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上了一年大学,户口在老家,还能转过来吗?
上了大学不是自动转为城镇户口,按照个人意愿。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你两种情况都符合,直接去公安局办了! 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入户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学历证明或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大专以上学历或工程师类职称人员,由(省)市人事部门出具,技师类职称人员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亲属随迁的提供: ①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 ②随迁亲属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配偶系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功旦哆秆馨飞鹅时珐江④配偶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需经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调动。 购房入户 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且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由入户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5、(1)购买商品房已付全款并取得产权证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和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和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2)购买二手房已付全款并取得产权证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和房管局档案室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打印件(原件)。(3)按揭购买商品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按揭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管局档案室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打印件)(原件),银行按揭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原件)。 6、市或(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参加省本级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出具《省本级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工作地在我市行政区划内。)
本科毕业 落户后 换工作 户口迁出
与你新单位协商下,把户口落下,如果你的新单位没有落户政策,你的户口可随着你的档案一起走,也就是说如果的档案在人才市场,那你就把户口托给他们,或与当地居委会协商,把户口落在你附近的居委会,以后在依工作更变而更变。建议你直接迁回原籍,也就是你没有迁动户口前的户口所在地即父母户口处,以后在哪里结婚、在哪里发展事业,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再迁户口,这个户口就相对稳定了。在没有事业前,别把户口迁来迁去的,这样可以节省你不少的精力和财力。尽量避免,毕竟现在对户口这一快的政策是越来越开放,目的可能之一就是来回的手续费收入。楼主,我补充上面的吧,你的迁移证过期了吗?看看,否则你只有回你学校当地的派出所补办迁移证,而且只能补办一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2006-09-28 16:59:28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八、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公安机关问明情况后,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往异地,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九、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后,人事部门不再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公安机关凭下列毕业生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被机关录用的,提供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
2、被事业单位(不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聘(录)用的,提供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
3、被企业(含各种所有制企业)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接收的,提供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