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户最新政策2023
2023年成都买房落户政策如下: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办理落户的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
5、2014年6月1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缴纳满1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
6、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7、《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2023成都锦江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须满足什么条件
2023年3月21日,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发布面向社会公开考核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17名。本次公开考核引进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本次公招的报名截止时间);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全国教师公开招聘信息汇总>
2023年成都人才引进落户条件有哪些
成都办理入户条件:1、购房落户成都办理条件。2、成都人才引进,学历入户条件。3、应届生户口迁入成都条件。4、租房入户条件等。
一、成都人才引进落户条件有哪些
持有本市居住证,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
申请人如果要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持有本市居住证
2.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二、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五项材料必须提交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申请人在申请积分时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 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
4.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 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申请办理积分入户时,申请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次申请积分资格,且两年内其积分申请不予受理;已办理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在哪里可以申请?
可在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申请
当积分标准分值达到100分,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后,你可以在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
有关部门在审核申请材料后,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根据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入户申请,按照积分高低顺序排位,积分相同的按照参保年限、居住年限等依次进行排位,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确定入户名单并公示。
积分入户名单公布后,申请人应及时到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逾期(三个月内)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其中有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准备和地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城市在有了人才之后会焕发新的活力。基本上所有城市都是积分落户。如果大家还有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
2023年成都最新落户政策
法律主观:
成都入户新政策主要如下: 在成都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 二手房 并实际居住,在蓉工作并缴纳 社保 1年以上的也能入户。 人才引进入户政策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以上,并增加45周岁以下的年龄限制(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现在,在成都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在蓉工作并缴纳社保3年以上的可入户成都。拥有成都户籍的农民,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租房地入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锦江区随迁子女入学统筹政策2023
一、适用对象
在锦江区居住,且在“5+2”区域就业的来蓉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人员,其随迁子女申请在锦江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须知。
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简称“5+2”区域。
(同一区域内不相互办理)
二、申请方式
(一)积分申请
1.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2023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并办结(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锦江区合法稳定住所,在锦江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且申请人居住房屋用途为“住宅”);
2.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3. 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4. 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二)材料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锦江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 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3. 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 自2023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 自2023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锦江区合法连续居住满半年的相关材料(房屋用途为“住宅”)。
①自购房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以及直系亲属关系材料
③租住房屋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的集体宿舍房产证明及该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申请非毕业年级转学及初中入学,还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
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重要提示: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申请时间
申请人于2023年4月1日至4月30日,登录“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四、结果告知
4月10日至5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锦江区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对申请人的上传资料、联网资料(《四川省居住证》及积分、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等信息)进行审核,并通过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1. 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2023年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
2. 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申请人根据平台提示补足相关材料。
3. 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
五、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安排学校确认学位,并按学校入学时间到校报到。若逾期未确认学位视为自动放弃。
六、温馨提示
1.已在“5+2”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同一学段不办理“5+2”区域内转学,请将此次所取得的《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于2023年6月6日前交回现就读学校继续就读,直至完成该学段学习。
2.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并按照2023年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校相关政策安排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现居住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其随迁子女在锦江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学位紧张的片区,将跨片区统筹安排入(转)学。
4.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小学咨询电话:028-84557352(锦江区教育局小教科)
初中咨询电话:028-84557357(锦江区教育局中教科)
成都落户最新政策2023
成都落户最新政策2023如下:
1、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对比:调整前是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
3、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对比:调整前是高级人员)。
4、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
5、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对比:调整前是35周岁)。
6、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该市,经本人申请,市公安局将配套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作暂住人口登记。
有效期内,持此专项居住登记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此次户口政策调整中未涉及部分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
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023成都锦江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须提交什么材料
2023年3月21日,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发布面向社会公开考核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17名。本次公开考核引进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在2023年4月2日17时前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招聘学校邮箱(详见《岗位表》)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2023年锦江区公开考核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3.自荐书;
4.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需提供学位证书;
5.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
6.职称证;
7.荣誉证书、成果证书、重要论文著作以及能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其他材料;
要求:
(1)以上资料以PDF格式,采用附件形式发送指定邮箱。
(2)邮件主题名为:“姓名-学历-职称-应聘岗位”(例如:张三-本科-高级教师-高中数学教师)。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