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户口迁回原籍政策?
满足以下条件,部分人的户口可以迁回原籍:
1、大学生可申请户口回迁,城市户口可以回迁;
2、退伍军人,军人在接到入伍通知书时,是需要将户口销户在部队所在地区落户的,若是退伍后,提供无业等证明,是可以将户口迁回农村的;
3、夫妻有一方是农业户口,城镇户口的人在城镇没有固定的房产,也没有固定的工作,提供无业证明和结婚证明便可以落户农村;
4、原籍是农村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
5、户口已迁出但实际上是长期在农村生活的人;
6、农村土地被征收的农户;
7、父母有一方是农业户口的。
外地户口现役兵能在异地落户吗?
军人退伍异地落户政策
一、军人转业落户办理条件
1.符合省、市政策规定的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士官、复员、退伍军人,其本人及已随军的家属可以入户。
2.凡是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人员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从计生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迁入。
二、军人转业落户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收原件)
2、民政部门出具的入户证明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收原件)
3、手续完备的《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收原件)
4、随配偶入家庭户的,提供《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以及配偶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随父(母)入户的,提供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权威机构签发(出具)的证实双方关系的证件(证明),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凭据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迁入集体家庭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同意接收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地址页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新立户的,提供个人《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单位确实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可由用地批文或合法报建手续替代)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证明收原件,《房产证》、批文、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5、已随军的家属随迁的,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及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和《婚姻(夫妻)关系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三、军人转业落户办理流程
1、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回原户口所在地的,由迁入地派出所(全区已实行户籍业务集中办公的由分局户政中队)户籍窗口受理申请;
2、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异地安置:
[1]由安置地公安分局户政中队户籍窗口受理。作出批准决定的,未实行分局户籍业务集中办公的同时将已审批的材料移交拟入户地派出所,并通知申请人直接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作出不批准决定的,同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户籍窗口凭公安分局户政中队已批准的决定及移交的材料予以当场办理。
配偶是集体户口的能异地安置吗?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一条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第二条第二点明确:
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经本人申请,可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其中,易地安置落户到国务院确定的超大城市的,应符合其关于落户的相关政策规定。
军人落户配偶的流程?
一、流程
1、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
2、属干部身份的由各级人事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属工人身份的由各级劳动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其调人通知书分别由市人事局、劳动局核发。
3、由本人申请,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同意,报市政府人事、劳动部门审核后,由市公安部门为其办理先行迁人我市的落户手续。
二、所需材料
1、军人所在地师一级以上政治部门随军批文;
2、军人任职(副营以上)文件;
3、军官证;
4、家属户口簿、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需要准备的材料(结婚证、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
军残落户流程?
一、部队旅级及以医院出具的诊断结果和伤残鉴定证明。
二、凭以上证明,和分(连)队关于造成伤残的事件事实,写成书面材料,负责人签字、文书盖章。
三、以上资料由分(连)队,报送旅后勤部和司令部军务科。等待审批。批准后发放伤残军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