人单位人事持证件到窗口办理就业报到及介绍落户手续。
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1.办理地址
(1)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分中心综合窗口(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二楼);
(2)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单位及自管档案单位接收的毕业生可直接到市人才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
(3)各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单位接收的毕业生可直接到相应的区人才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12333
2.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3.网站地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rss.xm.gov.cn
厦门人才引进政策
厦门人才引进政策有:1、提高补贴。2、配偶安置。3、子女入学。4、人才安居。5、个税奖励。6、医疗保健。
留学人员落户办理条件:
来厦门创业、工作或自愿来厦门工作但单位未落实的留学人员和海外引进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迁入厦门。
干部调动落户办理条件:
1.坚持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思想作风正派,无政治经济问题。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的,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上。
4.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的,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五年以上,其中成教类本科学历的需在拟调入单位连续缴满2年社保。
5.中专学历毕业且具有中级职称、或专科学历毕业且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五年以上,且须在拟调入单位连续缴满3-5年社保。
注:调入到岛内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4年社保,具有普通中专学历的须连续缴满5年社保;
调入到岛外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3年社保,具有普通中专学历的须连续缴满4年社保。
6.中专学历毕业、或专科学历毕业的,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且须在拟调入单位连续缴满3-5年社保。
注:调入到岛内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4年社保,具有普通中专学历的须连续缴满5年社保;
调入到岛外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3年社保,具有普通中专学历的须连续缴满4年社保)。
7.专业及专业工作经历与拟调入单位主营业务对口。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落户办理条件:
(一)在厦门市,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为“厦门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就业的各类人才,在该企业服务满一年并按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且继续与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二)在厦门市经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含重点与一般)就业,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三个月社保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非应届)。
要求说明:
1.收入:大专及以下学历人才年薪(以在厦个人所得税申报明细为凭计算)达到社平工资1.5倍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不受收入限制。
2.年龄:本科及以下学历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3.学历:指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学历。
4.厦门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中的大专及以下学历员工按条件一进行申报;一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按条件二进行申报;厦门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中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可自由选择条件一、二申报。
5.人才落户由人才所在企业的人事干部统一办理。
在厦门落户需要什么条件落户
法律主观:
您好,帮您了解到,对于厦门 迁户口 需要什么手续有如下: 公民办理 户口迁移 ,除提供户籍证明、合法 居住证明 和有无违法犯罪证明外,以下情况还需提供: 1、招商投资类。⑴申批表、⑵招商局出具的招商投资证明、⑶税务局出具的缴税情况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固定资产评估报告。 2、民营企业录、聘用人员类。⑴单位录、 聘用合同 证明、⑵缴纳 养老保险 金证明(1年以上)。 3、城市机关、企、事业及团体录、聘用人员类。⑴人事或劳动部门正式录、聘用证明、⑵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证书等证明材料。⑶缴纳养老保险金证明。 4、引进人才类。⑴合法的录、聘用合同(或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才聘用证》)、⑵相应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证书等证明材料。 5、购建住房类(指城市)。⑴申批表、⑵购(建)房人及随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⑶ 房产证 书或 土地使用证 书(包括 二手房 、房改房、自建房)、⑷单位或社区民警出具的居住证明。 6、投靠类。⑴申批表、⑵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关系证明、⑶子女投靠父母的,民政部门出具的 未婚证明 。 7、县域内户口迁移类。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人事、劳动部门正式录、聘用证明。 8、城市人才(中级以上科技人员和已在城市落户的大专以上毕业生)自由迁移类。迁往小城镇和农村工作的,工作所在地公安机关凭⑴申批表、⑵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证书、⑶工作单位证明等材料签发《户口准迁证》。户口所在地凭《户口准迁证》迁出户口。迁回原户口地的,凭⑴申批表、⑵职称证书或学历证明、⑶原户口地迁出证明等材料到原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法律客观:
厦门作为经济特区,很多户口政策与福州不同,为了给省会市民真正落户厦门提供方便,在此,依据2010年6月实施的《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为您成功做个厦门人支招。招数一:办暂住证达到年限可入户按照规定,从今年8月1日开始,要落户岛内的外来人员,须持厦门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满8年,参加厦门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8年,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固定住所,有固定职业并且签订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招数二:投靠亲属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配偶以及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父母投靠子女的,被投靠人具有厦门市常住户口、在厦门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投靠人可将户口迁入厦门市。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全面实行“多投靠”政策。在思明区、湖里区原有“三投靠”的基础上,增加了身边无子女的父母允许一名成年子女投靠的政策,实行“四投靠”的政策。招数三:人才落户8月1日起,厦门市人才中心的集体户将停止进人。今后,符合原先人才落户政策的毕业生,有四种落户渠道,分别是:自己在厦有房子,可以直接落在房子里;单位有集体户,可落在集体户里;在厦有亲友,可挂靠亲友户口;如果上述条件都不满足,就可落户在单位所在社区的“社区集体户”。在人才落户方面,新规特别指出,厦门岛外的单位接收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和毕业生,在岛内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在岛内落户。其中,海外引进人才在岛内落户的,可不受拥有合法固定住所条件的限制。(其中,符合条件的人才,是指具有高级技师的高级职称,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具有含技师的中级职称或文化程度为大学(大专),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的专业人才。有合法固定住所,即居民依法拥有所有权的房屋,或居民按规定以租赁或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权的直管公房、自管公房,或居民使用的所在单位自建房或所在单位拥有产权的住房。)此外,来厦门市工作或愿来厦门市工作但单位未落实的留学人员和海外引进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获得外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迁入厦门市。招数四:购房置业安家落户据规定,在厦门购买二手房目前依然不能落户,而规定对购买商品房落户厦门进行了详细规定:对于岛内购房来说,在思明、湖里购买自2003年4月25日之后(不含当日)取得建筑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其成套商品住房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含一百五十平方米)的购房者,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或者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不超过3人的常住户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办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对于岛外购房来说,在同安、集美、杏林及海沧台商投资区购买2003年4月25日之后(不含当日)取得建筑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其成套商品住房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含八十平方米)的购房者,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或者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不超过3人的常住户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办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在同安、翔安两区购买商品房的,新增购买70-80平方米商品住房可办理不超过2人的常住户口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