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人才补贴政策2022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人才,在市(区)属企事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就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享受生活补助,补助期不超过36个月。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博士后、教授、正高级工程师等青年高层次人才,申报当年1月1日不超过45周岁,给予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8万元、第三年12万元的生活补助。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给予第一年2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5万元的生活补助。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人才有什么好的政策? 在市(区)属企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享受生活补助,补助期不超过36个月。补贴标准为“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给予每年2万元的生活补助;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给予第一年1万元、第二年1万元、第三年2万元的生活补助;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给予每年5000元的生活补助。
新引进至市(区)属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浙江师范大学、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金华生源地全日制本科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一档享受生活补助。
综上所述,生活补助与租房补助、津贴补助、安家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等政策不可同时享受。已申请市区高端人才租赁用房、人才公寓的,发放补助金额需减去租金减免部分。。留学回国人员持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可按本细则有关规定享受政策。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第一条第二项领军人才来通创业,经人才部门审核后,由项目落户所在地政府(园区)提供租住精装修人才公寓一套,三年内免租金;在通购房自住的,按《南通市江海英才计划实施办法》确定的人才层级,给予40~15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第九项市区企业全职新引进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经人才部门审核后,由企业所在地政府提供统建类、精装修人才公寓一套,三年内免租金;购房自住的,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等级的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金华市人才引进政策2021
1.引进到企事业(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给予30万元购房补助,分3年支付。2.引进到企业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其他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15万元(分3年支付)、6万元、4万元的购房补助。
扩展资料: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全脱产在校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年龄45周岁以下为1974年5月1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为1979年5月1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4年5月1日后出生;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89年5月1日后出生。
5.工作经历是指2020年5月1日前累计的从业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和专业工作经历。
6.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衢州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不宜作为引进对象。
三、其他事项
(一)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的符合相应条件人员可享受下列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政策:
1.对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相应层次人才,给予60平方米面积的购房补助(100万元左右),每年发放2万元人才津贴。
2.对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相应层次人才,给予30平方米面积的购房补助(50万元左右)。
3.对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紧缺急需专业的“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给予15平方米面积的购房补助(25万元左右)。
4.对引进到医生、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按相同层次人才补助标准的120%执行;卫生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的本科生可参照“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助标准执行。
5.对暂未购房且未租住人才公寓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紧缺急需专业“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衢州学院和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及市本级企业“定制班”的应届毕业生在衢就业的,三年内每年按当地当年度政府所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年度总额的60%给予租房补助(每年1.2万元左右)。
6.对入选市“新115人才工程”的,分别给予5万元、2.5万元、1万元人才津贴;对入选衢州市拔尖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2万元奖励。各县(市、区)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待遇根据当地政策执行。
(二)本次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2020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等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报考,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成都落户最新政策2023
2023年成都买房落户政策如下: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办理落户的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
5、2014年6月1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缴纳满1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
6、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7、《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2022年金华人才引进政策规定
先填写报名表,然后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就可以参加面试了。
金华市人才引进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任等程序进行。报名人员应准确、完整填写应聘报名表,并提供以下应聘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任职或从业经历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荣誉证书等材料扫描件1份。近期电子版2寸照片1张。报名表和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将附件名称和邮件主题改为:“姓名+应聘领域+学历+职称”。工作人员将报名人员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面试。
人才引进报名资格条件:??????????????????????????????????????????????????????????1.具有应聘领域5年及以上从业经验。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引进人才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科技领军人才、突出贡献人才,2)符合条件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3)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称职人员,
4)已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一级造价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高级技师职(执)业资格人员,
5)在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的优秀管理人才,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它不宜报考的(包含但不限于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综上所述,关于2022年金华人才引进政策。引进大批人才是为了更好的城市发展。
法律依据:《关于“双龙引才”新政20条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
第1条引进人才生活补助,主要是明确了受理条件、享受对象、补助标准。一是明确了生活补助享受范围的关键时间要素。2020年5月4日(含)后,即新政实施之日后首次引进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生活补助。对2020年5月4日之前的引进人才仍按“智选金华”政策执行。二是明确了引进单位性质。引进单位为市(区)属用人单位,并根据学历层级细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三是明确了青年人才的关键年龄要素,即“45周岁以内全职引进的博士、博士后、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青年高层次人才”。四是明确学历层级及三年补助发放金额,分博士(教授、正高级工程师)、硕士、“双一流”本科、普通本科、专科5个层级,按不低于原有政策补助金额,逐年递增的方式发放,发挥政策激励效用。五是扩大提档享受范围。在浙师大、金职院应届毕业生留金就业享受政策提档的基础上,将范围扩大至金华生源地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提升本地生源的回金率。
2021年浙江金华人才引进政策
2021年浙江金华人才引进政策重点引进支持现代五金、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智能(高端)装备、智能家居、新材料等重点领域的人才项目。二、申报条件申报对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在金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一)科技创新团队1.团队带头人应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和机构担任高级职务,主持过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2.团队在相关研究领域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拥有核心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具备突破重大技术、学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3.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平均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人数不少于60%,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能稳定合作3年以上,1/2以上成员全职在金工作。(二)创新领军人才(长期)1.分为领军人才和后备领军人才,其中:领军人才主要包括国家863、973重大科研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引才计划专家、长江学者或相当层级的专家;省特级专家、省引才计划专家、钱江学者或相当层级的专家。后备领军人才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创新成果领先、专业技术发展潜力较大。2.与我市企业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每年在金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已在金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入选后在金华连续工作(服务)不少于5年。(三)创新领军人才(短期)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协议,每年在金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或全职在金华企业的市外分支机构工作,且符合创新领军人才(长期)项目其他申报条件。(四)创业领军人才1.一般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创办企业注册时间5年以内。2.具有海内外创业经验或曾在大中型企业、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或带有比较成熟的创业项目,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4.项目已初步实现产业化,本人拥有30%以上股权且投入企业的实际到位资金在100万元以上。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申报人须承诺入选后5年内不搬离金华。(五)创业预备人才与我市人才平台、产业园区签订意向落地协议,或已落地但未实现产业化的创业项目,且领办人符合创业领军人才前3项资格条件。
【拓展资料】
三、申报与遴选程序(一)综合评审1.申报受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团队)可与(拟)落户地人才主管部门联系对接,咨询相关信息,于3月31日—5月31日登录金华市“双龙计划”申报系统填写申报书(详见附件2)。2.资格审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金华开发区组织人力社保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市委人才办牵头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定入围评审项目清单。金华籍顶尖、领军人才推荐的项目、“婺星回归”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及获优质第三方中介机构推荐、风投机构战略投资的项目,经审核,可直接进行专家评审。3.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入围人才项目进行评审,提出分类推荐意见,提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4.公示审批。对入围人员进行公示,确定最终入选名单。(二)直接认定对引进的国家、省引才计划专家、海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终身教授,视其资金投入、科研成果、县(市、区)支持举措等主要指标,可直接认定为“双龙计划”人才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金资助。经直接认定的创业项目,可通过项目综合评审给予升档支持。
人才公寓补贴政策
法律主观:
(一)杰出人才认定每年120万元,总额600万元; (一)国家级领军人才每年60万元,总额300万元; (二)地方级领军人才每年40万元,总额200万元; (三)后备级人才每年32万元,总额160万元(龙华新区320W(1:1配套),宝安区320W(1:1配套),其他区域均160W。)。 领军人才 购房 补贴申请经审核合格后,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5年内按年度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