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转业安置最新政策2023规定

对于军人转业的最新政策标准是:服现役或者义务兵不满12年的士兵退役出来就业的话是由人民政府要扶持的、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退役士兵,人民政府还给予安排工作、中级以上的士兵满足相关条件即可做退休安置。

军人转业最新政策标准具体如下:

1、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2、退役士兵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3、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

(一)年满55周岁的;

(二)服现役满30年的;

(三)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和圆;

(四)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退休的退役士官,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级以上士官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二节的规定办理。

家属安置:

1.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的工作,安置地党委、政府应当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蠢棚猜理安排,与军队转业干部同时接收安置,发出报到通知。调入调出单位相应增减工资总额。对安排到实行合同制、聘任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应当给予2年适应期。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擅自违约解聘、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2.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子女符合就业条件的,安置地政府应当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经济实体的,应当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并按照国家和安置地促进就业的有关规定减免税费。

3.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和未工作的子女可以随调随迁,各地公安部门凭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的通知及时办理迁移、落户手续。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由安置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报考各类院校时,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军队转业干部身边无子女的,可以随调一名已经工作的子女及其配偶。各地在办理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落户和转学、入学习事宜时,不得收取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

4.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已经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其社会保险关系和社会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并转移或者继续支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国家和安置地有关规定,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本着保护军人利益和兼顾地方经济建设原则,将逐步减少计划安置,加大自主择业名额。

军人退役按排方式是什么

1、军龄不满10年的不再安置,采取买断的方式:每年4.7万 住房补贴 服役津贴 6个月工资。

2、军龄满10年干龄满6年但军龄不满16年的,采取应金制,前10年每年3.2万,10年后按每年5.4万计,并给予解决住房问题,推荐关注微信查找“老兵微刊”转业后每月发工资的百分比(根据服役年限和立功情况)、医辽保险金自己交;也可选择计划安置。

3、军龄满16年的采取自主择业(退役金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发全工资的百分比,并解决住房和医疗问题),也可选择计划安置(参加公务员考试,立功的加分,考试分低者自主择业)。

4、军龄满25年的也可选择退休安置。

5、地方大学入伍在校期间算军龄。

军人退役按排原则是什么

1.军龄不满8年或干龄不满3年的军队干部原则上不得退出现役,确需退出现役的安排复员,推荐关注微信查找“老兵微刊”干龄满3年或军龄在8年以上16年以下(不带型含16年)的军队干部需退出现役的原则上安排转业(计划安置),需要复员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由军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后方可办理。

2.军龄在16年以上(含16年)的团以下(含正团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可安排转业,也可安排自主择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3.师以上(含副师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或军龄在30年以下(不含30年)的安排转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4.士官需要退出现役的,军龄在10年以下的一律安排复员,军龄在10以上(含10年)20年以下(不含20年)的原则上安排复员,有需要转业安置的必须有接收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军龄在20年以上(含20年)30年以下(不含30年)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安排自主择业,军龄在30年以上或年龄超过50周岁以上的安排退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干部转业地方工作暂行方法》

第一条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规定:军队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干部退出现役转业到地方工作。这是加强国防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一项重大措施。妥善分配转业干部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组织任务,军队和地方必须认真负责地做好这一工作。

第四条对转业干部的分配,要切实掌握合理使用、妥善安置的原则。各部门、各地区应该根据工作需要和转业干部的德、才条件,参照他们原来在军队中所担任的职务,分配适当工作。对专业技术干部,应该根据学用一致的原则分配工作;有困难时,应该尽可能分配同他们的专业相近的工作。对少数干部因家庭等方面确有实际困难,需要在地区上照顾的,可给予适当照顾。

第五条退出现役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转业到地方后,享受地方同等级别的工资待遇。

第六条军队应该认真做好转业干部的政治思想动员工作。教育转业干部认清转到地方工作对加强国防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意义,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勉励他们保持和发扬解放军的优良传统,虚心学习,努力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贡献。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可能解决的具体问题。

认真负责地做好转业干部的离队鉴定,填好转业干部登记表,整理、补填好转业干部档案。按照规定,办妥各种手续,发齐应发的物资和路费,并且热情欢送,使他们愉快地走上新的工作岗位。

自主择业落户政策

自主择业落户政策

我国对干部自主择业落户问题,有着明确的政策规定。根据《关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06]1号)》中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离队报到手续,与计划分配转业干部同时办理,有特殊情况的可提前办理,截止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由其原部队派专人向地方移交,安置地军转和公安部门应及时办理接收落户手续,迟不得超过当年9月30日。

第二十四条: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常住户口拟从安置地迁往其它地区的,应根据拟迁入地落户的有关政策规定办理。未就业期间,其退役金发放、医疗和住房保障仍由原安置地负责;就业后,其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军官转业落户政策

法律主观:

规定如下:1、军龄不满10年的不再安置,采取买断的方式:每年4.7万住房补贴服役津贴6个月工资。2、军龄满10年干龄满6年但军龄不满16年的,采取应金制,前10年每年3.2万,10年后按每年5.4万计,并给予解决住房问题,转业后每月发工资的百分比根据服役年限和立功情况、医辽保险金自己交;也可选择计划安置3、军龄满16年的采取自主择业退役金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发全工资的百分比,并解决住房和医疗问题,也可选择计划安置参加公务员考试,立功的加分,考试分低者自主择业。4、军龄满25年的也可选择退休安置。5、地方大学入伍在校期间算军龄。6、2010年开始实施本着保护军人利益和兼顾地方经济建设原则,将逐步减少计划安置,加大自主择业名额。待遇信息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军队转业干部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计划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一般情况下士兵转业由地方民政局、劳动局等部门负责安置。副团不含以下军官由地方人事局负责安置,副团以上军官由组织部负责安置。转业军人转业军人和复原及退伍军人有不同的概念。军队的军官、文职干部、志愿兵退出现役转到地方,由国家统一安排工作;复员:军队的军官、文职干部、志愿兵退出现役以后,回参军地区或者服役所在地安置,国家不包分配工作;退伍:军队的义务兵退出现役。这就是关于士兵转业的政策相关的法律知识,正是因为有了法律的强制要求不断强化与进步,我们所生存的国家才会更加繁荣昌盛。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具体规定房屋维修基金最新政策

法律客观: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公民迁出本户口 管辖 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13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自主择业怎么落户

自主择业怎么落户

自主择业落户办理一般需要以下几个程序步骤:

2、自主择业转业干部持部队师(旅)以上政治机关干部行政介绍信、组织介绍信,由本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军转办报到,军转办开具《落户介绍信》,办理报到登记;

3、自主择业转业军官服务部门核实本人的退役金核定情况,并在退役金审批表上签字认同;

4、自主择业转业干部持军转办开具的《落户介绍信》等相关材料到落户地县(市)区公安分局户籍科备案;

5、到入户住址所属派出所办理落户和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

6、相关材料准备:

(1)配偶(子女)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武装部出具的预备役登记证明;

(2)相关户口本(家属子女随迁的须持家属子女原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明);

(3军人身份证登记表复印件。

2023年军转安置新政策

2023年军转安置新政策:

1、服现役满10年的;

2、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3、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二等、三等伤残等级的;

4、服现役未满10年,国家建设需要调出军队的;

5、符合退休条件,地方需要和本人自愿转业的。

军人退役按排方式:

1、军龄不满10年的不再安置,采取买断的方式:每年4.7万+住房补贴+服役津贴+6个月工资;

2、军龄满10年干龄满6年但军龄不满16年的,采取应金制,前10年每年3.2万,10年后按每年5.4万计,并给予解决住房问题,转业后每月发工资的百分比(根据服役年限和立功情况)、医辽保险金自己交;也可选择计划安置;

3、军龄满16年的采取自主择业(退役金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发全工资的百分比,并解决住房和医疗问题),也可选择计划安置(参加公务员考试,立功的加分,考试分低者自主择业);

4、军龄满25年的也可选择退休安置;

5、地方大学入伍在校期间算军龄。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第六条

士官服现役未满本期规定年限,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无正当理由坚持要求退出现役的,经批准,可按义务兵作退伍处理;安居城镇的,人民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

2023年军转最新消息

军人在参军之后是会有一定好处的,如果需要退休的情况一般还会有补助,如果有需要转业的情况,一般也是应当有一定的帮扶政策的,也是非常有用的。下面是我搜集下面就由我为大家整理相应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军人转业新政策出台情况

“金戈铁马数十载,脱下戎装再攀岩”,昔日,你们是祖国的钢铁长城,为国防事业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年华;今朝,你们要离开自己战斗过的火热军营,前往地方继续奉献。

度军转干部工作已经启动,转业安置是广大军官人生的第二次抉择和挑战,是军队改革关键年,裁军压力下,部队和地方军官转业安置压力增加,广大军转干部面临转业时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未雨绸缪是化解问题的好办法,了解转业政策,确定转业方向,全面评估应考能力,将临考前的焦虑与彷徨分步骤、分方法一一解决。

根据军转干安置政策规定来看,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是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的两大渠道。很多转业干部都希望安置到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也非常需要军转干部。

再来就是,军队的许多单位和岗位与地方事业单位是大体相通的,如院校、医院、科研院所、文化体育、新闻出版以及某些后勤保障等单位,许多专业技术干部的专业技术职称也都是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评定的,所以说事业单位的工作性质对军转干部来说并不陌生。从军转安置实践看,事业单位非常适合军转干部,军转干部到事业单位也能发挥重要作用。

国家对安置到事业单位的军转干部也有特殊政策。政策很多,就不一一给大家讲解了,现在就拿军人最担心的家属安置问题来说吧!

家属安置:

1.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的工作,安置地党委、政府应当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与军队转业干部同时接收安置,发出报到通知。调入调出单位相应增减工资总额。对安排到实行合同制、聘任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应当给予2年适应期。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擅自违约解聘、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2.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子女符合就业条件的,安置地政府应当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经济实体的,应当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并按照国家和安置地促进就业的有关规定减免税费。

3.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和未工作的子女可以随调随迁,各地公安部门凭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的通知及时办理迁移、落户手续。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由安置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报考各类院校时,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军队转业干部身边无子女的,可以随调一名已经工作的子女及其配偶。各地在办理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落户和转学、入学习事宜时,不得收取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

4.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已经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其社会保险关系和社会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并转移或者继续支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国家和安置地有关规定,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本着保护军人利益和兼顾地方经济建设原则,将逐步减少计划安置,加大自主择业名额。

一、军人退役按排方式:

1、军龄不满10年的不再安置,采取买断的方式:每年4.7万+住房补贴+服役津贴+6个月工资。

2、军龄满10年干龄满6年但军龄不满16年的,采取应金制,前10年每年3.2万,10年后按每年5.4万计,并给予解决住房问题。

3、军龄满16年的采取自主择业(退役金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发全工资的百分比,并解决住房和医疗问题),也可选择计划安置(参加公务员考试,立功的加分,考试分低者自主择业)。

4、军龄满25年的也可选择退休安置。

5、地方大学入伍在校期间算军龄。

6、2010年开始实施。

二、军人退役按排原则:

1.军龄不满8年或干龄不满3年的军队干部原则上不得退出现役,确需退出现役的安排复员。干龄满3年或军龄在8年以上16年以下(不含16年)的军队干部需退出现役的原则上安排转业(计划安置),需要复员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由军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后方可办理。

2.军龄在16年以上(含16年)的团以下(含正团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可安排转业,也可安排自主择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3.师以上(含副师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或军龄在30年以下(不含30年)的安排转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4.士官需要退出现役的,军龄在10年以下的一律安排复员,军龄在10以上(含10年)20年以下(不含20年)的原则上安排复员,有需要转业安置的必须有接收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军龄在20年以上(含20年)30年以下(不含30年)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安排自主择业,军龄在30年以上或年龄超过50周岁以上的安排退休。

三、自主择业工资待遇:

满16年不满18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60%;

满18年不满20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70%;

满20年不满23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80%;

满23年不满26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90%;

满26年不满30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95%;

满20年不满25年的军士长,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士长工资的80%;

满25年不满30年的军士长,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士长工资的90%;

同时,自主择业的军官和士兵,还将发放住房供给金和参加医疗保险。

自主择业干部如何落户

自主择业干部如何落户

自主择业干部在落户的时候,应该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向户口所在派出所提出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话,派出所会受理,并且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给予落户。

1、材料准备

(1)自谋职业批复、军转办或市劳动人事局的证明、转业军人证明书、军人公民身份证登记表或军人身份证;

(2)入伍注销户口证明或入伍注销居民户口册、关系证明房产证或住房凭证

2、审批时限

(1)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除随军家属落户25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除随军家属落户25个工作日)

3、审批收费

户口迁入不收取费用

4、审批结果及送达

(1)审批结果:准予落户

(2)送达:直接落户

相关新闻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4-0858-9752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