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随迁子女入学政策2023
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教育局、文体旅局、公共服务局、党群工作部,成都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公园城市建设局、社治保障局,各区(市)县教育局、公安局、人社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民政局,直属(直管)学校(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0〕80 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切实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来蓉居住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成都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为一个区域,其他区(市)县分别作为一个区域。
二、申请方式
(一)积分申请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并办结,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居住证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二)材料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半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
4.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居住证持有人或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三、申请时间
申请人于子女入学当年4月1日至4月30日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提交入学申请。
四、办理流程
(一)提交材料
申请人登录“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提交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3.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该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
(二)网上审核
4月10日至5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区(市)县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登记点)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对申请人上传资料、联网审核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居住证》及积分信息。
2.截止申请当年4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6个月的相关材料(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
3.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
4.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
(三)结果告知
区(市)县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登记点)审核后,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1.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
2.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通知申请人补足相关材料。
3.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并于入学当年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四)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学校安排,出具《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到安排的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五、其他
(一)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
(二)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已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同一区域、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
(三)部分区域公办教育学位不足的,可统筹安排到区(市)县政府在民办学校购买的学位就读。
(四)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加强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宣传解读,积极稳妥做好区域内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
2023落户成都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主观:
近来有许多人都对 成都 市上 户口 需要什么条件是什么比较感兴趣,但其实大多数人对成都市上户口需要什么条件是什么都不太了解,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基础指标及分值 1、合法稳定就业。持 证人 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 试用期 除外),或持有登记地址在蓉的工商 营业执照 连续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 纳税 的,积10分。 2、合法稳定住所。持证人在蓉实际居住,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按照面积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40分;租赁住房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5分。 3、参加社会保险。凡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持证人在我市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月缴费的,每年最高积12分。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 医疗保险 满6个月的分别积3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6分。 4、连续居住年限。 居住证 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居住且办理居住证证件 签注 的,每满一年积5分。 二、导向指标 1、区域导向指标。持证人在本市中心 城区 (包含 锦江区 、 青羊区 、 成华区 、 武侯区 、 金牛区 、 高新区 )以外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10分。其中,在重点发展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20分。 2、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指标。持证人符合本市年度公布的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的,加20分。 三、积分规则及标准分值 积分规则 持证人的任一项基础指标分值不能为0,否则取消积分资格。 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指标和导向指标积分之和。 标准分值 标准分值为12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相信大家看完以上小编整理的有关成都市上户口需要什么条件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对这一问题也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的话,也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和证件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成都2023随迁子女入学资格条件
法律主观:
在日常的生活与工作中,人们对于 成都 随迁子女小升初什么条件的规定是什么也是着重关注的,许多人可能只是对其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其具体是怎样的,可能还不太清楚,接下来就由 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成都随迁子女小升初什么条件的规定是什么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随迁子女办理申请 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按规定向 居住证 ( 地 ) 区 ( 市 ) 县 教育 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 申请在成都 天府新区 、成都 高新区 、 锦江区 、 青羊区 、 金牛区 、 武侯区 、 成华区 就读的随迁子女,居住地未变更的,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 ; 居住地跨区 ( 市 ) 县变更的,由居住证 ( 地 ) 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 ( 居住地在上述区域内跨区 ( 市 ) 县变更的,还可报上述区域的艺体特长生 ) 。申请在成都其他区 ( 市 ) 县就读的随迁子女小升初可参照以上办法执行。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居住证 ( 地 ) 区 ( 市 ) 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由居住证 ( 地 ) 区 ( 市 ) 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 二、特别提示 流动人员租住房屋应按规定备案,按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相关规定,申请人须提供截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 (2019 年小一入学的 ) 已在该区 ( 市 ) 县连续合法稳定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 购房合同 、 房屋租赁 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 如果家长系外地来蓉人员,如今后随迁子女将在成都市申请就学,按照住建部 2010 年 12 月 1 日下发的《 商品房 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 30 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建设 ( 房地产 ) 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居住证计算时间调整为 5 月 1 日,从 2020 年起,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 户籍 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 满一年及已在该区 ( 市 ) 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当年 5 月 1 日。 好了,以上数据就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关于成都随迁子女小升初什么条件的规定是什么相关解答,我相信每个仔细阅读这篇文章的人,对成都随迁子女小升初什么条件的规定是什么情况一定有了更加明确深刻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2023年外来务工子女入学政策
为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成都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记者注意到,市教育局对2020年印发的《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进行了修改完善,主要体现在放宽随迁子女入学基本条件、缩减积分分值,体现为“三变三不变”,具体如下:
三不变体现为:适用对象、申请类型、申请方式三个方面与近年来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基本相同,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一是适用对象不变
外地户籍来蓉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
本市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掘慎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为一个区域,其他区(市)县分别作为一个区域。
二是申请类型不变
继续保持双轨并行,已办理居住证积分的按积分制入学申请办理;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用材料进行申请办理。
三是申请方式不变
继续实行“一网通办”,通过“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办理学位判裂敬申请和审核。同时保留线下申请方式,为不熟悉网络操作的申请人提供便利。
三变体现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降低随迁子源运女入学基本条件、缩减积分分值、调整申请审核时间。
一是材料申请要求由一年缩短为半年
申请入学的四项基本条件,除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在蓉办理的居住证和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保持不变。合法稳定居住的条件由“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修改为“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半年”。合法稳定就业的条件由“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修改为“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二是积分申请分值由15分降低为10分
将居住证积分申请随迁子女就学条件从“申请人积分达15分以上”修改为“申请人积分达10分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得分不低于5分。
三是申请、审核时间由5月提前到4月
为方便家长办理随迁子女就学,及时完善相关手续,从2023年起,将随迁子女就学申请办理时间提前到每年4月1日至 4月30日,申请要求不变;审核办理时间不变,仍为5月份的工作日。
成都市青羊区落户条件
一.居住证,现在办理居住证需要提前半年向居住地派出所提成申请,条件是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 社会 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3、已购买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 社会 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4、符合成都市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
二:需提供连续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三:居住证明,(物业或者社区证明:)自购房屋需提供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租赁房屋需要在房管局正式备案的租赁合同。
四:户口簿
五:一般在四月五月份的时候学校门口会贴出招生计划和所需材料,因为政策是每年都在变化,你需要提前去了解报名参加摇号。
六,现在入学和升学外来人口还需要居住证积分,需要达到一定的分值。
七,转学不接受当年毕业的学生。
想要在成都读书要提前一年到派出所登记,要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社保满12个月的证明。在单位上班要提供劳动合同,个体工商户需要营业执照。如果是转学还要到学校开学藉证明。派出所开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我现在就在办这个,跑了几天了还不知道办得下来不。
青羊区2023年小学入学政策
青羊区2023年小学入学政策如下:
公办学校实行按户籍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入学。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区教育局依据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人数,遵循入学划片历史沿革,结合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范围,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
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对服务范围内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学校,实行一套房屋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划片入学,其他迁入的适龄儿童统筹入学。
青羊区简介:
青羊区,别名西城区,隶属于四川省成都市,区境东邻锦江区,南接武侯区、双流区,西连温江区,北抵金牛区、高新区西区。地属东部季风区中亚热带湿润气候区。淡水资源丰富。截至2021年,全区面积66平方公里,辖12个街道。
青羊区因区内著名道观“青羊宫”而得名,是历史文化悠久的风景名胜区。公元前316年秦灭古蜀,在旧都一带设成都县,青羊区是古成都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1990年建青羊区。2010年9月25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成都市政府驻地由成都市青羊区人民西路迁至成都市武侯区锦悦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