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南区落户条件?

高新南区户口迁入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

一、购房入户

前置条件:在成都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并且实际居住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8平米/人)水平。

二、暂住入户

前置条件:在我市暂住满2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基数职称人员入户

前置条件: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上海落户最快的方法?

第一种:纳税大户公司的员工,这里普遍指一年纳税1000万以上的企业,这种企业的高管一般都可以走公司的人才引进名额落户,当然既然是高管,那么社保基数这块一般都不低。最快的话3-6个月可以落户。

第二种:高级职称人才引进,在工作地取得的高级职称,只需要在上海入职相应的公司,专业和岗位相匹配,公司可以聘任高级职称,这种的话一般最快也是3-6个月就可以落户了,最长9-12个月就可以落户了。

第三种:硕士,走高新企业(重点企业)人才引进,在上海的高新技术企业入职,专业和岗位相匹配,社保基数的话一般在两倍以上,或者是企业的高级管理,这种需要公司配合度比较高的,愿意帮你走人才引进。最快的话一年三个月就可以落户了。

第四种:本科学士,走高新企业人才引进(重点企业)人才引进,和硕士一样,需要专业和岗位匹配,或者企业的高级管理,最快的话是2年三个月就可以落户了。

第五种:企业法人,所在企业近三年纳税,每一年都在100W以上,且呈递增的形式,那么这个企业的法人,可以走居转户的方式,上面4种都是人才引进,这种是居转户。

第六种:本科学士,在高新企业任职,且参与高新技术企业成果转化,这种最快的话是9个月左右。慢点的话也是一年。(硕士时间一样)

第七种:三年纳税100万人才引进,这种不需要企业法人,因为条件限制的是个人,也是唯一一种公司不需要独立法人,就可以走人才引进的方式。这种方式的条件是,个人,近四年有36个月社保基数封顶,且近四年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达到100万,就可以走人才引进了

成都天府新区新生儿上户流程?

、办理户口流程

1、先到您办理《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的所在社区进行人口统计并在《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上盖章,然后再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进行盖章。

2、将盖好章的《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全部复印一份。(其中身份证要双面复印,户口簿的第一页及父母的那页需要复印)

3、带上这些证件及复印件到您附近的派出所直接办理。注意事项: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一定要父母双方的都带。《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一定要先去社区,再到街道。

二、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出生后应先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作出生统计后,再申报户口)(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时间及费用

收费标准:居民户口簿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6元/本)。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

四、《出生医学证明》办理

1.签发机构:出生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成都市由各区(市)县妇幼保健机构签发,高新区、天府新区由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母子办签发。2.签发资料: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亲自关系声明、出生地街道或乡镇政府证明、亲自鉴定材料(母子和父子)如父亲身份信息缺失,需另外提供母亲书面申明材料。

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优化我市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促进人才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所称的企业人才是指在本市重点或大型企业工作的高层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和其他有突出表现的人才。迁户是指非东莞户籍人员将户籍从其他地区迁入本市。符合本暂行规定的企业人才,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第三条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企业人才迁户实行入户配额管理。

第四条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企业人才迁户的组织管理工作,下设市企业人才迁户审理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局),负责企业人才迁户的日常工作。市人事部门负责企业高层管理人才和其他有突出表现的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与经营管理人才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验工作。市劳动部门负责企业人才的职业技能资格审验工作。市公安部门负责办理企业人才迁户手续。市、经贸、民营、工商、税务等部门按各自的职能协助实施本暂行规定。

第五条企业人才迁户应当遵循以引进高素质人才为核心,以在本市有稳定工作和居所的暂住人口优先为原则,实行准入条件和审核入户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第六条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符合下列范围及条件的,可依规定申请企业人才迁户:(一)在本市投资5年以上、累计投资额达2000万元人民币(或折合人民币)的,可一次性申请办理4个本企业人才入户。投资额每增加500万元人民币相应增加1个名额。(二)在申请前连续3个纳税年度缴纳的税额累计达300万元人民币的,可一次性申请办理6个本企业人才入户。纳税额每增加50万元人民币相应增加1个入户名额。(三)获得国家或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称号的企业,同时在本市投资5年以上、累计投资额达1000万元人民币(或折合人民币)的,可一次性申请办理4个本企业人才入户,投资额每增加250万元人民币相应增加1个名额;或同时在申请前连续3个纳税年度缴纳的税额累计达150万元人民币的,可一次性申请办理6个本企业人才入户,纳税额度每增加25万元人民币相应增加1个入户名额。

第七条符合本暂行规定第六条投资或纳税条件的企业,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计算入户名额。

第八条企业人才迁户应由企业提出申请。申请迁户的企业人才需具备如下条件:(一)在本市有稳定居所,已办理暂住证;(二)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下;(三)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保险并缴费满5年以上;(四)身体健康;(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六)无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大专学历,在企业高层领导岗位任职满3年或以上的;(二)已取得广东省劳动保障厅颁发的《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的;(三)已取得广东省劳动保障厅或东莞市劳动局颁发的《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四)拥有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成果并获得国家专利的;(五)获得市级以上的劳动模范、优秀员工、优秀流动党员、科研成果奖的;(六)参加国际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八名获奖者、二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者,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者,以及市劳动部门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奖者。第九条企业人才迁户,实行审核入户的管理办法。经审核批准的企业人才入户名额,由企业自行选择符合本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条件的企业高层管理人才、技能人才或其他有突出表现的人才入户。

第十条企业申请人才迁户要有合法有效的投资资产证明或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凭证和纳税证明。企业缴纳的各项税款必须是依法申报并已经完税的税款。由税务、司法部门追缴入库的税款不予计算。

第十一条对符合本暂行规定的各类企业人才,人事、劳动等有关部门应当按规定做好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等证书的审验或实测实操的考核工作。

第十二条迁入的各类企业人才及随迁人员,其户口可迁入稳定居所单独立户或迁入用人单位的集体户,企业人才不能单独立户或所在单位暂不能入户的,可经所在镇(街道)政府批准迁入所在地人才服务站集体户。其子女入托、入学,按我市户籍人口的待遇安排。

第十三条符合本暂行规定迁入的各类企业人才,均按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企业人才迁户的办理程序:(一)申报。申请企业提交《东莞市企业人才迁户申请表,将企业营业执照、投资资产证明、企业完税凭证和纳税证明、申请人的个人简历、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证明、个人参保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直接报送市企业人才迁户审理办公室办理。(二)受理。市企业人才迁户审理办公室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退回申请企业。(三)审批。由市企业人才迁户审理办公室负责企业人才迁户的审批工作,对符合企业人才迁户条件的,函复申请企业,并签发《东莞市企业人才入户卡。申请企业凭批复、入户卡到市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四)办结时限。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市企业人才迁户审理办公室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事项。如需企业重新提供证明材料的,自企业重新提交之日起重新计算办结时限。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向市企业人才迁户审理办公室举报弄虚作假骗取入户名额的企业和个人。弄虚作假骗取入户名额者,一经查实,取消入户资格。第十六条本暂行规定所指的“企业高层管理人才”是指在企业主要领导岗位上担任副总经理以上或副厂长以上职务的高层管理人才,还包括集团企业(公司)下属分(子)公司的经理、副经理、厂长、副厂长和相当该类层次的高层管理人才。

第十七条有关职能部门应当依据本暂行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我市事业单位可参照本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暂行规定由市人事局和劳动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暂行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山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要多少时间?

第五十五条 在我市连续居住满3年(以办理《居住证》为准)、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并有自有住房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申请落户中山,户口登记在自有住房。

  第五十六条 在我市连续居住满5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没有自有住房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申请落户中山,户口登记在居住辖区社区(居委会)集体户。

  申请人需在《居住证》签发镇区申请落户,且应当最近在该镇区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以提交申请资料当月起前溯)。

  第五十七条 夫妻投靠入户:在本市与配偶实际共同生活,且配偶为家庭户口、有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夫妻投靠。

  第五十八条 子女投靠父母:具有本市户籍、自有住房的人员,其外县市户籍的子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子女投靠父母:

  (一)子女尚未成年,与父母一方或双方分居两地的;

  (二)子女已成年但正在全日制在校就读的未婚(不含离异)学生的。

  第五十九条 父母投靠子女:具有本市户籍、自有住房的人员,其父母可申请投靠,不受年龄限制。父母有多名子女的,可自行选择投靠其中一名子女。

  被投靠人的住房产权属父母亲的,被投靠人配偶的父母暂缓投靠。

  投靠人通过投靠子女入户中山,投靠人的父母再申请投靠的,应当提供该投靠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住房证明。

  被投靠人父母已离婚(或再婚重组了两个家庭),现父母双方都申请投靠子女入户的,允许其中一方申请投靠。

  第六十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根据我市人才入户有关政策向人社部门申请人才入户:

  (一)到我市报到的高校及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我市企业聘用并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下列人才:

  1.具有教育部承认学历的人才:

  2.具有经市人社局核定的中级职称或高新技术企业急需的初级职称,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

  3.取得有效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

  4.具有特殊专业技能的人员。特殊专业技能须由用人单位正式提出,要求必须按照以上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核定。

  (三)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有创新创业项目落户我市的紧缺适用人才可适当放宽入户条件。

  人才入户政策详细内容由人社局出台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六十一条 全面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

  第六十二条 经市发展总部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我市总部企业,该企业聘用的高层管理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户口迁入中山。

  第六十三条 在我市注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申请投资入户:

  (一)实缴资金达1000万元(含本数,下同)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制造业(以统计部门的行业分类国民经济分类标准为凭)企业,一次性给予当年度入户指标5个;实缴资金每增加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再一次性给予当年入户指标5个;

  (二)属上规上限(以统计部门的行业分类国民经济分类标准为凭)且年营业额达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一次性给予当年度入户指标2个;

  服务型企业含基建类项目投资且固定资产投资额达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一次性给予当年度入户指标2个。

  第六十四条 在我市注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申请纳税入户:

  (一)当年度实际缴纳税款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或属经政府主管部门认定为市总部经济企业的,给予次年入户指标5个;

  (二)当年度实际缴纳税款金额1000万-5000万元(最高值含本数,下同)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给予次年入户指标2个;

  (三)当年度实际缴纳税款金额100万-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一次性给予次年入户指标2个;

  (四)当年度实际缴纳税款金额10万-1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一次性给予次年入户指标1个。

  第六十五条 符合我市投资入户、纳税入户政策的企业,可申请将入户指标给予企业投资者或家属或企业聘用的中层业务骨干、优秀员工落户。

  符合投资入户、纳税入户政策的企业不得买卖和转借使用入户指标。入户指标不累积,逾期自动作废。

  实际缴纳税款金额包含企业在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的所有税种金额(不含企业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

  同一企业仅有一次性入户指标的,不得重复申请和使用入户指标。原有一次性入户指标的企业,如在次年纳税金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可按相应的纳税入户政策申请使用入户指标。

  第六十六条 在我市荣获国家级、省级或市级劳动模范、“‘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异地务工人员”或“中山市先进生产(工作)者”荣誉称号的流动人员,可申请入户。

  荣誉人员入户资格自荣誉证书签发日期或表彰文件签发(印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逾期申请迁入户口,视为自动放弃入户资格。

  第六十七条 驻扎我市的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符合随军政策条件的,可申请随军家属入户。有自有住房的,入户家庭户;无自有住房的,可入单位集体户,未成年子女可随

  入户中山需要多长时间?

  3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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