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成都将成为越来越多人心中的理想之城。在这里落户的新移民将享受到宜居环境、优质教育和丰富的发展机会。成都将继续致力于打造一个繁荣兴旺、和谐宜居的城市,让每一位居民都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共同谱写成都的美好未来。
大学生补贴政策2023
大学生补贴政策2023如下:
1、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大学生毕业后,如果想自己创业,那么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2、一次性就业补贴
大学生大学毕业后,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且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的,市财政将给予相应的就业岗位补贴,这项补贴工作满一年后发放一次,连续补贴两年。
3、一次性招用补贴
大学毕业后,被招工单位录用后,可以领取一次性招用补贴。被录用后,可以递交相关申请表申请领取招用补贴。
4、社会保险补贴
大学生大学毕业后,会每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国家会给予相应的补贴。
5、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
大学生找工作时,会到相关单位求职,那么就会产生职业介绍费用,国家会适当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大学毕业生就业求职的其他相关补贴:
1、临时生活补贴
应届大学生毕业6个月没找到工作的,可以领取临时生活补贴。首先,要是应届贫困大学生,其次,要到当地人才办和劳动局办理失业登记证,然后才能按月领取补助。
2、公益性岗位补贴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对在公益性岗位招用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单位(企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创业培训补贴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非毕业学年的在校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创业培训,且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的,给予个人或培训主体职业培训补贴。
4、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之间的高校毕业生和职业院校学生,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2023
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2023:
一、申请条件
1、2022—2023学年度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本科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有就业意愿并且有具体行动的毕业生。
3、推免生、应征入伍学生除外。
上述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二、补助金额
就业补助标准以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在找工作过程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考试费等费用作为参考,不是实报实销;本次就业补助不按人均下发,各学院应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相关材料,根据学生申报材料中体现的求职地点、实际花费等,按照200-1000元的补助标准酌情考虑。
三、发放程序
1、个人申请(3月24日-3月30日)
学生本人通过智慧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在“困难补助”版块,选择“2023届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毕业生就业补助”,上传交通、住宿等相关票据或相关证明材料,如订单、准考证、录用通知等。
2、学院进行初审并提出建议补助金额(3月31日-4月2日)。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确定补助金额(4月3日-4月4日)。
4、公示3个工作日(4月6日-4月10日)。
5、发放就业补助(4月中旬)。
6、6月份还将进行第二批就业专项补助申报发放工作。
2023年台州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各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或者让当地大学毕业生直接留下来发展,相继发布了人才补贴政策。那么2021年台州人才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有哪些?以下是我整理的2020年台州人才补贴最新政策相关内容。
2021台州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申报指南
申报入口:浙里办APP
补贴对象:
2020年7月25日之后首次在台州企事业、社会组织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在台州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含在职博士,博士年龄放宽到45周岁)和在校取得技师、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下面简称技师、高级工)。
其中,已在台州工作的人才脱产取得博士学位并回台州工作的,视为首次来台工作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享受补贴。
补贴标准:
全日制博士 10万元、全日制硕士 3万元、全日制本科(技师) 1万元、全日制专科(高级工) 6000元
备注:1、博士生在第一年和嗲三年各给予5万元安家补贴
2、专科和取得高级工证书的限来台州非公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毕业生
3、“985”“211”“双一流”及海外名校、在外台州籍高校毕业生、台州本地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补贴标准上浮30%
申报方式:
方式一:登录浙里办个人账户,进入浙里办首页,搜索“台州掌上人社”,进入应用;找到首页“安家补贴”服务,点击进入服务,认真如实填报个人相关申请信息,并上传附件;
方式二:登录浙里办个人账户,进入浙里办首页,搜索“台州人才在线”-“青年英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安家补助”,认真如实填报个人相关申请信息,并上传附件;
申报流程:
1、线上预审
2、纸质资料提交
线上预审通过,请申请对象打印《安家补贴申请表》一式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递交至当地人才服务部门。
3、公示
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后将进行公示;
4、拨付
公示结束后,各地拨款至申请人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2023年绍兴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各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或者让当地大学毕业生直接留下来发展,相继发布了人才补贴政策。那么2021年绍兴人才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有哪些?以下是我整理的2020年绍兴人才补贴最新政策相关内容。
一、落实引进人才扶持政策
高校毕业生来绍可以先落户后就业,对企业引进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房票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35万元、硕士15万元、“双一流”本科10万元、其他本科3万元)、为期三年的安家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3万元/年、硕士和“双一流”本科2万元/年、其他本科1万元/年、专科高职0.6万元/年)和为期五年的企业人才集合年金(具体标准为:博士1万元/年、硕士和“双一流”本科0.8万元/年)。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引进扶持力度,对医疗机构引进的医学类博士、硕士,分别给予9万元、5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
二、给予来绍人才交通补贴
来绍创业就业的人才,可统一搭乘政府组织的“就业大巴车”,也可凭“绍兴健康码”绿码自行来绍,对自行来绍的高层次人才、高校毕业生,按照省内市外200元/人、华东地区800元/人、华东以外地区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交通补贴。对来绍对接创业创新项目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1万元交通补贴。
三、鼓励湖北高校毕业生来绍创业就业
推动企业利用网络招聘平台,加大对湖北高校和湖北籍毕业生的引进力度,对今年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并在疫情结束后到岗的湖北高校和湖北籍毕业生,当年度享受安家补贴按照相应政策标准上浮20%执行。加强对湖北籍人才的关心关爱,企业不得因疫情原因辞退湖北籍员工。
四、加强市场化引才激励
市内外人力资源机构为我市引进职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超过3个月的,引进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30人以上,按博士1000元/人、硕士800元/人、本科600元/人标准补助,补助期限从2020年1月起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止。对帮助我市引进人才的海内外引才工作站(点),按工作协议和引才绩效给予2—15万元工作经费补助。对企业委托猎头机构招聘市级以上领军人才的,每人次补贴5万元。
五、调整“海内外英才计划”评审流程
今年上半年申报的绍兴“海内外英才计划”人才可实行先申报再落户,适当延长申报期限,提高生命健康等相关人才项目入选比例。依托高层次人才全球路演中心等载体,实行高层次人才线上对接洽谈。“海内外英才计划”人才落户绍兴后,按入选层次给予领军型团队500—1000万元资助、创业创新人才项目200—500万元资助。
六、推动人才政策一网通办
完善人才政策网上申请兑现系统,实现所有人才奖补政策“不见面”审批和“零跑腿”办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人才政策“容缺受理机制”“主管部门负责制”“用人单位代办制”,推动绍兴人才新政3.0版加快落地。
七、优化“店小二”式人才服务
选派驻企人才服务专员,实行高层次人才“一人一档一策”,及时协调解决人才创业创新困难和问题。建立人才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市县两级设立人才服务热线,24小时接受人才咨询和求助。对涉及公共卫生安全的原创新药、诊断检测、医疗用品、医疗器械等高层次人才创新产品,优先列入绍兴市自主创新产品与优质产品推荐目录和“政采云”,加大采购扶持力度。
八、支持和鼓励大学生来绍就业见习实习的实施意见
一、新增内容解读
近期,我市出台《支持和鼓励大学生来绍就业见习实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从政府部门鼓励大学生来绍见习实习,企业吸纳见习实习大学生,做优见习实习服务保障三方面,提出多条举措,全面促进大学生来绍、留绍参加见习实习活动,新增亮点解读如下:
举措1:对象扩大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都可以享受文件中的优惠政策,与原先毕业一年内的规定相比,范围又扩大了。
举措2:新增见习实习交通补贴
来绍参加考察交流、就业见习活动的学生,按照住所地到绍兴的里程数给予交通补贴,参加实习活动的学生,按照学校到绍兴的里程数给予交通补贴,具体标准为:省内每人次200元、省外500公里以内地区每人次500元、500公里以外1000公里以内地区每人次1000元、1000公里以外地区每人次1500元,每人每年度最多享受一次。
举措3:生活补贴有新的计算方法
对接收来绍参加就业见习实习学生且见习实习期超过一个月的企业,按照学生不同学历给予生活补贴,具体标准为:专科(高职)按就业见习实习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补贴,本科及以上按就业见习实习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补贴。被评为国家级、省级见习实习示范基地的,按照就业见习实习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生活补贴。计算生活补贴时,对见习实习期不足一个月部分,按实际天数*补贴标准/21.75天计算。
举措4:新增示范基地奖励
全市每年评选50家大学生就业见习实习示范基地(事业单位不列入评选对象),给予每家一万元一次性奖励。评上国家级、省级大学生见习实习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
举措5: 新增集聚示范企业奖励
用3年时间,在全市培育 100 个高校毕业生集聚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 50 万元的奖励,专门用于高校毕业生引进和培养工作。
举措6:新增引才联络点工作经费
依托政府驻外机构、商会、同乡会或当地人才服务机构、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等组织,在人才密集的城市和高校设立引才联络点,聘请引才工作大使,定期开展引才、实习见习交流活动,吸引毕业生来绍发展。每个引才联络点给予建设工作经费 2 万元。
大学生补贴政策2023
法律分析:
2021年当兵待遇很多,有职位晋升提拔、优待金、学费补助、退役金等,各地政策不一,具体可去当地政府官网或政府部门咨询,各省市补贴待遇标准如下:
1.2021年青岛当兵待遇:
1)优待金: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发放(2020年青岛市优待金达到2.2万元左右)。在入伍的大学生(认可的全日制公办、民办高等学校的新生、在校生和毕业生),在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增发30%的优待金(目前国家正在调整优待金发放标准,具体执行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津贴费
现在义务兵津贴费第一年1000元/月、第二年1100元/月,入伍后,衣、食、住、行都由国家供给,2年退役后还有一笔退役养老保险费转至地方社保机构。
(3)退役金
退役时,部队支付个人的经费有退伍补助费、离队下月津贴、离队下月伙食费、离队差旅费、退役医疗保险、一次性退役金、职业年金、服装费等。
(4)大学生学费补偿代偿和减免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2021年河南信阳固始县当兵待遇:
(1)部队发展
(1.1)报考军校
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士兵,可以报考军队院校。
(1.2)保送军校
表现优秀的可以保送入军队院校学习,培训合格后提拔为干部;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
(1.3)直接提干
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干。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
(1.4)选改士官
义务兵服役期满,表现优秀的,根据部队岗位需要选改为士官,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
(2)退伍就业
(2.1)复工复职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士官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选择回原单位的,应当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
(2.2)定向考录
(2.2.1)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2.2)公务员考录、政法干警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和国有企业招工时,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
(2.2.3)政法干警招录时,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2.2.4)录用基层专武干部时,优先招录部队优秀退役士官和大学生士兵。
(2.3)指令安置
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由政府安排工作,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
(2.4)复学优惠
(2.4.1)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2.4.2)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2.4.3)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2.4.4)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优先录取。
(2.5)升学优先
(2.5.1)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每年8000人,自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起执行。
(2.5.2)在校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可按学期复学入学,保持学业连续;放宽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大学生升学条件限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学业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2.5.3)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2.5.4)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鼓励退役军人等群体报考高职学校,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学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2.6)扶持就业
(2.6.1)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2.6.2)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给予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保障军人享有符合军事职业特点、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工资、津贴、住房、医疗、保险、休假、疗养等待遇。军人的待遇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女军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军队应当根据女军人的特点,合理安排女军人的工作任务和休息休假,在生育、健康等方面为女军人提供特别保护。
第四十八条 预备役人员参战、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享受国家规定的伙食、交通等补助。预备役人员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参战、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期间,所在单位应当保持其原有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预备役人员的其他待遇保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军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医疗、金融、交通、参观游览、法律服务、文化体育设施服务、邮政服务等方面享受优待政策。公民入伍时保留户籍。
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国家规定评定残疾等级,发给残疾军人证,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优待和残疾抚恤金。因工作需要继续服现役的残疾军人,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残疾抚恤金。
军人牺牲、病故,国家按照规定发给其遗属抚恤金。
第五十条 国家建立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中央财政给予定额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会同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有关部门制定。
义务兵和军士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
义务兵和军士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服现役期间应当保留。
第五十一条 现役军官和军士的子女教育,家属的随军、就业创业以及工作调动,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
符合条件的军人家属,其住房、医疗、养老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待。
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
第五十二条 预备役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致残、牺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2023年江西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和政策,发放到账时间
大学生就业补助金是“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岗位津贴”和“促进本地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针对大学生就业给与的一种补助政策,不是所有大学生都可以拿到。2021年江西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和政策有哪些?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往年大学生就业补贴相关内容!
1、一次性求职补贴
本省行政区域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大学、各类非学历教育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1000元,每人可享受一次,同时具备多个条件的毕业生不累计发放。
2、职业培训补贴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培训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行动等,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 的高校毕业生,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根据培训工种、技术等级、培训时间、培训项目等内容在500元/人—6000元/人范围以内确定。职业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由培训人员缴纳培训费用的,由个人或委托培训主体申请补贴并支付个人;培训主体垫付的,由培训主体申请培训补贴并支付培训主体。
3、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之间的高校毕业生和职业院校学生,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高校毕业生(含劳务派遣人员),通过参加转岗转业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技师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具体标准按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5元/人、初级(五级)260元/人、中级(四级)310元/人、高级(三级)350元/人、技师(二级)56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6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4、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家庭服务业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已进行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5、公益性岗位补贴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对在公益性岗位招用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单位(企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6、就业见习补贴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国家级贫困县和老工业基地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以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见习岗位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参加见习首月时年龄在16-24岁的人员享受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见习留用人员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见习综合保险据实予以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7、创业培训补贴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非毕业学年的在校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创业培训,且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的,给予个人或培训主体职业培训补贴。非毕业学年在校期间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培训补贴。对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之间的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项目制方式由政府向具备资质的创业培训机构整建制购买培训项目,为培训对象提供免费创业培训。
按培训种类给予300元/人至1500元/人的补贴,或实施免费创业培训。
8、一次性创业补贴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申请人高校毕业证记录的签发时间到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不超过5周年)自主创业并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每人可享受一次。
9、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费补贴
对高校毕业生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非生产性水电费按其每月实际费用的60%给予补贴,每个入驻实体每季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